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2011年1月退休,因單位拖欠工資,同年9月提起勞動仲裁不予受理,2012年8月上訴至法院,請問時效過了嗎
由於你已經退休,拖欠工資已不再屬於勞動爭議而是經濟糾紛。
因此,仲裁委不予受理並無不當。
由於經濟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起訴時並未超過法定時效。
B. 退休後再上班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退休後,再參加工作,你只能和公司協商,經過協商不給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訴,勞動部門以及仲裁,是不受理的,因為你們的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也不受勞動法保護,
C. 退休再就業,老闆拖欠工資上哪說理
你屬於退休人員,勞動仲裁是不受理的,目前還沒有對於退休返聘人員勞資糾紛的法律文件,因為國家不提倡和支持退休人員再次參加工作,只能互相協商,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以對方違約為由,向法院起訴。
D. 退休人員與原單位因拖欠工資和勞保待遇問題產生糾紛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當事人已經退休了,但退休之前的工作,單位拖欠工資,是可以反映到就業局及仲裁委員會裁決。
E. 退休後簽訂的勞務合同被欠薪後,能否申請勞動仲裁
不能,因為依據勞動合同法,只受理勞動年齡段內適齡勞動者的勞資糾紛
而已經退休人員,法律上不在認為是一般勞動者,而屬於退休返聘,其與單位的關系是僱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受合同法而不是勞動法律法規的管轄
退休返聘人員遇到僱傭關系糾紛,可以依法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因退休返聘發生的意外事故,也可以依據侵權責任法來處理
F. 勞動仲裁不受理達到退休年齡的案件嗎
達到退休抄年齡的案件不屬於襲勞動仲裁的受案范圍的。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雙方之間就不屬於勞動關系了,自然就不屬於勞動仲裁的受案范圍,有爭議可以直接到法院打民事官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G. 退休人員再就業,老闆欠工資不給,仲裁也不管,人也我不到怎麼辦,法
退休人員再就業復的,制與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系,雙方應為勞務關系。若存在拖欠勞務報酬的,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H. 退休職工可以和原單位就拖欠工資和養老金問題糾紛申請勞動仲裁嗎
這個是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只要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一般情況下,勞動監察部門會及時調查,進行仲裁的。aqui te amo。
I. 到退休年齡以前欠我17年18年19年三年工資能補償嗎
朋友你抄好!到退休年齡以後,你的退休工資由國家社保負責發放,你退休前被拖欠的工資是你的工作單位負責發放,如果單位惡意拖欠並且始終不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案和時限,可以通過勞動局進行投訴解決,實在不行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
J. 到了退休年齡,和前單位的勞動爭議糾紛不能仲裁了嗎
此種情況拿著勞動部門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到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既然現在裁決結果是,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那麼上法院也是可以主張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等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