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13號令)第二條規定
「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根據現行政策文件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人員,除2011年6月30日(含)前參保繳費且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其他情形不能一次性補繳不足年限,只能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申領養老待遇。
根據相關規定,參保單位、參保個人是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因此補繳養老保險並不可以一次性補繳!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根據規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⑵ 個人繳納居民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是多少
60周歲(不分男女)。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內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容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規定: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2)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條件: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個人養老保險
⑶ 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多少年按月領取養老金
累計最低繳費滿十五年,才能在法定退休年齡享受退休領取養老金。
⑷ 我是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的,現在到了退休年齡,應再如何辦理
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延繳的參保人在繳費滿年限的當月)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辦理退休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須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一式兩份單位或居委會蓋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3)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如符合下列情況的應提交相應材料,只需要提供戶口本及身份證、一寸照片即可,需要提供勞動合同,1寸照片個人檔案與退休有關系。
(4)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辦理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⑸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後不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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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未受傷而退休的職工同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受傷職工是拖著病殘身體過日的,他們所受到的痛苦和生活成本都比常人高,這些怎麼補償?這樣的《工傷保險條例》是否有失公允?
1.《工傷保險條例》這樣規定,正是為了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待遇水平)。國家給工傷職工的承諾是就高不就低:當退休金的金額高於傷殘津貼的金額時,就領取退休金的金額;當退休金的金額低於傷殘津貼的金額時,就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實際上還是領取的傷殘津貼金額。2.工傷職工退休後仍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我認為這兩點規定,是工傷職工優於普通退休職工的最大亮點。
一般情形下退休金高於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退休後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不失公平。《工傷保險條例》保基本。只補差的。
⑹ 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但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不滿十五年怎麼辦
可以一次性繳滿15年,按月領取,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6)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2011年5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始徵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公眾意見。草案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待遇,並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草案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草案明確規定,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現有規定執行。為了規范管理,草案明確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辦法。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同時,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繼承。
草案還明確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具體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⑺ 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
本人從2000年一月起參加養老保險,今年10月份到達退休年齡(60歲),繳納養老金繳費不足15年,還有3年多要交費,請問我這種情況,在退休前可以一次性補繳完,按月領取退休金嗎?
謝謝!
⑻ 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 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是什麼意思
由於各統來籌地區收入水平源差距較大,繳費基數差距也較大,如果不分段計算,可能導致不公平或者會導致勞動者選擇收入較高的地區退休,故有必要實行分段計算。
所謂分段計算,是指參保人員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取得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基本養老保險金。為方便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本法規定了統一支付原則,即無論參保人員在哪裡退休,退休地社保經辦機構應將各統籌地區的繳費年限和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分段計算出來,將養老金統一支付給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