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差一年退休,社保怎麼交
北京出租公司的司機,還有一年退休的時候,剛好租車合同滿了,剩下這一年是不是需要自己交社保?
針對本人實際情況而定,如果說已經交足最低15年,就可以不續交了,等待退休即可;
或者憑社保材料,比如醫保卡,養老保險手冊等申請轉移社保關系手續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按個人方式續交,或者轉移到新單位續交社保2種處理方式。
大概交多少呢?
社保個人方式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比如A地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還是可以享受只交自己需要交的那部分?
肯定不可以的。
所以社保還是單位方式參保比較好,畢竟自己交納得少呀。
㈡ 也到退休時交納社保還差一年多怎麼辦理退休手續
到退休年齡生日月的前一個月,拿身份證、戶口本去參保地社保局辦理退休
然後延長繳費一年,明年把養老保險繳納年限累計滿15年,就可以開始按月領養老金
是否能一次性補交,需要辦理退休時咨詢社保局,屬於各地社保局規定
㈢ 我的養老保險是單位交最低的社保,到退休差一年。可以補交嗎
職工保險最低交費年限為15年,你如果在退休時還沒有交夠費用,那就要繼續繳納保險費用,如果還差一個年應該是補交的,最好去當地的社保局咨詢一下好一點aqui te amo。
㈣ 我在外地工作,買的當地社保,快到退休年齡了,但是退休後,還差1年多才滿15年的期限,請問怎樣辦
針對這種情況,一般有兩種選擇:
1、退休後仍然繼續繳納社保,直至繳費滿內15年止,然後享受容養老保險退休待遇;
2、退休後,將養老保險一次性予以補足15年,自退休時開始享受養老保險退休待遇。
具體的還需要您咨詢當地的社會保障部門了解確定。
一般情況下,對於繳費年數那麼長的,都會有政策是允許您在社保繳納地繼續繳納,並領取退休金的。當然,如果您需要轉回戶籍所在地,那麼應該是可以轉回去的,退休工資的發放由您社保所在地(如果您轉回戶籍所在地那麼戶籍所在地就成了社保所在地了)社保基金支付。
㈤ 養老保險買了14年,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了,還差1年怎麼辦
退休後補繳來即可。
達到法定退自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5)退休差1年社保怎麼延保擴展閱讀:
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如何辦理可以分為以下幾步:
一、所需資料
1、《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申報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即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中的任意一家銀行開立的通存通兌個人活期存摺首頁復印件。
3、《委託銀行自動結算社會保險資金授權書》(一式兩份)。
4、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二、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社保局遞交申報材料,社保局經辦人員當場對資料和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核。
2、如果是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並列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核定表》(一式兩份),一份由申請人備存,另一份交申請人簽名確認後由相關部門備存。
3、如果是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參考資料:網路-養老保險
㈥ 差一年退休,社保怎麼交
可以補交。不過按規定社保交滿15年在達到法定退休年令時便可退休領取養老金!你己經版交了2o年了,可以權退休了!不滿一年算一年,對你影響也不大!但是如果再補交一個月就整整2o年了到時就理直氣壯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㈦ 社保到了退休忘年齡了,但是繳費還差一年,可以補上嗎
正常情況下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繳費年限不足15年,是不可以一次性補繳的,只能延後退休,延後到繳費年限滿15年,才可以辦理退休。
㈧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還差一年該怎麼辦
如果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15年,需要補繳。補繳有2種方法,一種是一次性繳到專15年,屬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另一種是按月繳,待到滿15年之後再享受待遇。而你省社保採取哪種方式,需要咨詢當地的社保。社會保險法出台之後參加養老保險人員,一般是採取延長退休年齡的方式,即第二種。
㈨ 達到退休年齡,醫保還差一年怎麼辦
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齡,你包還差一年的話,只能自己再交一年,因為專現在的政策變了,以前到屬了退休年齡,如果你的社保年數還沒交夠的話,可以一次性補齊,但是現在不行了,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齡還沒有交齊的話,你只能自己一年一年的補交了,缺幾年就補交幾年。
㈩ 社保還差一年退休年齡己到怎麼辦
根據1978年6月國務抄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