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工人死亡後能領幾個月的工資
如果是事業單位的話、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3、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在職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喪葬費7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如果是企業單位的話1、退休工人死亡後可以領取的待遇按各省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規定執行的。2、如:《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職業退休職工喪葬費領取流程(原單位已無)
『貳』 人已去世,退休工資如何處理
還可以繼續代領工資,但那樣做明顯是違規和不道德的!
一般老者去版世後,家屬或權居委會有責任和義務向有關單位上報,死者生前的單位會發給安葬費和慰問金,還會問死者家屬有什麼要求,死者的對象(無退休費的)或未成年小孩以後每個月可以領到死者單位發給的相應的工資。
當能,死者的工資徹底停發了。
『叄』 退休老人去世後退休金怎麼算
基本養老金發放到死亡當月止。
退休老人死亡,享有的民事權利終止,退休金(基本養老金回)發放到當月答止,之後不再享有退休金。
對於退休老人生前領取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和農村居民養老金,屬於重復享受,應當由遺屬選擇保留其中一份,把重復享受的另一份退還。
退休老人死亡之後,近親屬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申領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民法總則》
第十三條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規(2016)5號
五、關於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處理。《暫行辦法》實施之後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肆』 退休老人去世後,能有多少補助
1、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喪葬補助費和直系回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答別按本城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3、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其喪葬補助費,不分年齡大小,按本城市上一年度1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發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23條的規定,為死者本人6個月工資,職工退休後死亡時,一筆是喪葬補助費,一筆為死者本人9個月工資、這表明,為死者本人12個月工資,其供養直系親屬的待遇是兩筆費用。
『伍』 關於退休老人去世以後工資發放和社保問題
『陸』 退休工人去世後20個月工資怎麼申請
1、退休職工去世不是20個月工資,是去世者生前十個月的退休金和當地規定的喪葬費補貼。
去世者是公務員及事業編制的才可以領到20個月的工資
2、需要材料:
攜帶死者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
3、辦理地點:
當地社會保險中心辦理。
個人養老賬戶內有餘額的,也屬於個人財產可以全額提取。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養老保險以城鄉居民作為保險對象的一種人身保險。凡年齡在16周歲以上,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城鄉居民,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個人養老保險的保險期限包括保險費繳費期和養老金額取期。
保險費繳費期從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並交納第一期保險費起,至約定繳費期滿為止;養老金領取從被保險人約定的繳費期滿的次月起,至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時止。
基本養老保險的介紹
基本養老保險是按國家統一的法規政策強制建立和實施的社會保險制度。 企業和職工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也稱「退休金」)。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 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養老保險的特點
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由於其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的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所以必須設立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柒』 現在退休老人去世後人能領多久工資發放
您好,一般撫恤金是10個月工資,喪葬費是3個月工資,具體咨詢當地社保局,每個地方的作法不一樣。
『捌』 請問退休老人去世後,工資發到什麼時候
1,退休人員去世的,養老金發放到去世當月
2,養老金個人賬戶內在去世後還有餘專額的,可以由其繼承人取出屬,做為遺產分配
3,相關規定:
(1)《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六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玖』 退休職工去世後家屬待遇應該有哪些
一、職工退休養老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 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二、從 2005年7月1日起,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下同)標准,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0個月計發。
2、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數額的7個月計發。
3、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其按規定享受的 1-2個月生活補貼的月平均數,也一並作為計算一次性撫恤金的基數。
(9)老人去世後退休工工資擴展閱讀:
一、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四、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六、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拾』 退休職工去世後可補發多少個月的工資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去世一般補發20個月基本工資; 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安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各省市有差異。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對於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少數高級專家,徵得本人同意,經任免機關批准,其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
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最長不超過65周歲;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最長不超過70周歲;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退休,繼續從事研究或著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