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女性衛生系統副高級職稱 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是多大
毛市長批示的「關於醫療衛生系統女性高級職稱退休年齡的提議」的信件收悉,現答復如下:
《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規定:女性高級專家,凡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可到60周歲退(離)休。
《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對高級專家進行了明確,高級專家系指: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高級農藝師、正副主任醫師、正副編審、正副譯審、正副研究館員、高級經濟師、高級統計師、高級會計師、特級記者、高級記者、高級工藝美術師,以及文藝六級以上的專家。
根據上述規定及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信中提到的衛生系統的女性主任醫師,若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單位同意,可到60周歲退休。
② 女性副主任醫師55歲沒有退休56歲退休是不是比55歲退休工資低
在公立醫院工作的抄副主任醫師到襲了退休年齡,不論男女都要辦理退休手續。只要沒有特殊情況,醫院都會返聘,讓其繼續在醫院工作。沒有行政職務,只是作為一般的醫生而繼續工作。至於題主說到的退休工資,都是按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標准領取退休工資。對於女性副主任醫師,沒有到了56歲才退一說,也沒有56歲領的退休工資比55歲少的說法。
③ 女性主任醫師退休年齡正常年齡是多少
女性主任醫師退休年齡正常年齡是55歲。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付主任醫師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衛計委《關於進一步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提高鄉村醫生待遇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13〕14號)。
1、老可退,退有所養
文件明確規定,「建立鄉村醫生到齡退出機制,原則上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不再在村衛生室執業,如情況特殊可延長工作年限」。
「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政府和相關部門,在引導鄉村醫生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
「採取多種形式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確保其養老金收入不低於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盡管居民最低保障(低保)還很低,但畢竟明確規定,村醫年滿60歲可以退休,退後必須有養老保障。
2、優轉敲定
一直以來,在優化村醫隊伍方面,一些專家提出「嚴進優轉劣汰老退」政策,但一直沒有被政府採納。這次終於將「優轉」確立了下來。
文件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將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統一管理」。這是一大進步。
符合《執業醫師法》規定具有執業資格的鄉村醫生,理應是國家技術幹部,應該給他們幹部身份與待遇,沒有哪個地方不具備「這個條件」,所以應該刪去「有條件的地方」六個字。
3、嚴進比先前國務院文件規定更靈活
在對新進入村衛生室的村醫,文件仍然堅持「嚴格依法」,即鄉村醫生必須具備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證書,並在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注冊獲得相關執業許可。
並明確「新進入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原則上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
考慮到各地情況不同,擔心一律要求新進人員具備執業醫師(助理)資格,在目前情況下可能出現人員斷檔,因此又提出,「條件不具備的地區,根據實際需要。
可以允許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或者經培訓達到中等醫學專業水平的其他人員申請執業注冊,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並將准入權下放給省市。
同時,對「在村衛生室從事護理等其他服務的人員」也明確要具備相應的合法執業資格。這些規定比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鞏固完善基本葯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3〕14號)更加靈活與可行。
4、「縣聘、鄉管、村用」的鄉村醫生聘用原則
過去,村醫在執業活動中,老被「欺負」,與衛生院院長關系不好,經常被尋事找茬兒讓你不得好過;就連負責管理村衛生室的衛生院公衛辦(或公衛科)幹部也可以給村醫難受。
村幹部動不動也可以讓村醫不好過,甚至拿著村醫的生殺大權,如果村醫與村幹部關系處的不好,他們找村民不停地告狀,讓你不得安生。
政府有關部門,如葯監、稅務,甚至媒體也老愛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愚弄村醫。
因此,衛計委這次規定,村醫縣聘、鄉管、村用就可以排除很多不必要的干擾。但是文件又明確對村醫實行勞動合同管理,要求「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鄉村醫生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
5、村醫「一般診療費」10元左右增幅大
從前規定,鄉鎮衛生院一般診療費10元,村衛生室5元,明顯覺得不夠公平。報銷規定均報90%,也就是衛生院看病,醫療保險報9元,衛生室報4.5元。但一般診療費存在的問題不單純是高低的問題,主要問題的群眾難以接受及與勞動不相符的問題。
6、由縣級財政部門直接將80%資金補助給村醫,而且按月撥付
大概是很多地方,村醫的補助被層層剋扣,衛計委這次下了狠心,規定「鄉村醫生各項補助經費實行預撥制」。而且明確「由縣級財政部門直接將補助經費的80%以上按月撥付鄉村醫生,余額經考核後發放。要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不得挪用、截留」。
④ 濟南快到退休年齡還可評副主任醫師嗎
濟南快到退休年齡還可評副主任醫師。
可以的。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評。
⑤ 在濟南工作,5月份到退休年齡,3月份還可評副主任醫師嗎
這個應該是可以的,畢竟三月份還沒有正式退休。退休之前評上副主任醫師,退休以後工資也會高了很多,畢竟工作了一輩子,退休了工資高點也是很好的事情。
⑥ 主任醫師退休年齡大概是多少歲
60歲,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性為60周歲(教授級高工周歲);女性為55周歲(教授級高工60周歲)
有些職業不受退休年齡限制 :
從事地質勘查行業單位的職工工齡年滿30年可以退休。工齡未滿30年的按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
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6)付主任醫師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金,大都以工作年限和基本工資為計算基礎,一般還規定最高工作年限。具體計算方法有:
(1)按年平均值計算,在一定的退休金基數上,對超過規定領取退休金年限的工作年數,每年增發平均數的退休金。
如日本規定工作滿20年,發給基數為 40%的退休金,超過20年的,每年增加1.5%,最多不超過 70%,即最高工作年限為40年。
(2)按年遞增值計算,將工作年限分為若干年段,退休金按年段逐段遞增,以鼓勵公務人員長期留任
如美國規定,工作第一個五年,每年退休金按一生中連續三年的最高年工資平均數的1.5%計算,工作第二個五年,每年按 1.75%計算,工作10年以上的年數,每年按2%計算。但最高不得超過基本工資的80%,即最高工作年限為42年。
(3)按年遞減值計算,滿最低工作年數,發一基數的退休金,超過最低年限,每一年段的增發數逐段遞減,避免因年齡老化而影響效率。
如聯邦德國規定,工作滿10年,發給 35%的退休金,工齡為11~25年,每年增發2%,從第26年開始,每年增發1%,退休金不得超過 75%,即最高年限為3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公務人員的退休金一般為退休前基本工資的60~75%,有特殊貢獻的人員最高可放寬至100%。
退休金按工作年限計算,愈長愈多。除退休金外,還有其他退休待遇,如一次性的額外退休補貼;因病殘發給的病殘退休金;對繼承人發給的遺屬撫恤金;因機關撤銷或精簡發給的補償金等。
⑦ 當副主任醫師,最快幾歲
一般都是三十至四十歲左右。
評副主任醫師資歷要求是10年,主任內醫師是15年。
以一個醫容科大學畢業生為例,一般18歲讀大學,五年本科畢業,五年住院醫師,五年主治醫師,五年副主任醫師,理論上最年輕是38歲。
現在有八年制的學校,畢業出來就是博士,18歲上大學的話,八年後博士畢業,博士畢業就是主治醫師,博士主治醫師晉升副主任只要兩年,升主任醫師要5年,這樣最快就是18+8+2=28歲當副主任醫師,18+8+2+5=33歲當主任醫師。
⑧ 高級職稱人員退休年齡多少歲
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退休
資料拓展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