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青島市目前最低工資標准
最低工資今年有望漲到1100元
目前的600元、760元、920元三類將上調到800元、950元、1100元
晚報訊 從正在召開的省「兩會」上傳出好消息:我市今年最低工資標准有望提高到1100元。昨日,市人社局副局長耿成亮在「網路問政」中也談到,預計2011年我市最低工資標准為1100元/月,具體標准待省政府正式發布後實施。
『貳』 青島市最低工資是多少
5月3日,青島市人社局發布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標准:七區1910元,三市17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七區19.1元,三市17.3元。新標准將於6月1日起執行。
日前,省政府下發《關於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8〕80號),自2018年6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資標准按地區分別調整為:1910元、1730元、15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19.1元、17.3元、15.5元。
『叄』 青島市2019年最低工資標准
青島最低工資標准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9.1元、17.3元、15.5元
『肆』 青島市婦女退休19.5年工齡最低工資待遇
一、離、退休人員被用人單位返聘,不適用最低工資規定標准,其勞動報酬由雙方協商決定。
二、勞動者在原單位離崗退養領取內退生活費,又在新單位就業的,只要勞動者在新單位提供了正常勞動,就應享受最低工資規定的保護。
三、企業內退人員、下崗職工、享受病假工資的人員,因為離崗未上班,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所以不享受最低工資保護。
『伍』 2016年青島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16年6月1號起,調整後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7.1元、15.5元、13.9元。其中青島市各區最低工資標准如下:
1、市南區、市北區、黃島區、嶗山區、李滄區、城陽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710元,最低小時工資為17.1元;
2、膠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萊西市:最低工資標准為1550元,最低小時工資為15.5元。
『陸』 青島市市南區退休最低工資是多少我投了十五年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辦法完善之後,國家不再規定退休人員最低基本養老金標准,通過規定繳費工資基數調整。勞動者退休,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涉及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諸多因素,很多具體數據不確定,是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的。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柒』 今年青島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七區底線610元五市底線540元
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報酬。
任何用工單位和任何勞動關系之間,均不得違反執行。按照新的職工最低工資標准,青島市七區由從去年元月1日起執行的每月530元上調為610元;五市由從去年元月1日起執行的每月470元上調為540元。此外,非全日制的小時工資標准,將由該市自行確定。
『捌』 青島市職工最低基本工資是多少
青島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市內7區調整為760元青島市最低工資標准08年上調,市內七區最低工資調整為760元、五市最低工資為620元。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從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據新華社1月15日報道,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職工工資的),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收入。凡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其工資收入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青島市最低工資標准08年上調,市內七區最低工資由610元調整為760元、五市最低工資由540元調整為620元。
14日,青島市勞動保障局根據省政府《關於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精神,結合青島實際,公布了青島市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方案。
駐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的用人單位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由610元調整為760元;駐即墨市、膠州市、膠南市、平度市、萊西市的用人單位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由540元調整為620元。
駐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的用人單位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5.7元調整為7.5元;駐即墨市、膠州市、膠南市、平度市、萊西市的用人單位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4.8元調整為6.5元。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非全日制就業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上述最低工資標准。
中央、省、部隊駐青用人單位和外省、市駐青用人單位執行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從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玖』 青島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山東省政府《關於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3〕39號),調高青島市最低工資標准。全市企業月最低工資標准分別由1240元、1100元調整為1380元、12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分別由13元、11元調整為14.5元、12.5元。 月最低工資:六區1380元 四市1220元 根據全市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從3月1日起,駐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黃島區、嶗山區、城陽區用人單位月最低工資標准由1240元調整為1380元,增幅為11.3%。 駐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用人單位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由1100元調整為1220元,增幅為10.9%。 小時最低工資:六區14.5元 四市12.5元 此外,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也一同出爐:駐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黃島區、嶗山區、城陽區的用人單位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13元調整為14.5元,增幅為11.5%;駐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用人單位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11元調整為12.5元,增幅為13.6%。 根據相關規定,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者。凡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其工資收入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准。 相關解讀:什麼是最低工資標准? 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標准不包含哪些項目? 根據《關於最低工資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魯勞社函【2006】387號)第六條規定:「下列各項在最低工資標准以外,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⑴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⑵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⑶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按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著裝等);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准。 哪些企業可以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具有工資支付能力的企業不能將此作為工資發放的標准。 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企業應履行哪些程序? 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需要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應徵得本企業工會同意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自執行之日起1個月內,按照工資管理許可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⑴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原因、期限、涉及職工人數。⑵企業目前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及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意見。駐市內三區中央、省、市屬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准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告;其他企業向所在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告。企業需延期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應按上述要求重新報告。 企業擅自執行最低工資標准、不履行報告制度的,如何處理? 企業擅自執行最低工資標准、不履行報告制度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據《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2006年山東省人民政府令188號),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