Ⅰ 事業單位退休,社保加退休工資
事業單位繳納養老金後,退休後社保工資:
養老金計算公式——(退休前1年當地社平工資+個人指數化工資)/2*1%*交費時間(包含視同工齡)+(個人賬戶余額/計發月數)
早期(93年以前)參加工作的人,還有過渡性養老金,怎麼計算看當地社保政策規定。
以武漢市為例:
12、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發?
答:凡同時具備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分別按下列規定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1)實施統帳結合後參加工作的,月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之和。其中,基礎養老金為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下同);個體帳戶養老金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存額除以120(下同)。
(2)實施統帳結前參加工作,2001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月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之和。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工資平均指數×1.3%×職工應建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前的工齡+調節金+綜合性補貼,其中,調節金和綜合性補貼的具體計發辦法如下:調節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0.5%×應建立個人帳戶以前的工齡。調節金的計發標准最高不得超過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從2001年開始,調節金每年下調0.5%。按武政[1998]66號文的實施范圍參保,在實施統帳結合辦法前參加工作,2001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綜合性補貼標准為90元。
基本養老金按全市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增長額的一定比例定期調整。調整時間和水平,由市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提出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Ⅱ 請教,事業編制對退休後工資的影響
事業編制也分為三種的,分別是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自收自支事業編制;其中全額事業編制還被分為3類分為三類分別是參公一類;參公二類;參公三類;
三種編制在退休以後的工資執行標准都是不一樣的,因為編制的不同在位和不在位也是大有區別的,轉的早晚和退休以後的工資待遇也是有區別的。
首先,我給你解釋下什麼是編制,編制就是財政是否給你撥錢的依據。就拿全額事業編制來說,這種編制是編制到人頭的也就是你的名字是掛在編辦的,編辦把你編到某個單位的職工名單里,說的通俗一點就是編辦把你雇來然後地方財政給你發固定的工資然後你到你們單位去上班,你們單位用你但是不給你發錢,你的錢來自於財政,財政每個月初會把錢打到你們單位的帳上然後單位發給你,所以一般全額事業單位沒有財務處叫計財處,事業編制是實名制的也就是說打給你們單位的屬於你的那一份錢只能發給你。這樣也就正好給你解釋了非在編人員的待遇問題,沒有編制的人員沒有財政每個月給的固定工資,他們只是跟你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然後單位根據情況定他所得的報酬用單位自己的錢給他發工資,根據合同要求由你的單位決定要不給他辦理繳納五險一金等等,而事業人員的五險一金繳納還是有區別的。我下面給你列出來
1 參公一類事業編制 這一類編制人員他的個人身份就是幹部身份,也就是國家公務員,他們享受和國家公務員完全一樣的待遇,管理規定使用《國家公務員法》所以他們只繳納一險一金分別是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他們退休以後的工資按照退休時候的職位的高低和工齡的長短來套改,由財政發到死去。也就是說參公一類完全參照公務員。
2參公二類事業編制 所謂參公二類就是參照一類的標準的基礎上稍微有點差距。參公二類的人不一定全是幹部身份,可以是工人這里的工人是指專業技術人員,他們享受的待遇基本和一類相同。就是叫法不一樣,人家幹部走級別他們走職稱。但是理論上說,專業技術崗位和行政管理崗位都是公務員身份。不同是的一個是走的什麼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正處;一個走的是專業技術1~~~13級、
3.參公三類 是參照第二類但是他們是的身份是職工,就是工人身份由財政發工資的工人,不是單位聘用來的工人,他們也是走職稱走的是:初級工 中級工 高級工 ~~這樣走
以上三種退休後的待遇如1裡面說的一樣不同的是一類套改按照職位和工齡 二類三類職稱和工齡。
差額事業編制
差額事業編制就是財政按照全額編制的一半給你發工資另外一半由單位自己發,就比如說全額編制的副主任科員工資是3000由財政全額發3000,差額編制的人員財政只給1500剩下的由單位自己發如果你們單位很能賺錢在發3000都可以有,差額事業編制的人員從參加工作開始交三險一金他們退休以後財政就不在給撥款而是交到社保來發工資,這個就跟你交的年限的不同以及工齡的不同工資也就不一樣了。
自支自收事業編制
這個就和你打工差不多了,從名字就知道了,只是穩定性比你打工稍微高一點而已。
Ⅲ 事業單位退休後在本單位和到社保局拿工資有區別嗎
你好!事業單位退休後,工資有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單位給的(最終是財政撥款),一部分是社保局給的。
Ⅳ 事業單位繳納養老金後,退休後社保上怎樣發工資
一、事業單位繳納養老金後,退休後社保發工資的計算方式是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二、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Ⅳ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轉入社保的待遇有變化嗎
養老金並軌以後,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待遇不可能會比以前更少。
Ⅵ 有誰知道在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一旦移交社保,那在退休之後的工資將如何算
與退休時的省社平工資有關、還與退休時你的個人賬戶資金有關、還與版當時國家規權定的退休年齡有關、還可能退休時的其他政策受影響。因為很多不確定因素,所以即使您到社保中心,中心人員都不知道您退休時到底會開多少工資!
如果您年輕,可以投保一份商業養老保險險做社保補充,補充未來的不確定!
Ⅶ 事業單位退休後在本單位和到社保局拿工資有區別嗎
事業單位退休後在本單位和到社保局拿工資性質一樣。事業單位的工資,退休費用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資科核定。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工資構成主要包括四大部分,退休費、保留物價補貼、退休補貼和住房補貼,其中退休費和退休補貼佔比是非常大的。
退休金由社保局發,單位發的是住房補貼、取暖費和物業管理費。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欠繳社會保險費,會導致退休人員無法計算養老金標准,所以社會保險局無法發放養老金。
具體來看在職時的工作性津貼退休後不再領取,保留物價補貼和住房補貼退休和在職時金額一樣,退休費=(在職時職務工資+在職時級別工資)×退休計發相應比例,退休補貼則是在職時的生活性補貼而且退休更多了,所以同上退休職工退休工資能拿4000元左右。
(7)事業編退休轉社保工資擴展閱讀
改革重點
第一,改革的范圍。確定為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這樣規定,與現行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和經費保障制度是相適應的。納入改革范圍的單位和人員,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從而根本改變了制度模式,從單位保障變為社會保障。
第二,繳費的基數和比例。規定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都要繳納養老保險費。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統一計息。
這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是基本一致的,有利於實現制度之間的銜接。這是養老保障籌資機制的重大變革,從較為單一的由財政供款為主的渠道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Ⅷ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納入社保是咋回事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納入社保,是國務院的規定,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舉措。
國務院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國發〔2015〕2號
十、逐步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普遍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Ⅸ 今後事業單位退休也拿社保工資是嗎
這個不能籠統地說。目前事業單位由全額撥款的、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類。全額撥款回的事業單位(比如答中小學、公立醫院)中很多有事業編制的職工都沒有繳養老險,退休後自然也不會去拿社保工資,還是由財政撥付退休費。要拿社保工資要滿足兩個條件: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目前規定是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不過從發展趨勢看,以後的事業單位職工也都會要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到退休時再開始拿社保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