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企辭職後如何交養老金
1.按照養老保險最新政策,國發(2005)38號文件規定,你自己可以繼續交納養老保險;
2.你辭職後應當把檔案移交到當地的社會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並把以前養老保險帳戶轉移過去,在那裡就可以繼續參加養老保險;文件規定的很清楚:個人參加養老保險繳費以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比例一般是20%;
3.手續的辦理咨詢當地的社會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就可以了,他們會給你說清楚的!!
4.至於上班已超過15年,是不是可以不交了?請你多了解養老保險政策!!我們這里的辭職人員一般都還繼續交納,對個人有好處!!
㈡ 在國企工作十年後辭職對退休後待遇有影響嗎
在國企工作10年以後再辭職。關於對退休後的影響,主要是看你辭職後,你是否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金,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標準是高或是低,這些都決定你今後退休待遇。因為退休後的待遇,只是取決於你繳納養老金的年限和養老金賬戶的金額多少。
㈢ 16年工齡在國營企業,辭職之後有沒有退休金
那你要到當地的社保局去查一下,辭職後有沒有退休金關鍵看你視同交費的年限夠不夠15年。
採納答案時選一下原創和可以解決問題,要升級,謝謝!新年快樂
㈣ 在國企工作辭職了養老金等怎麼處理
第一,繳納養老保險,最低也要繳費到15年以上,到年齡辦理退休,
第二,你不再是單位的職工,只能自己重新申請靈活就業保險,重新建立賬戶,把你原來的繳費轉移過來,按照社會平均工資自己選擇檔次,接續繳費,
㈤ 在國企工作辭職了養老金等怎麼處理
如果已經在國企工作滿15年的,辭職後不影響退休後領取養老金。如果工作未滿15年就辭職的,需要到新公司繼續繳納養老金,沒有新公司的則要自己繳納。
㈥ 在國企辭職了,還可以拿退休金養老金嗎
只要你養老繳費年限滿15年,辭職了到退休的年紀就可以領取養老金。要是繳費年限不足,就不可以。
所以你最好看看你現在的工作年限和繳費年限(198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算視同繳費年限)。
㈦ 國企幹了15年辭職退休金會有多少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主動辭職是沒有任何補償金、賠償金。
㈧ 國企上班和辭職後自己交養老保險退休金是一樣嗎
退休金是由繳費基數和繳費的年限來決定的,與在哪裡交沒有關系。
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
2、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由上述公式可以看出,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8)國企辭職退休金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1、符合第一條1、2、3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
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
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
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
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2、符合第一條第4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
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㈨ 國有企業員工辭職如何領取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負擔。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內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容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二是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三是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繳費不滿15年的,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 應發給基礎養老金的,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按月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1997年統一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採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