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的退休規定對轉業的志願兵有什麼規定
截止到2015年7月25日,還沒有延遲退休的政策出台。
目前男職工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1)志願兵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B. 軍轉志願兵企業退休有什麼新規定
截止到2015年7月25日,還沒有延遲退休的政策出台。
目前男職工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志願兵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第六條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從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退職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相當於本人兩個月標准工資的安家補助費。
第七條
工人退休、退職的時候,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要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都按照現行的規定辦理。
第八條
退休、退職工人本人,可以繼續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C. 志願兵在企業退休享受什麼待遇
士兵復員由勞動局和軍轉辦共同負責安置。
正營職以下軍官由人事局和軍轉辦共同負責安置。
團職以上軍官由市委組織部和軍轉辦共同負責安置。
師職軍官由省委組織部和省軍轉辦共同負責安置。
具體的安置文件你要到人事部網站上去查詢,我給你查了一下,但是具體的情況你要到軍轉辦去詢問更詳細的問題。
D. 志願兵安置鎮政府與志願兵安置企業有區別嗎退休工資是一樣嗎
當然是到鎮政府的錢要多,那是機關,你就是公務員,就是退休了,錢也多。到了企業,過幾年,關門也可以。
E. 志願兵退休政策
1.志願兵士官退出現役,服現役滿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本人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規定辦理。
2.志願兵士官服現役滿三十年或者年滿五十五周歲的,作退休安置。
3.志願兵士官在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因病致殘喪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置。
4.根據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第3次修正。現役士兵包括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願兵役制士兵,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義務兵,志願兵役制士兵稱士官。
(5)志願兵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
1.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經團級以上單位批准,可以改為士官。根據軍隊需要,可以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士官實行分級服現役制度。士官服現役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年,年齡不超過五十五周歲。
2.志願兵士官從服現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取,或者從軍隊院校畢業的士官學員中任命,也可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士官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志願獻身國防事業;
(2)能勝任本職工作;
(3)具有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體健康,品行良好。
F. 志願兵退伍將享受什麼待遇
志願兵退伍待遇:
一是拓寬「後路」,拿出特殊措施和傾斜政策,全力保障退役軍人安置,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特別是中央企業要適當多接收一些退役軍人,支持退役軍人參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是鞏固「後院」,完善撫恤優待政策體系,不斷提高撫恤待遇水平,全面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做好軍屬隨調隨遷、安置就業、創業扶持等工作。
三是扶持「後代」,政府、社會和學校要更多關心軍人子女教育,落實好現有優待政策,在優質教育資源配置、就近入學、隨父母調動轉學等方面提供支持,尤其要對邊遠艱苦地區的軍人子女給予特殊照顧。同時,要充分發揮軍隊優勢,大力支援經濟社會建設。
四是志願兵退出現役時,本人申請復員回鄉參加農業生產的,應予鼓勵,除由部隊按規定發給生產、生活等項補助費外,生產、生活有困難的,當地人民政府應協助解決。
(6)志願兵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退出現役的志願兵,原則上轉業回原籍,由縣(市)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在本縣(市)安置有困難的,可報請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統籌安置。轉業的志願兵安置工作後,安置單位相應增加的勞動指標,應列入國家當年下達的和各省、市、自治區的勞動計劃。安置在區、縣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職工的身分。
