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甘肅省今年退休工人漲工資嗎
甘肅省退休人員2017年增加基本養老金,已經在2017年8月底前補發到位。
甘肅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7〕291號
各市、州(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蘭州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社保局,省直參保單位,在甘中央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定了我省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省政府第1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16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完全失地農民(以下簡稱「五七工、家屬工」、完全失地農民)等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1、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廳冊陸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
2、「五七工、家屬工」、完全失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納入姿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人員,以2016年12月份本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2016年同類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1%。
(三)傾斜調整
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完全失地農民)、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元;再對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的上述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4元、8元和12元。
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劃分,省內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147號)劃分的類別為准,省外以當地的類區劃分為准。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原則上以退休時參保單位所在地為准。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463元的,調整到2463元。
2016年內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先按國家公布的2016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8.31%)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後,再按本通知要求調整。
四、資金列支渠道
企業退休人員和基本養老金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資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渠道代發的,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新制度啟動實施後再進行結算。對於尚未納入參保的在甘中央單位,要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調待資金,確保本單位退休人員能夠按時領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五、做好發放落實工作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抓好落實。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扮頃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經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按養老金支付渠道發放落實,確保在8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基礎信息資料,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准確。
六、加強宣傳引導工作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制定具體工作落實方案,積極主動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准確宣傳政策,密切關注輿情,及時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切;要結合實際細致排摸風險點,制定部門聯動預案,及時做好矛盾預防和化解工作,推動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平穩實施;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
七、建立調度報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於7月30日前向省社保局上報《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落實工作聯絡表》(附件1)
(二)調待期間,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周三16:00時前向省社保局上報發放落實情況,重點是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發放情況。上報表式為《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進展情況表》(附件2)。
(三)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五七工、家屬工」待遇調整統計表》(附件6)、《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統計表》(附件7)和工作總結於8月30日前報省社保局,省社保局負責匯總全省調整情況和工作總結,於9月5日前報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
2017年7月18日
② 蘭州市企業退休漲工資細則,今年蘭州市退休工資還漲嗎
是會漲工資的!2017年甘肅省人社廳、財政廳正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專退休並領取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③ 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17漲工資嗎漲多少
2017年各地退休人員是會上調養老金的!
人社部與財政部已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將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政府將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各地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其中上海市人社局已於4月26日發布消息,全市從2017年1月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原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城鄉居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5月5日發放到位。
④ 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2017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2o17年退休工資怎麼漲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⑤ 2017企業退休漲工資漲多少什麼時候補發
我覺得你可以直接一點的說就行,不是什麼大事。你先問你老闆我都來了這么久了您覺得我怎麼樣呢?如果他說你很不錯,對你非常滿意的話,你就有說的話題了。接下來,你就可以開門見山的說了:但是我覺得老闆你有點偏心了,為什麼我比其她人做得更多,反而我的工資還沒有她的高呢?是我的能力不夠嗎?
這時候老闆就會跟你各種的解釋了,還會安撫你。這時候你自己要注意不要讓老闆牽著鼻子走。等他說說看,如果老闆大氣點他會主動跟你加工資。如果他只是跟你說一些安撫之類的話對工資一字不提,你就可以直接跟他提漲工資的事情了,當然要掌握分寸,不能與老闆吵架,也是給自己留點後路。如果說到最後他仍然不給你加工資,那就要看你自己了,看自己是希望留下來,還是離開,當然有些老闆會在你選擇離開的時候給你加。希望對你有幫助吧。
⑥ 甘肅省事業單位2017年退休人員什麼時候漲工資
在8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甘肅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7〕291號
各市、州(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蘭州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社保局,省直參保單位,在甘中央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定了我省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省政府第1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16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完全失地農民(以下簡稱「五七工、家屬工」、完全失地農民)等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1、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
2、「五七工、家屬工」、完全失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人員,以2016年12月份本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2016年同類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1%。
(三)傾斜調整
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完全失地農民)、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元;再對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的上述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4元、8元和12元。
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劃分,省內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147號)劃分的類別為准,省外以當地的類區劃分為准。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原則上以退休時參保單位所在地為准。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463元的,調整到2463元。
2016年內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先按國家公布的2016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8.31%)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後,再按本通知要求調整。
四、資金列支渠道
企業退休人員和基本養老金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資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渠道代發的,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新制度啟動實施後再進行結算。對於尚未納入參保的在甘中央單位,要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調待資金,確保本單位退休人員能夠按時領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五、做好發放落實工作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抓好落實。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經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按養老金支付渠道發放落實,確保在8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基礎信息資料,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准確。
六、加強宣傳引導工作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制定具體工作落實方案,積極主動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准確宣傳政策,密切關注輿情,及時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切;要結合實際細致排摸風險點,制定部門聯動預案,及時做好矛盾預防和化解工作,推動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平穩實施;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
七、建立調度報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於7月30日前向省社保局上報《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落實工作聯絡表》(附件1)
(二)調待期間,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周三16:00時前向省社保局上報發放落實情況,重點是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發放情況。上報表式為《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進展情況表》(附件2)。
(三)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五七工、家屬工」待遇調整統計表》(附件6)、《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統計表》(附件7)和工作總結於8月30日前報省社保局,省社保局負責匯總全省調整情況和工作總結,於9月5日前報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
2017年7月18日
⑦ 2017企事業單位退休漲工資多少錢
平均調整幅度5.5%。
據《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部《關於2017年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的說明》,2017年我國繼續調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增加幅度為上年底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5.5%。但是,目前國家層面具體方案尚未公布,出台之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還要指定具體調整辦法,還需要一些時日,請耐心等待。
《政府工作報告》
三、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
(八)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民生是為政之要,必須時刻放在心頭、扛在肩上。在當前國內外形勢嚴峻復雜的情況下,更要優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該辦能辦的實事要竭力辦好,基本民生的底線要堅決兜牢。
織密扎牢民生保障網。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確保按時足額發放。穩步提高優撫、社會救助標准,實施好臨時救助制度。調整完善自然災害生活補助機制,全部完成去年洪澇災害中倒損民房的恢復重建。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城鄉困境兒童保障。關心幫助軍烈屬和孤寡老人。全面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縣級政府要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協調機制,切實做好托底工作,使困難群眾心裡有溫暖、生活有奔頭。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鍥而不舍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決不允許他們的辛勤付出得不到應有回報。
財政部
《關於2017年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的說明》
一、一般性轉移支付
6.基本養老金轉移支付預算數為5666.17億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691.47億元,增長13.9%。主要是從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以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領取人數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