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企業養老退休金漲多少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深圳退休職回工基本養老答金執行廣東省的統一規定,按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基本養老金計算方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2006年6月30日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賬戶總額÷120;2006年7月1日之後的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賬戶總額÷計發月數。
視同繳費賬戶總額按《視同繳費賬戶建賬和管理辦法》建立。
② 深圳社保什麼時候增加養老退休金
在七月底前支付單位。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 東 省 財 政 廳
《廣東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粵人社發〔2017〕159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委),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2017年1月1日起。
二、調整對象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准時,同時按本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
(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2015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本養老金基數的,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准時,同時按本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以2016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養老金基數的,不執行本通知)。
三、調整水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四、調整辦法
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原則調整。
(一)普遍調整。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定額加發55元。
2.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3.2%加發。
(二)傾斜調整。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5年)×1元。
2.2017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齡滿7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全年600元。增加的養老金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3.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仍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五、發放安排及資金來源
(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落實,分別從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不足支付時,由同級財政解決。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渠道代發的,由原渠道代調或預調,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後再通過社保基金清算。
六、工作要求
調整基本養老金,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全省統一政策的規定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實。
(一)統一執行。各市要直接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標准和要求執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
(二)確保發放。各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並於2017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由原渠道代調或預調養老金的,要加強工作指導,按單位逐一落實,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調待資金,確保本單位退休人員能夠按時領取增加的養老金。要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參保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參保登記工作,從基金中支付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
(三)加強調度。各市應加強對養老金調整工作的調度,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於每周三以書面形式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上報本地區調整養老金的資金籌集情況(應籌集資金和已到位資金)、調整標准、發放到位情況等。省社保局負責對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總調度。
(四)按時上報。調整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後,各市及時匯總數據,認真總結分析本地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並填寫《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於2017年8月底前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7年7月5日
③ 深圳退休金今年漲多少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粵人社發〔2017〕159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委),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2017年1月1日起。
二、調整對象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准時,同時按本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
(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2015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本養老金基數的,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准時,同時按本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以2016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養老金基數的,不執行本通知)。
三、調整水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四、調整辦法
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原則調整。
(一)普遍調整。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定額加發55元。
2.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3.2%加發。
(二)傾斜調整。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5年)×1元。
2.2017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齡滿7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全年600元。增加的養老金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3.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仍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五、發放安排及資金來源
(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落實,分別從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不足支付時,由同級財政解決。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渠道代發的,由原渠道代調或預調,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後再通過社保基金清算。
六、工作要求
調整基本養老金,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全省統一政策的規定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實。
(一)統一執行。各市要直接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標准和要求執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
(二)確保發放。各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並於2017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由原渠道代調或預調養老金的,要加強工作指導,按單位逐一落實,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調待資金,確保本單位退休人員能夠按時領取增加的養老金。要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參保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參保登記工作,從基金中支付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
(三)加強調度。各市應加強對養老金調整工作的調度,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於每周三以書面形式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上報本地區調整養老金的資金籌集情況(應籌集資金和已到位資金)、調整標准、發放到位情況等。省社保局負責對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總調度。
(四)按時上報。調整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後,各市及時匯總數據,認真總結分析本地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並填寫《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於2017年8月底前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 東 省 財 政 廳
2017年7月5日
④ 深圳市2o15企業退休職工退休金調整方案
廣東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要漲 至少漲113元/人
新快報2015-05-05 12:15
●今年起每月至少漲「113元+養老金月標準的5%」●廣州的調整方案還在制定中
五一前夕,廣東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企業(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遍提高幅度為113元加基本養老金的5%,同時對年滿75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加發100元。
調整方式「定額+定比」 每人至少漲113元
今年初,國務院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這是第11次上調,預計將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
根據通知,本次養老金調整的對象為: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准時,同時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具體調整分為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兩部分。前者有兩部分組成:⑴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計發。⑵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兩類人群獲傾斜
滿75歲額外加發100元/月
在此基礎上,兩類人群可額外享受傾斜調整:對2015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對離休人員,通知則明確: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參照普遍調整辦法進行調整。所在市已經採取加發生活補貼方式將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費拉平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後,按相關規定沖減生活補貼。所在市已經建立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離休費同步增長機制,不再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企業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按機關離休費調整辦法執行。
增發的基本養老金規定在4月前發放到位
鑒於去年按照省的統一標准調整,廣州市實際養老金增幅達不到國家規定的10%(廣州市平均養老金水平要高於省的平均水平),因而,今年廣東省的調整方案中給廣州開了口子,允許廣州市另行制定調整方案。據了解,目前廣州市的調整方案正在制定中。
而對廣州之外的其他各地市,通知要求,要直接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標准和要求執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並於2015年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廣州市應在省批復後的一個月內發放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
2015年1月1日起廣東養老金調整
普遍調整有兩部分
⑴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計發。
⑵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傾斜調整有兩種
⑴對2015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⑵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⑤ 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何時增加退休金
各地有先後,但都以1月1日起補發。
⑥ 深圳市2014年企業退休金上調方案什麼時候出來什麼時候發放
2014年廣東養老金上調方案公布後,廣東養老金標準是多少呢?廣東省人社廳公布廣東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普遍調整為97元加基本養老金的5%,同時對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有每月加發80元的傾斜。
2014年廣東養老金上調方案
哪些人漲了養老金?
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廣東省企業(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對象為2013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本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方式:即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額計發;2013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2014年廣東養老金上調方案
廣東75歲級以上老人多發80元
按國家要求,2014年廣東養老金上調方案還附加了「傾斜調整」:對2014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80元,全年96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調整後未達所在市調整後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⑦ 今年深圳企業退休職工增加工資標準是怎麼計算的
一、調整時間
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
二、調整對象
2011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准時,同時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三、調整比例
調整比例按照2011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
四、調整辦法
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辦法,並按國家文件要求確定傾斜人群。
具體的調整辦法如下: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2011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即83元定額計發。
2、2011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二)傾斜調整。
1、提高高級職稱專項津貼標准。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提高專項津貼標准,繼續單列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2012年1月1日後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領取高級職稱專項津貼。高級職稱專項津貼的標准,正高級職稱提高為每月700元,副高級職稱(包括高級技師)提高為每月600元;此前歷年已享受對具有高級職稱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基本養老金年度傾斜性調整的,其累計加發額統一轉為高級職稱專項津貼並按上述標准補齊後從2012年1月1日起發放。
2、對201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發放一次性養老金600元,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仍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參照普遍調整辦法進行調整。所在市已經採取加發生活補貼方式將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費拉平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後,按相關規定沖減生活補貼。所在市已經建立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離休費同步增長機制,不再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企業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按機關離休費調整辦法執行。
⑧ 深圳市企業退休員工2012年為什麼沒加退休金
廣東省現在還沒有對外公布相關的上調消息。
根據財務部、人社部的會議表示,2012年我國將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現在除上海公布具體上漲文件外,北京、天津、河南、遼寧、青島等省市人保局也明確表示,2012年退休人員養老金會漲幅。
目前這一政策還未細化,一旦具體標准出台,將從今年元月1日起進行計算補發。
希望您多關注當地人保局的通知、公告。
⑨ 深圳最新企業養老退休金漲多少
深圳企業退休人員今年2017年養老金已經上調過了!
至於明年是否會上調養老金,據多位專家表示,回2018年養答老金將會繼續上調。但受經濟增速放緩、老齡化加速等因素影響,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具體要等明年3月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才會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