在安置轉業志願兵時,應盡量按專業技術對口分配。其工資級別評定,軍齡(入伍前有工齡的應加入伍前工齡)滿八年不滿十五年的定三級工;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定四級工;滿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級工。
G. 轉業志願兵到了退休年齡享受什麼待遇
國家並未出台新的退休規定,還是按照現行規定辦理,對於當兵入伍的,到地方之後,2012年7月份之前退伍的,視同繳費年限,之後退伍的,需要轉移養老保險,和到地方之後繳納的養老保險合並計算。
目前男職工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H. 請問企業退休志願兵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待遇有什麼區別,可否享受同等生活補助。
區別就是志願兵的待遇肯定沒有幹部的好,目前沒有退伍企業的志願兵享受軍轉幹部待遇的政策,不享受同等生活補助的。區別如下:
1、服役期不同:
以前的志願兵現在叫士官,現在部隊里的士官是指服役期已超過2年並且自願留在部隊繼續服役的士兵,和部隊簽定合同,按月拿工資。
退伍分配工作的士官需要服役12年以上才可以。享受正營職待遇,六期士官簽定的服役期為9年,享受副團職(正團級)待遇,家屬隨軍。
2、待遇不用:
但是幹部的話,根據政策計劃分配軍轉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應當根據德才條件和在軍隊的職務等級、貢獻、專長安排工作和職務( 含非領導職務) ;崗位安排以工作需要為主,兼顧本人意願,確保軍轉幹部人盡其才,各得其所。
軍轉幹部的工資待遇政策性非常強,國家在各個時期都對軍轉幹部的工資待遇有明確的規定。還有住房保障、教育培訓等,這些都是退休志願兵沒有的。
注意,每個省還有各自的對志願兵和幹部的政策,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相關部門。
(8)志願兵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志願兵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第三條志願兵在服現役期間,因嚴重違犯紀律或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提前退出現役者,經軍以上機關批准,按義務兵作退伍處理。
第四條志願兵退出現役,由師以上機關批准,填寫《志願兵退出現役登記表》,發給國防部制發的《志願兵退出現役證明書》。
第六條志願兵退出現役時,本人申請復員回鄉參加農業生產的,應予鼓勵,除由部隊按規定發給生產、生活等項補助費外,生產、生活有困難的,當地人民政府應協助解決。
志願兵在服現役期間,因家庭發生重大變化,本人要求回鄉的,需有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證明,經師以上機關批准,准予復員回鄉。
第七條志願兵因戰因公致殘、積勞成疾,由部隊醫院出具診斷證明,並經師以上衛生部門鑒定確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或年滿五十五周歲的,可予以退休,由本人原籍或直系親屬居住地的縣(市)民政部門接收安置。退休費、福利待遇和住房等,按軍隊幹部退體的規定執行。退休人數和安置地點,由各大單位於每年六月底以前上報總參謀部。
I. 志願兵在企業退休待遇
志願乒在企業下崗退休怎麼說法
!
J. 志願兵轉業到地工作到法定退休後厚受什麼待遇
志願兵退伍待遇:
一是拓寬「後路」,拿出特殊措施和傾斜政策,全力保障退役軍人安置,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特別是中央企業要適當多接收一些退役軍人,支持退役軍人參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是鞏固「後院」,完善撫恤優待政策體系,不斷提高撫恤待遇水平,全面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做好軍屬隨調隨遷、安置就業、創業扶持等工作。
三是扶持「後代」,政府、社會和學校要更多關心軍人子女教育,落實好現有優待政策,在優質教育資源配置、就近入學、隨父母調動轉學等方面提供支持,尤其要對邊遠艱苦地區的軍人子女給予特殊照顧。同時,要充分發揮軍隊優勢,大力支援經濟社會建設。
四是志願兵退出現役時,本人申請復員回鄉參加農業生產的,應予鼓勵,除由部隊按規定發給生產、生活等項補助費外,生產、生活有困難的,當地人民政府應協助解決。
(10)志願兵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退出現役的志願兵,原則上轉業回原籍,由縣(市)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在本縣(市)安置有困難的,可報請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統籌安置。轉業的志願兵安置工作後,安置單位相應增加的勞動指標,應列入國家當年下達的和各省、市、自治區的勞動計劃。安置在區、縣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職工的身分。
在安置轉業志願兵時,應盡量按專業技術對口分配。其工資級別評定,軍齡(入伍前有工齡的應加入伍前工齡)滿八年不滿十五年的定三級工;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定四級工;滿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