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蘇省人社廳關於2020年調整養老金的通知1到6日份退休人員調不調
從2020年1月開始漲,如你在2010年1月後退,就涉及不到漲不漲了。
㈡ 2018年江蘇退休職工漲工資
全國除了上海2018調整退休金已經落地,其他省市退休金調整方案還在人社部、財政部上報審批中,最近已有幾個省市陸續公布調整方案了,你耐心等待吧,到你看到你當地媒體報道2018江蘇調整方案時,你就知道怎樣調整了。
㈢ 江蘇省今年社保退休金上調多少
2018年江蘇省的總體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照上年度人均養老金水平的5%進行調整。企業按照5.5%調整,個人按照4%調整。
定額調整部分是按照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的基本養老金的方式進行調整相對於2017年降低了四元。34元的調整在全國算低的了。
另外,針對70到75歲,75到80歲,8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額外增加25元,35元和45元。
㈣ 江蘇調整2020 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真相:江蘇省人力來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廳回應,近期涉及 2020 年江蘇養老金調整稿件,均是假新聞。 江蘇省人社廳提醒,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由國家統一部署實施。歷年來,江蘇省養老金調整均嚴格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要求貫徹落實。在國家明確相關政策之前,任何網路流傳的調整方案均為虛假消息,請仔細辨別。
㈤ 江蘇省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金額是1月到6月的嗎
江蘇省2018年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補發是1月到7月,8月份開始按調整後的養老金發放。
㈥ 江蘇省2018年教師企業退休人員上調工資文件
2018年江抄蘇省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出台。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的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
江蘇省2018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辦法還在制定報批中,可能在7月份前後具體實施,請耐心等待。
㈦ 我是今年2018年2月江蘇企業退休的職工、請問什麼時候我能拿到調整後的江蘇省企業養老金謝謝!
當年退休者不在當年調整退休金範圍之內,你只有明年再調整退休金,你才會調整。
如果是指退休後按去年社平工資計算的退休金,今年社平工資下來後重新計算補發的差額部分,各地今年都晚,大致10月份就能解決。
㈧ 江蘇省社保廳2018年上半年退休的職工退休工資上調政策
2018年調整退休金範圍是,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員,2018年退休人員不在調整范圍。
㈨ 2018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多少
3月23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人社部、財政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預計將有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這位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繼續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進一步體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
㈩ 江蘇省二O一六年退休職工上調退休金通知、,
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文件
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 關於二〇一二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陝人社發〔2012〕20號
時間:2012-3-6 下午 01:49:15來源:廳養老保險處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範區人事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陝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號)和相關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並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2011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和按照國發〔1978〕104號、陝勞社發〔2002〕77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的退職生活費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1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按以下辦法調整:
(一)193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30元;1932年1月1日至193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9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42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以上兩款依次執行。
二、在執行第一條的基礎上,再作以下調整:
(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和原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以下簡稱高級職稱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60元,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對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按上款增加後,每人每月增加60元,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二)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三)按規定核準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200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款以上的,累加執行。
三、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陝政發〔2008〕36號、陝政辦發〔2009〕86號和陝人社發〔2010〕126號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調整:
(一)已辦完納入養老保險手續的,按本通知規定辦法進行調整;
(二)未辦完納入養老保險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待辦完納入養老保險手續後再按本通知規定計算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超出150元的部分予以補足。
四、本次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五、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已按月領取養老補貼但未納入養老保險以及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六、本通知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