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企職工幹部的退休年齡各是多少歲
正常職工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50歲,如職工在職期間工作為特殊工種(例如高溫作業、有毒有害作業、粉塵作業等)並且單位在勞動局備過案,那麼退休年齡為:男55歲,女45歲。再有提前退休的就是病退了,還有的單位不景氣,讓職工內退(其實就是停職留薪),每月給個最低生活費,保險給上著,職工可以自己做自己的事情,直至到達退休年齡。
B. 國有企業正處級幹部退休年紀 我聽說可以延續到65歲是嗎
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在管理技術崗位的女職工年滿55周歲,前段時間媒體炒作的國家要出台相關政策延長在職人員退休年齡,目前已經得到了國家人事部門的辟謠,暫時只是研究中,短期內不可能實現。至於您說的是否可以延續到65歲,可以答復您,只要身體好,業務水平高,退休了很多也會得到返聘機會的。一下相關規定供您參考。
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
《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法(國發[1978]104號)明確規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提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125號)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C. 國企副處級男幹部退二線年齡
2017年副處級男女幹部退休年齡新規定
1951年:政務院頒發《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男工人與男職員年滿60歲、女工人和女職員年滿50歲時退休。
1955年:國務院頒布《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暫行辦法》,國家機關中女性工作人員的退休年齡由50歲提高至55歲。
1978年:《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嚴格限定了退休條件,在男工人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外,本人連續工齡必須滿10年。
2008年11月,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負責人就稱,有關部門正在醞釀等待條件成熟時延長退休年齡。
2010年9月,人社部副部長王曉初表示,到2035年中國將面臨兩名納稅人供養一名養老金領取者,引發「是否應該推遲退休年齡」熱議
全國兩會期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人社部會在2020年前,將延長退休年齡的方案推出來,方案是漸進式的延遲退休年齡辦法。
2015年,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通知,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正、副處級女幹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將年滿60周歲退休,3月1日起執行。
鑒於延遲退休方案將在明年正式出台。出台後會有五年左右的過渡期,或到2022年正式實施。
2017年正處級幹部退休年齡,中國官員級別及退休年齡一覽
國家級正職的職務有:、副主席,國家、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全國軍委主席、中央政治局。除此之外還有正部級和副部級。
國家部級幹部還有國家級副職: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國家副、國務委員、政協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長和最高檢察院檢察長。
一般來說,國家部級幹部的工作年齡是在70歲以下,而關於退休年齡則沒有具體的規定,大概范圍是在75歲左右,而退休這種事是要中央、人大、政協、國務院等決定;部級幹部的退休年齡是由80年代和90年代中組部和黨中央的兩個相關的文件來決定的。省部級的黨政機關幹部的退休時間是65歲,但是如果任期未滿,則可以延長三年,至68歲左右;省部級的副職幹部退休年齡一般是在60歲,然後的工作可能會退居二線。
D. 國企女處長退休年齡能否延長到60比照執行
2月27日晚有媒體報道中組部出台新規,具有正處級職位的女性幹部延遲到專60歲退休,但這只是屬針對公務人員中具有處級待遇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女性。此規定也有彈性,如希望55歲退休,本人可以申請。
目前,對於大專院校、文藝團體、國有企業目前並沒有類似的政策出台。這些部門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退休年齡依然是男60、女55退休。,對於大專院校、文藝團體、國有企業目前並沒有類似的政策出台。這些部門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退休年齡依然是男60、女55退休。
E. 正處級多大年齡退休
8.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於縣(處)級女幹部退(離)休年齡問題的通知》(組通字[1992]22號)規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縣(處)級女幹部,凡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的,其退(離)休年齡可到六十周歲。
現行退休年齡的相關規定
1.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正常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2.中共中央《關於建立老幹部退休制度的決定》(中發〔1982〕13號)規定:省部級正職一般不超過65周歲,副職一般不超過60周歲。
3.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規定: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六十五周歲;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七十周歲。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休退休,繼續從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勞動人事部《關於印發兩個「說明」的通知》(勞人科(1983)153號)指出:少數高級專家延長離休退休年限的四個條件,要同時具備,但必須首先考慮工作需要和身體條件。「工作需要」主要應考慮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必要性,「身體條件」須符合在延長期間所承擔的工作的要求。
4.國務院《關於延長部分骨幹教師、醫生、科技人員退休年齡的通知》(國發[1983]142號)規定:在一九九○年前,對在教育、衛生等事業單位工作的講師、主治醫師、工程師、農藝師、助理研究員以及具有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含中等師范學校)和高中畢業學歷或經嚴格考核取得同等學歷的、教學經驗豐富的中、小學教師中,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有較強的業務能力,本人又願意繼續工作的,經所在單位報請縣一級以上主管機關嚴格審查批准,可將他們的退休年齡延長一至五年,延長後的退休年齡,女同志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周歲,男同志最長不得超過六十五周歲。
勞動人事部《關於印發兩個「說明」的通知》(勞人科(1983)153號)指出:本《通知》只適用於以下范圍:在教學、醫療、科研和工農業生產單位直接從事教學、醫療、科研、技術工作的講師、主治醫師、助理研究員、工程師(含建築師)、農藝師以及中、小學教師。
5. 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於女幹部離休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勞人老〔1987〕2號)規定: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工作,年滿五十五周歲的處(縣)級女幹部,原則上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執行。個別確因工作需要,一時尚無適當接替人選,且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根據本人自願,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報任免機關批准,其離休、退休年齡可適當推遲。
6.中央組織部《關於認真執行幹部退(離)休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組發〔1988〕9號文件)規定:依據法律和有關規定經選舉任職,在任屆未滿時達到退休年齡的幹部,一般可待任屆期滿後,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只限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正副主任、委員,政協正副主席、常委。)
7.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規定:女性高級專家,凡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可到六十周歲退(離)休。對年滿六十周歲的少數女性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延長退(離)休年齡的,按國發〖1983〗141號和勞人科〔1983〕153號文件規定執行。
8.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於縣(處)級女幹部退(離)休年齡問題的通知》(組通字[1992]22號)規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縣(處)級女幹部,凡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的,其退(離)休年齡可到六十周歲。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工作的相應職級的女幹部,可參照本通知精神辦理;專業技術幹部按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執行。
9.《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 第125號,已失效)第七十八條規定: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國家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二)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條規定:國家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二)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第八十七條規定: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第八十八條規定: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修正)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各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
F. 企業處級女幹部退休年齡
2月27日晚有媒體報道中組部出台新規,具有正處級職位的女性幹部延遲到60歲退休,但這只是非主流媒體的消息。至今,中央媒體並無消息發布。一般情況下,是先出文件再與公布,所以,這則消息是否真實,尚有待證實。
如果消息可靠,也僅是針對公務人員中具有處級待遇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女性。此規定也有彈性,如希望55歲退休,本人可以申請。此規定可以視作延遲退休年齡的試水。
目前,對於大專院校、文藝團體、國有企業目前並沒有類似的政策出台。這些部門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退休年齡依然是男60、女55退休。
G. 國企女幹部退休年齡
年滿55周歲。、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 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專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屬》
勞社部發〔1999〕8號
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 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H. 國企副處級女幹部是不是6O歲退休啊。
自2015年3月1日起,我國復正副處級女幹部退制休年齡延至60周歲,但若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55周歲時自願退休。另外,在新規實施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予追溯。日前,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稱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的正、副處級女幹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將年滿六十周歲退休。通知表示,處級女幹部退休年齡延遲,是為了充分發揮女領導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