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教師工齡工資怎麼算
教師工齡工資計算方法:
一、教職員實行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
(一)職務名稱
1.教學人員。按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的職務分列。
2.科研人員和其它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職務名稱系列分列。
3.實驗人員。按高級實驗師、實驗師、助理實驗師、實驗員分列。
4.行政人員。高等學校按正副院(校)長、研究生院正副院長、正副教務長、正副總務長、正副處長、正副科長(正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分列。
其他需要新增加的職務名稱,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另列。
(二)教職員的結構工資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勵工資四個部分組成。
1.職務工資。按教職員職務分列工資等級,一職數級,相近職務之間工資額上下交叉。
(1)高等學校教學人員基礎工資、職務工資標准表(見附表一)。
(2)高等學校行政人員基礎工資、職務工資標准表(見附表二)。
(3)高等專科學校行政人員基礎工資、職務工資標准參考表(見附表三)。
(4)高等學校實驗技術人員基礎工資、職務工資標准表(見附表四)。
(5)政治工作人員參照同級行政人員工資標准執行。
(6)其它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工資標准,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各有關主管部門同類人員的職務工資標准執行。
2.基礎工資、工齡津貼、獎勵工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標准執行。
(三)高等學校的工人,原則上執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人的結構工資制及其工資標准。
生產性工人崗位(技術)工資標准,由學校參照國家機關工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標准表,結合學校的特點擬定,但需報經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1)教師退休後享受工齡工資擴展閱讀:
教師工資制度是中國實施的關於教職工工資的規定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50—70 年代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1985 年開始實行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結構工資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勵工資四部分組成。中小學、幼兒教師同時實行教齡津貼。高等學校教學人員職務名稱按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分列;實驗人員按高級實驗師、實驗師、助理實驗師、實驗員分列;科研人員及其他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按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的職務名稱系列分列。中小學教學人員職務名稱按高級、一級、二級、三級教師分列。
高等和中初等學校行政管理人員也有相應的職務名稱。職務工資以職務確定。工資的前三部分按國家統一標准規定,獎勵工資以個人勞績而定。工齡和教齡工資標准統一,數量因工齡和教齡長短而異。1993 年 10 月後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與國家機關職務級別工資制脫鉤,以體現教育事業單位特點。教學人員工資由職務等級工資和津貼兩部分構成。職務等級工資為工資構成中相對固定的部分,占工資的 70%,主要體現工作能力、責任、貢獻、勞動的繁重復雜程度,適當體現年齡差異;津貼具有浮動工資的職能,主要體現各類人員崗位特點、工作實績和勞動的數量與質量,占工資的 30 %。教學人員職務系列名稱不變。
㈡ 教師退休是按照工齡還是教齡計算退休工資
教師退休時,計算基本養老金不是按照工齡,也不是按照教齡,按照繳費年限,當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實施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四、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2)教師退休後享受工齡工資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由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
只有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參加工作,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實施後退休,
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才享有過渡性養老金,即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
1997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中更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
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
目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後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㈢ 教師工齡與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教師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退休工資=工資X(工齡/法定工齡)X((75-法定退休年齡)/(75-退休年齡))
總退休工資=退休工資X12X(75-退休年齡)
註:75是指75歲。30年教齡教師的退休待遇為檔案工資的100%。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㈣ 教師40年教齡退休後能拿多少工資
不同區域的教師40年教齡退休金是不一樣的。經濟發達的地區高一些,可達到8000~10000元之間,欠發達地區在4000~6000元之間。
㈤ 退休教師有工齡工資嗎
我們這邊有
㈥ 教師的職稱對退休後的工資有多大影響
這肯定是有關系的,高級職稱要比初級中級職稱的待遇要好很多。中小學教師退休工資30年(不含30年)工齡以下退休時按基本工資的80%辦理退休待遇,30年—35(不含35年)年85%,35年(含35年)以上90%。
2014年9月30日以前教師退休工資計算方法:職務(崗位)工資、級別或薪級工資、10%津貼三項之和*90%(35年以上工齡90%,以下85%)+教齡工資+生活補貼+住房補貼+獨生子女(10元)+個人賬戶工資(個人上交的統籌金),(其中崗位工資由職稱決定,影響其他各項指標),個人賬戶工資源帶(與職稱有關)根據個人上繳統籌金的多少,按10年發放給退休教師。住房補貼=(前三項之和*90%+生活補貼+獨生子女10元+教齡津貼)*13%,住房補貼跟職稱有關系。
教禪宏師不同職稱工資標准不同,退休時薪級工資相差不大,崗位工資和10%津貼有差距,生活補貼、住房補貼、個人賬戶工資等都跟職稱有聯系,而且賀裂冊影響較大。
我們地區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教師,由於2017年對「中人」實施了臨時調整工資辦法(中級職稱教師395元/月,高級職稱教師519.8元/月),所以,同時退休的其他條件相同,中級職稱教師與副高職7檔教師工資相差1000元左右
㈦ 教師退休後養老金是怎麼算的主要看職稱還是工齡
退休待遇與工作時的技術職務有關系嗎?據說關系也沒關系。為什麼關系也無所謂呢?如果評價技術職稱後被機關任用為相應的技術職務,這是有關系的。雖然獲得了技術職務的任用資格,但如果沒有被錄用為技術職務,就沒有任何關系。
綜上所述,如果教師在職時有技術職稱,特別是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教師,在職時工資待遇較高,繳費標准也較高,個人賬戶中累積的資金余額、職業養老金賬戶余額等更高,退休後養老金待遇也會更高。因此,退休教師的待遇和是否有技術職務是非常大的。
㈧ 教師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教師退休工資=(退休前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 對應的比例。
教師屬於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的退休費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在此基礎上,中小學教師有10%的比例提高作為獎勵。另外,還有一項優惠政策:教齡滿30年的教師,都是100%計發。(有些地方女教師只要教齡滿25年即可100%計發,這個你要去咨詢當地的教育局)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工資,主要是根據工齡來算的,在沒有實施養老保險政策前,職工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實施養老保險政策後,就按實際繳費年限來算。因此,對於普通職工來說,養老金的高低主要根據繳費年限(繳費時間)決定的。
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就越多。對於普通職工來說,工齡概念也慢慢淡化了。
目前社會上呼聲比較高的,就是教師工資按照當地公務員水平確定,工資收入不低於公務員,一旦兌現這個問題,教師退休後工資或將大幅上漲。眾所周知,教師的工資中績效工資佔了很大一部分,老師即使在職在崗,績效工資也難以全部拿到手。
有一個好消息,退休後雖然沒有了績效工資,但是如果按照公務員待遇,符合規定的各種節假日福利和養老職業年金一旦落實,退休待遇可能要超過在崗工資。而且還有一個好消息,在退休以後,中小學的教師是退休以後,也可以拿到關於教師的全額的政府特殊津貼,此外,每月的教齡津貼也是正常發放的,並不會因為教師已退休而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