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行政退休幹部去世後還能領取多少月的工資
喪葬來費按照當地規定辦源理,撫恤金為本人基本養老金40個月加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民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民發〔2011〕192號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Ⅱ 公務員死亡後可以領取多少撫恤金
你好!著了你的描述,公務員死亡後,按照有關規定,可以按公務員死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基數,撫恤金補給四十個月工資,喪葬費為三個月工資,各省或許規定不同,需要按照當地規定,祝好運!
Ⅲ 退休老幹部在去世後能領多少個月的退休金
撫恤金標准:公務員40個月,事業單位20個月,企業退休人員一般是10個月。
Ⅳ 退休幹部死亡後補發多少個月的工資
一、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去世一般補發20個月基本工資; 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安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各省市有差異。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三、《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1、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2、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4)幹部去世是否能拿退休金擴展閱讀:
我國撫恤金主要有兩種:
一為傷殘撫恤金,發放對象為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職工等;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死亡時止。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二為死亡撫恤金,發放對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的家屬。公民依法獲得政府發給的撫恤金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此外,我國還規定有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恤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恤金等。
Ⅳ 在職人員死亡後可以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包括什麼
在職人員去世,其來養老自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本息合計由繼承人繼承,同時發放喪葬費、撫恤金,另外,其醫療保險卡余額由社保以現金方式支付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Ⅵ 離休幹部去世了子女是否可以享受關於子女退休金只有2仟元是否可以到民政局申請補助
不可以。
沒有政策規定離休幹部去世了子女退休金只有2千元的可以申請民政補助,離休幹部子女是人其它人的子女也是人,憑什麼可以補助?國家不會出台這樣的政策規定的。
所以不可以。
Ⅶ 離休幹部死亡後其老婆可以繼續領他的退休金嗎
肯定不可以的,活著的人不可能去領死亡人的退休金,頂多有貢獻的一個人士家屬會給一定的優待補助。不可能長時間給發放退休金。如果給你發放那肯定是騙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