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撫恤金怎樣領取
具體如下:
根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
二、關於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數調整為:
(一)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三)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
計發基數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四)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
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
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1)企業退休金去世後返還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
一、關於一次性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標准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2.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可領哪些錢
按社會保來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自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3. 社保退休後開過幾個月工資死亡了,還給退還社保錢嗎能退多少錢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中規定(參保人員)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4. 退休人員領取一個月退休金就去世了,賬戶余額應該如何處理
像這種退休人員剛領取一個月的退休金就去世的,賬戶余額怎麼處理的問題,要分兩種情況來處理,這兩種情況主要是因為這位退休人員的身份而決定的,這兩種身份情況分別為:第一種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二種則是企業、靈活就業退休人員。
不過,對於這兩種身份的人在辦理賬戶余額的繼承的時候,社保中心這邊一般都是要發放到參保人的賬戶裡面,這一為了避免爭議,二則是為了辦理人少跑腿,不用去公證處進行財產公證。
5. 退休後死亡養老金是否能退還
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其個人帳戶如何處理?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或死者的法定繼承人;建立個人帳戶前有個人繳費的,退個人繳費本息。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待遇?①喪葬費=死亡時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個月)②一次性優撫金(撫恤費)=死亡時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個月)③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供養1人=死亡時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6. 剛辦完退休手續,還沒拿到退休金就去世了養老保險金怎麼返還
果是企業來職工,可以領取個自人賬戶里多年繳納的養老金。如果是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就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事業單位職工是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退休費),只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機關公務員是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退休費.
7. 請問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按什麼標准發放,大概是多少
退休人員的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如果職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供養親屬撫恤金其具體賠償標準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