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法律規定國有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規定,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回退休年齡是男年滿答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Ⅱ 國企和私企退休年齡一樣嗎
私企給與繳納社保,退休時間由社保開資,企業不再負擔。國企也是一樣,將來公務員,事業單位,等等,只要是繳存社保的,都有社保開資,財政只是在崗期間給工資,退休後,都是社保全國一樣。
社保按繳存比例,男60周歲,女55周歲開資。從事重體力勞動者,危險化學品等行業,提前5年退休。
Ⅲ 國企女職工的退休年齡如何確定
國企女職工的退休年齡如何確定?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
Ⅳ 國家法律規定國有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有法律依據嗎)
正常情況下: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4)國企和民企女工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一、破產國有企業職工
1、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2、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二、自謀職業者
《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Ⅳ 一般在國有企業干多少歲就退休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正常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退休時在企業管理內崗位的(不分容幹部和工人),凡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退休時在企業工人崗位的女職工(不分幹部和工人),凡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女職工,仍按照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幹部和工人的退休年齡執行。
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職工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因工緻傷,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Ⅵ 國企女職工退休年齡問題
1、國企女職工正常退休年齡女工人50歲,女幹部55歲,經勞動和社會保障內部門認定的有毒容有害或重體力工種可以提前五年退休
繼續
2、女工在45歲左右雖然精力體力經驗都還可以工作,但這一年齡段社會、家庭加在她們身上的擔子很重,能退養或退休,對她們也是一種保護啊
Ⅶ 國企和私企的工人退休年齡不一樣嗎
基本一樣,男的都60歲退休,國企有男性55歲退二線的說法。女性一般50歲退休,國企女性是幹部的延期到55歲退休。
Ⅷ 私營企業工人退休年齡和國企一樣嗎(女)
50,企業沒變化,除非是事業單位擔任領導崗位才會變。
Ⅸ 請問私企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歲還是55歲
工種不同,退休年齡則不同。
根據《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對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和條件的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及職工必須認真執行,不得隨意降低,嚴禁擴大適用范圍,今後,凡是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企業,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已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職工要清退回企業。
(9)國企和民企女工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我國退休年齡政策進行調整方面應當把握以下幾項原則:
1、以人為本
要充分考慮不同社會群體的實際情況、不同需求和切身利益,重視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職工的意見和訴求,並研究制定比較妥善的政策措施,依法保障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
2、統籌兼顧
在制定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方面,應當綜合考慮勞動力供需、教育水平、預期壽命、基金收支等多種因素,統籌協調處理各種關系,其中包括與就業的關系。同時,在應對人口老齡化和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方面要協調運用多種政策工具。
將調整退休年齡政策控制在適度的范圍之內,不一定在首次調整退休年齡時就以65歲為目標,可以綜合考慮運用多種政策手段「打組合拳」,並根據相關的精算分析,確定適當的延長退休年齡目標。
3、具有彈性
制定有關延遲退休政策不宜搞「一刀切」,對於某些特殊群體(如靈活就業人員、長期失業者、特殊工種職工、用人單位聘用的殘疾人、高寒地區低壽人群等)的情況,需要研究制定比較妥善的彈性處理辦法。
4、穩步推進
鑒於提高法定退休年齡涉及廣大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有關政策調整十分敏感,在研究制定過程中,要重視民意和社會輿論,並適時向社會公布政策導向,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職工群眾的意見。
有關退休年齡的政策調整和實施方案應當經過反復論證,慎重決策,周密部署,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