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湖州市全額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你搞個懸賞分么,我本身就是人事局的
② 湖州市吳興區公務員退休金計算方法
養老復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制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另外當地開展養老保險之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③ 湖州市2020年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出台了嗎
福州市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政策已經出台,在原有工資基礎上上漲5%。
④ 湖州退休工資上調6.5最終計算方法
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
1、建議帶上相關個人證件,去當地社保中心窗口查詢;內
2、也可以撥打勞動保障咨容詢電話12333咨詢。
退休人員的工資待遇享受條件、計算,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和其他養老保險待遇是當地社保局職能。
⑤ 我是湖州的16年工齡的湖州退休工人今年可以加多少退休工資
2016年1月份開始在部分地區作為試點修改退休金的方案,新的方案是會增加養老保險金的金額。
2016年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會做出調整,預計是可以上漲。
2016年7月1日按下列月勞動退休金公式開始在全國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繳費年限補貼率
繳費年限補貼率是勞動者個人累計繳費年限超過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的補貼,每超過1年補貼2年(例)。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為34.2年(人口預期壽命的45%)。
⑥ 湖州市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
1.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包括哪些項目? 在職時的工資條有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職務補貼,綜合補貼,出勤補貼等,職務工資是這些項目之和嗎? : 出勤補貼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 2.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是如何規定的? :國家規定的綜合補貼的的具體規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規定的,各地不一樣。 3.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是多少? :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0.4%
⑦ 請問我在浙江省湖州市,今年退休能拿多少養老金交滿社保十五年
養老金計算要使用你累計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每 年繳費基數、每年退休地社會平均工資、退休年齡等,甚至你每一筆錢繳費的時間不同,你的養老金都不同。除了當地社會保險在你退休時通過你繳費情況去計算。所以沒有人能答復你的問題。
⑧ 在杭州退休和在湖州退休退休金有區別嗎
浙江省基本養老金早已時限省級統籌,在浙江省內,對同一職工而言,在任何地方退休,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完全相同。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浙政發〔2006〕48號)規定,浙江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僅限個人賬戶建立前參保人員)。
1、 = 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2、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一制度前本人繳費年限×1.4%。
浙江省人民政府
《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
浙政發〔2006〕48號
六、積極穩妥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二)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從2006年1月1日起實行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省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浙政〔1997〕15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滿15年的「新人」,退休時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浙政〔1997〕15號實施前參加工作,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繳費年限滿10年和2011年1月1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滿15年的「中人」,退休時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繳費年限已達到上述要求,經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以退職,退職時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組成與退休人員相同。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職)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職)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過渡性養老金按照職工本人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統一制度前本人繳費年限,再乘以1.4%計發。本辦法實施後,參保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規定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並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⑨ 湖州2017年退休人員工資計算了嗎37年工齡該有多少工資
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共享社會發展成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決定適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請遵照執行。
一、調整范圍和對象
全省企業(包括行業單位)中,凡於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和按國發[1978]104號、浙勞險[1993]185號、浙政[1997]15號、浙政發[2006]48號等文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可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
2016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在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普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
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實行「雙掛鉤」辦法。具體由兩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員按月人均120元的額度,根據2012年各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平均養老金水平確定調整標准。具體調整標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寧波市123元,溫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興市119元,紹興市119元,金華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119元,台州市119元,麗水市115元。
在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參保的企業退休人員按123元標准執行。
退職人員全省統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標准調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長短確定調整標准。具體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5元。
(二)適當提高部分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退休(退職)人員再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70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足3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繳費年限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或按國家和省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點時間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