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何時兌現
一般來說,退休中人的老辦法退休待遇會在退休兩年左右就會兌現。新辦法退休待遇可能會統一執行標准,在各地的視同工資表公布後,統一實施。
老辦法退休待遇是這樣的:
按照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和當地的退休生活補貼數額,計算出本人的2014年基本退休金。
為了保證退休中人和老人的待遇一致性。退休中人老辦法待遇,也要跟老人的待遇一樣,每一年度的調整一次。
比如說2018年退休的老人,算上2018年的養老金調整,是經歷了2015到2018年4次養老金調整。
同樣中人也要進行四次調整,這樣大家的標准才一樣。不過我們2015年是按照國家統一標准進行定額調整。2016年開始要按照國家人社部公布的工資增長率進行操作了。
2017年9月山東省印發了山東省的視同繳費指數表。2018年開始各地已經陸續開始落實新辦法退休待遇了,濰坊市已經率先執行。
(1)山東事業中人退休金最新消息擴展閱讀:
李忠說,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沒有實行個人繳費,這段時間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他說,改革過渡期內,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高於老辦法的,對高出部分有所限制。同時,對於"中人"和"新人"改革後再同步建立職業年金。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❷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工資何時兌現
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按照本辦法參保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新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按照本辦法參保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中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2)山東事業中人退休金最新消息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市、縣(區)要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際需要,加強機關事業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適當充實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經費和服務設施。
2、在閩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單位、省直機關及所屬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由省級機關事業社保經辦機構集中經辦管理。
3、市直機關及所屬單位、縣(市、區)直機關及所屬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分別由設區市、縣(市、區)機關事業社保經辦機構經辦管理。
❸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工資何時調整
2014年10月1日開始調整
1、《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國發(2015)2號文件,這是2015年1月3日頒發的。該文件的實施時間是2014年10月1日。
2、其實,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就是我們常說"老人老政策,中人中政策,新人新政策"。這與企業職工的"老人老政策,中人中政策,新人新政策"是一樣的。
3、這三項政策的具體區別: 即在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之前退休的(老人),按照原退休政策; 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後退休的(中人),按現行政策(即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參加工作時間,法定程序批准為視同繳費時間),2014年10月1日以後的繳費依據的是本人工資的8%,這與企業的區別是,企業雖然也是個人帳戶繳費8%,也規定按本人工資繳費,但企業可以以企業效益為由申請低於本人工資的最低60%繳費。
4、事業單位必須是本人實際月工資標准繳費。所以,事業單位中人的退休工資在事實上仍然高於企業職工,這是繳費高所致,很正常。
5、職業年金問題。如果中人繳納了職業年金,退休後自然享受年金待遇,如果本人在職時沒有繳納事業單位職工職業年金,要享受職業年金待遇困難比較多。這與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制度是一樣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多繳多得。職業年金盡管沒有規定繳費年限,但國家規定了職業年金繳費起點是本人工資的12%(單位8%,個人4%)。如果本人在職時沒有繳納職業年金,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現在領的就是正式退休金。
拓展資料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人收入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特優津貼等構成。
拓展資料
網路-退休金
❹ 機關退休中人退休金最新消息
企事業機關單位退休人員注意啦!今年養老金漲5%左右。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一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按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要求,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納入社保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廣西財政廳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發了《關於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代扣代存個人預繳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歸集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財社〔2015〕148號)。
要求自治區本級各行政事業單位對代扣代存個人預繳的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分別劃轉自治區本級社保基金財政專戶和自治區社保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歸集管理,待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由自治區社保局正式征繳後再進行清算。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❺ 事業單位的中人,工齡35年高級工工人,2020年退休,在山東濟南能領取養老金多少
30年工齡和35年工齡退休區別很大的。
事業單位如果要提前退休:1、事業單位工作回人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答55周 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 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 作要求提前退休的,經同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期間的未聘人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各事業單位正式實行聘用制度後,不再按本條規定執行。
提前退休的,主要區別在退休金的領取數量:三、事業單位退休後的工資是怎麼樣算的?
【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
而且總體退休金,是按所交養老保險年限總數來計算的,以前交的越多,退休金就越多,35年肯定比30年多。
❻ 最新中人退休金兌現 退休中人工資何時調整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拓展資料:
退休金(Pension Plan),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❼ 山東有企業經歷的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調整,為什麼有企業經歷的中人沒調整
期待河南跟上國家步伐,適時了結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應有所得。
❽ 中人退休金最新消息等了14.15.16.17.18.等到何時
行政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基本養老金實行新老辦法比較,就高不就低,老辦法按2014年9月地工資為基數計算;新辦法因為部分省、直轄市、自治區視同繳費指數計算辦法沒有出台,無法計算。
但是,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打破的是雙軌制,幻想新辦法會有多大提高是不現實的。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15]28號
三、准確把握《決定》的有關政策。
(四)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❾ 山東事業單位中人退休後又去逝應補發20個月的基本工資是哪年的基本工資
死亡當月的基本工資。全國統一政策。
❿ 山東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退休人員
不一定。跟級別、工齡、黨齡都有關系吧。可以找原單位或有關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