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齡大的老人離婚有什麼規定
兩位老人後走到一起的,現在雙方都不能自理,現在想離婚,由雙方兒女照顧自己的老人,
2. 退休的兩口子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你父母確實沒有感情了,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去協議離婚。但前提是他們兩人完全自願,看你寫的東西似乎是你和你姐姐對你父親不滿意,你媽媽也想離婚嗎?這才是關鍵。你們不能幹涉你父母的婚姻自由,正如他們不能幹涉你們的一樣!
現在離婚,只要當事人自願,不需要單位證明,直接到登記機關去辦理登記就行了。很簡單。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就得到法院去起訴離婚了。
3. 父母已到退休年齡,可是兩人鬧著要離婚,作為子女該如何應對
首先應該詢問父母的真正想法,然後支持父母的真正想法。
如果說父母雙方對離婚這件事仍有爭執,那大可把自己代入父母的立場,去判斷他們應不應該離婚。
假如父母雙方都想要離婚,並且確實有不可調和的矛盾,那子女就應當幫助他們辦理離婚手續。
一、父母的需求和情感理應得到重視
父母的需求也是需求,並且並不比子女的需求要小。
很多人總覺得父母的年齡已經大了,很多時候其實可以看開一點,稍微不那麼計較一點就可以忍過去。
但是,父母為什麼要忍呢?已經忍了一輩子了,就想要在人生最後的階段好好做回自己,這是一件非常難以完成的事情嗎?
不要讓父母壓制自己的需求和情感,他們的需求與情感理應得到子女與社會的重視。老有所樂,這才是父母辛苦了一輩子後所應得的。
4. 為什麼不少退休的人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想離婚
我退休好幾年了,身邊的同學、發小、同事退休的也不少,向我述說日子過不下去的至少有六個,已經離婚的有兩個,正在協商或鬧的有兩個,我有點驚訝,想著都進入老年了,為啥要分開呢?認真思考和分析後,我認為退休人員離婚多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總之,老夫老妻攜手走過這么多年,沒有感情還有恩情,要做到互相理解、互相忍讓、互相包容,要多想到對方的好,不到最後,決不能提離婚二字!
5. 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女人還有沒有必要離婚呢
結語:
我曾跟身邊很多家庭主婦有過交流,可以這樣說,到了退休階段還想離婚的女人,一般她們這種想法早就產生了不知道有多久了!
之前只是因為這樣、那樣的牽絆與束縛從而擱置了許久而已。
至於誘發的原因,有可能是男人的性格、作風、能力、癖好、習性,也有可能是因為女人內心另有所愛等等。
6. 50歲夫婦,還有必要離婚嗎
五十歲的夫妻有必要離婚嗎?說說個人的想法,不喜勿噴:
咱先不說這個年齡的人,有沒有必要離婚,先說說人到這個年齡的人生吧:五十歲,應該是人生的第二個春天,人到了這個年齡,事業不說有成,但一定是穩定了,孩子也以成人,這個年齡的人生,就像花兒的休眠期,走過最美好的時刻,又沒到衰敗的時候,人到這個時候,是該為自己活的時候了,有沒有必要離婚,要看夫妻間發生了什麼事,具體情況要分析清楚,才能說有沒有必要離婚。
家 是棲身的港灣,家 是心靈的歸宿,家 應該是溫馨的領域,若是沒有了愛的存在,婚姻就是苦海,如果人回到家裡,若是感受不到家裡的溫暖,是人生中的悲劇,前五十年,我們走過太多的無奈,五十歲後,我們的人生可以有個新的起點,五十歲到底有沒有必要離婚,要因人的感受而議。
7. 50歲的夫妻能離婚嗎
離婚,是男女兩個人,在婚姻生活里,相互不能理解包容,忠誠相伴生活下去。或者是一方做了對不起另外一方的事情,對方不予原諒,用分手變成陌生人的方式來結束這段讓自己傷心的婚姻。因此,年齡和婚齡大小與離婚是沒有關系的。
五十歲,相互怨恨,不再留戀對方,感情破裂,不離婚雙方都很痛苦,離婚只是暫時脫離了痛苦的婚姻環境。並不代表離婚後的生活會幸福。該不該離婚,這個要看自身條件,自身條件好一點,離婚和離婚後再婚的可能要大一些。自身條件差一些,忍耐湊合的可能也就要大一些。沒有該不該的問題。
六零後,七零後,已是不惑之年,感情上湊合夫妻是大多數。到了五十歲的年紀,離婚是人生旅途上最大的失敗。這個年紀男女,在家庭里扮演著兒女、父母、夫妻的多重角色,離婚傷害的是兩個大家庭,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五十歲,已經是輸不起的年齡了,有離婚念頭時,要慎重,要權衡利弊。叔哥的村子裡就有這樣的凄慘真人真事,女人五十四歲時,兩個人感情破裂,和老頭子離婚後再婚,她沒有給兒媳看孫子。十二年後,那邊的老頭又死了,她被那家兒女趕出來,沒有地方去,又回來,親兒子和兒媳都不願意接受她一個人獨居,很慘了。
在婚姻里有很多不盡人意的地方,需要雙方去諒解對方、包容對方。現實生活中湊合型夫妻很多,但是都是懼怕再婚更慘,才一直湊合著,有時候湊合也是一種愛。
8. 夫妻離婚退休金.算是共同財產嗎.因一方有.另一方是農村戶沒有.雙方都到退休年齡.
離婚後雙方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關系,因此離婚後的退休金是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9. 如果50退休,老公還在上班會不會離婚
無論多大年齡退休,老公是否上班,這和離不離婚沒有關系。如果兩個人有感情,彼此之間相互愛著對方。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把對方視為自己的真愛,一定會白頭偕老。如果雙方缺乏感情基礎,離婚是早晚的事,這和退不退休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