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女性退休年齡新規定
近年來,無論男女其法定退休年齡都沒有調整(各類養老保險中男性均為60周歲,不再贅述),還是按照以往規定執行:
1、職工養老保險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2、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女性55周歲;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男女均為60周歲。
⑵ 新社保規定多大歲數退休年齡女的
現在國家並未出台新的退休政策,人社部表示,2020年之前出台,現在還不知道新的延遲退休之後,女的多大退休。
⑶ 關於女性退休年齡
女性退休年齡根購買社保時間無關,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可以辦理退休。在退休時養老保險沒有交夠15年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補繳,享受養老金待遇。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新的女士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⑷ 新退休年齡規定一覽表
2018年退休年齡新規定
按照退休年齡改革方案:從2018年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一歲,男性退休年齡每6年延遲1歲,直到2045年同時達到65歲。延遲時間表格如下:
⑸ 女性退休年齡對照表
現在女性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是這樣規定的,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女年滿55周歲可以申請辦理退休手續,女企業員工年滿50周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特殊工種及有害工種女滿45歲可以申請辦理退休手續。
⑹ 2017年女性退休年齡新政策有哪些
2017年政府根本就沒有出台退休年齡的新政策,延遲退休只是討論階段。
女性退休年齡: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特殊工種年滿45周歲。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⑺ 女 退休年齡新規定
⑻ 女子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現行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以後應該會實行延遲退休政策。
⑼ 現在女性退休年齡是多少歲,50還是55歲
實際上我們國家的最早退休年齡源自於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當時規定女性工人和職員年滿50歲,男性年滿60歲就可以退職養老。
1957年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這才由「退職養老」定性為「退休」。女性的退休年齡重新做了劃分,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職員年滿55周歲,同時滿足相應的工齡條件,可以退休。這是國家最初實現50歲和55歲的劃分。這一《暫行規定》並不僅僅適用於企業,也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工人、職員。1969年,勞動保險基金停止計提,轉為用人單位支付養老費的模式,但是退休年齡一直沒有變化。
女性50歲退休還是55歲退休,依據是什麼?單位決定退休年齡嗎?
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我國出台了《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明確了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齡是50周歲,女性幹部的退休年齡是55周歲。這一個退休年齡一直延續到現在。
⑽ 最新女職工退休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退休政策最新規定還在制定中,男女退休年齡是否一樣還不確定。版當前,企業職工權法定退休年齡是:
1、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管理和技術崗位年滿55周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國務院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