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未退休人去世社保怎麼辦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內法定繼承人繼承。經辦人的身份證容、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B. 沈陽市靈活就業人員自己繳納養老保險,沒到退休年齡因病死亡,應怎樣返還
有喪葬費、撫恤費及個人賬戶金額和利息由親屬領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供參考:
社會保險法解讀〔法條〕第十七條
發布時間:2012-10-30 來源 : 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解讀】本條系關於因病或非因公致殘、死亡時應享社保待遇的規定。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待遇。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
個人認為,各地的規定盡管不一致,但基本原則和執行的政策是一樣的,地方性法規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沖突。如果工作人員仍然胡說八道,你有權向社保局提出申訴。
C. 社保參保人員未到退休年齡死亡怎麼辦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內承。容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D. 社保已交了,人還沒有退休就死了,是否有退的
參保人員死亡,其個人賬戶余額,全部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領取,並且發給喪葬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
1.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這也是國家規定的。
2.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為了更好而活著,社保就是這樣,您活一天就給一天的錢,只要人還在,治一次病醫療就報一次。
3.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4.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5.參保人員退休前出境定居,辦理停保手續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手續,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
E. 掛靠單位交社保沒退休人去世了
可以領取一次性社保撫恤金,最少三個月工資,另之前所繳的個人部分全部由死者直系親屬繼承或者一次領取。
F. 個人繳納社保沒到退休年齡過世有賠償
未到來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源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G. 沈陽個人交的社保,沒退休去世了,之前交的所有錢都能退回來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條例,可以分兩種情況來看:
1、一專種是參保人屬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就去世了。
尚未退休就已經身故的,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2,則是剛領幾個月,或者還沒領完養老金就去世的情況;還有參保人移居國外停止參保的情況。
退休後身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的余額(減去過去已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可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費用。(個人交的也是有單位部分的,單位部分的進社保統籌)退保只退個人賬戶中的繳費部分。
H. 個人所交社保如果沒到退休年齡死了怎麼辦
一、個人參保的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如果當事人去世(不論退休前後),則其個人賬戶余額由繼承人全額繼承(注意個人賬戶余額只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金額的40%),符合當地政策要求的話,由社保機構同時發給喪葬費和撫恤金。
二、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8)沈陽社保人沒退休去世了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等項費用的手續,同時終止死亡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江蘇省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1個工作日內,辦理將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發放到已故離退休人員現有工商銀行的個人儲蓄帳戶,即原先的退休工資卡。所以,原先在工商銀行的退休工資卡需妥善保管。
以上內容可向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科電話咨詢。
政策依據:
1、「委託中國工商銀行代發養老金的通知」勞部發[1996]371號。
2、「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