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退休年齡因病去世,其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無法提出,社保會在養老保險基金給予其遺屬一定的喪葬費和撫恤金。
以北京為例,根據《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第十九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被保險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險人死亡後,個人賬戶儲存額或者余額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繼承,其餘部分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第二十七條被保險人死亡後,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為了保障勞動者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個人賬戶由被保險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利息構成。
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十九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被保險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險人死亡後,個人賬戶儲存額或者余額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繼承,其餘部分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在本市統籌范圍內或者跨統籌范圍流動時,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下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被保險人的基本養老金;
(二)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
(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支付項目的費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支付困難時,由市財政部門予以支持。
㈡ 未到退休年齡意外去世
如果生前在單位參加了社會勞動保險,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死亡證明版,憑證明、帶著戶口本、與死權者親屬關系的有效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服務中心辦理,會退給死者個人賬戶資金全部余額,根據繳費年限按規定會給一部分喪亡補助
㈢ 家人未到退休年齡去世 養老保險和喪葬費
未到抄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襲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㈣ 職工不到退休年齡去世了政府怎麼處理
之前見的醫療和養老保險似乎是可以取出來的。
㈤ 合肥市的員工沒有到退休年齡死亡的領取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的領取流程
這個直接去政務區的社會養老保險中心那裡去咨詢一下,也可以電話12333咨詢一下。
㈥ 未到退休年齡因病去世。我們能拿到多少錢。急!急!急!跪求!!!!!!!!!!
1,如果你爸因病去世前有工作單位,喪葬費可以找單位報銷,如果單位效益好,可以領到12個月至20個(工資)不等的撫恤金,社保出據醫院死亡證明可以退回個人繳費的錢,
2,申請困難補助要找當地民政局申請辦理,(如果你家是城鎮居民可以直按到社區居民委員會申請而後逐級向民政局報批就可以,這是長期的...,如果是一次性解決多少,打一張報告到社區簽意見報民政局或單位解決就可以)(供你參考)
㈦ 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的多久可以領取喪葬費
警察屬於公務員,沒有退休之前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享有喪葬費和撫恤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可以繼承。
喪葬費的標准按所在省市規定執行,撫恤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是指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民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民發〔2011〕1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財務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2011年8月1日,國務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揚條例》和國務院、中央軍委公布施行的《關於修改<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決定》調整了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適應有關政策的變化,現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㈧ 如果未到退休年齡就死亡,請問如何退保
退保程序:
1、當事人親屬或其所在單位向養老保險一股提出退保申請;
2、養老保險股經辦人員接收申請資料後將當場檢查申請是否符合條件,所附資料是否完整。並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答復;
3、受理後,材料齊備,當日即可辦理完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所以,已經交的社會養老保險是可以退的,但是只退還個人交的那一部分。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8)合肥未到退休年齡去世擴展閱讀
居民死亡,在其死亡後十五天之內由死亡人員的戶主或其家屬、監護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持《戶口簿》、死者《居民身份證》、本市醫院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確認書》或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斷書》,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死亡注銷戶口手續。
派出所受理後,簽發《殯葬證》,收繳死者《居民身份證》。暫住人口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的戶主持死者《居民身份證》、本市醫院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確認書》或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斷書》,到暫住地派出所報告。
暫住地派出所受理後,簽發《殯葬證》,並及時通知死亡者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據暫住地派出所的通知和死者家屬的申報,辦理死亡注銷戶口手續,同時收繳死者《居民身份證》。
㈨ 未到退休年齡去世,待遇
退休死亡才有喪葬費,在職死亡的只能把養老個人賬戶里的錢退還給家屬。至於工資你可以找當地勞動局勞動仲裁辦公室告他們單位,一般都能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