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沒有買社保退休後怎麼辦
沒買社保的退休了該怎麼過?
沒買社保實際就不叫退休。退休一般是從工作崗位退出來進行休息,退休有兩個最基本的特徵:一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男60歲,女50到55歲;二是按月領取退休金,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待遇。如果達不到這個條件,不能叫退休,只能叫休息。今日頭條
沒買社保的退休了該怎麼過?
沒有交過社保退休就無退休金,在未辦退休手續前可以先入社保,退休時補交足十五年社保就有退休金拿到老,否則退休後過日子就難受了。
那麼沒有買社保的人,到了60歲以後怎麼辦呢?
第一,靠存款、理財生活。如果經濟條件優越的人,只能靠家中的存款、理財來生活,估計也是由於家裡經濟條件太好,所以年輕時,不重視社保的辦理,想來是有後路的。
第二,靠兒女生活。年輕時不買社保,家中兒女也不重視老人買社保,老了缺乏勞動能力,,唯一的依靠就是家中的兒女,兒女孝敬老人,負責為老人養老送終也是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第三,辦理低保和困難補助。自己老了沒有勞動能力,缺乏生活來源,只能辦理低保。低保制度也是黨和政府為特殊困難群體設計的一項社會救助制度,也是對沒有退休金的老人能得到幫助的一個最有效的辦法。
㈡ 請問已退休職工就也在沒有買社保情況下出了工傷能報嗎
達到退休年齡但不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仍然參加社會保險的,實踐中一般按照勞動關系處理,發生工傷的,應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㈢ 企業沒有給員工繳完社保,員工已退休了怎麼辦
如果是單位原因造成欠費(欠費、與沒有交齊,是不同的概念),單位在給你辦理退休手續之前,必須補繳,否則給你辦不了退休手續。如果所謂不齊是不夠最低繳費年限,而又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不齊的原因並非單位責任,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就再也給你繳不上費了,社保也不接受了,你只有離開單位自行繳費。按規定不允許一次性補繳退休,只允許你延長繳費時間繼續繳費,直到滿足最低繳費年限辦理退休。
㈣ 上班十幾年,退休後發現單位沒有交過社會保險,怎麼辦
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處罰如下:
1、責令限期繳納。即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版人單位在一權定期限內全部繳清費用;
2、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的數額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額的2%;
3、對欠繳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罰款。
㈤ 原來沒有買社保退休後能補交後領社保嗎
1、按社會保抄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㈥ 到退休年齡時,社保沒買夠,怎麼弄
到退休年齡社保沒買夠年限,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專型農村屬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㈦ 如果到了退休年齡,社保沒買夠,怎麼辦
根據2011年開始實來施的《社會保自險法》相關規定,對於到達退休年齡而養老保險未繳滿15年的參保人可以採取三種辦法。
第一種,對於2011年7月之前參保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允許一次性繳納剩餘年限的費用,繳足費用之後,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第二種、對於2011年7月之前參保並在2011年7月之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在達到退休年齡後,不能辦理退休手續,只能繼續繳費。繼續繳費在五年內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在繳費滿十五年時辦理退休手續。如果繼續繳費滿五年,還沒有到達累計繳費十五年,允許一次性補足剩餘年限的費用,繳足費用之後,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第三種、對於2011年7月之後參保的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如果累計繳費年限不足,只能繼續繳費,直至累計繳費滿15年,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當然,你也可以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你也可以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保機構按照程序終止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不過這樣做是前功盡棄,得不償失。
㈧ 交的職工社保 沒交職工醫保 退休後社保有影響嗎
有。不繳納醫療保險退休後只享受退休養老金,不享受終身醫療保險。
㈨ 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社保沒買夠15年怎麼辦呢
到 人力復資源和社制會保障局 咨詢,參考如下法條辦理。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