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死亡後公積金怎麼領取
職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情況下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憑公安機關開具的職工戶口注銷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職工的關系證明或經公證部門公證的遺囑等材料,提取職工賬戶內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
職工死亡後或被宣告死亡後,其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有兩種處理方式:(1)由該死亡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取。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憑戶口簿、合法繼承身份的證明和身份證、遺贈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提取(繼承、受遺贈)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
養老帳戶里個人部分是給退的,但是單位交的統籌部分是不給的。
個人賬戶的余額退還方法專及注意屬事項有:
1、憑死亡證明、單位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領取全款;
2、養老險中個人帳戶的資金退全款,其它不退;
3、醫療險打入存摺的款項截止到死亡當月;
4、失業險不退。
⑶ 如果沒到退休年齡死了公積金怎麼辦
職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死亡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公證部門對該職工的遺產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4)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若存在兩個以上的遺產人或受遺贈人,還應提供由全體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簽訂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中被授權人應當與用於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銀行儲蓄賬戶為同一人
⑷ 沒有到退休年齡就去世養老金怎麼領
未到來退休年齡不幸去自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⑸ 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的公務員的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住房公積金 相關漫畫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的;
(八)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戶口地就業且離開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⑹ 退休前去世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
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