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國有企業,央企退休職工的退休工資和事業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版暫權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㈡ 企業工人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2)國有企業退休職工工資構成擴展閱讀:
職工退休年齡是指法律所規定的職工在一定的年齡之後不應當繼續從事工作,而應該辭職的年齡。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㈢ 國有企業工人的退休工資是不是按勞分配
國企里的退休工資為按勞分配。具體情況如下:
根據《關於印發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 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0號)的相關規定
國企職工退休工資標准: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由此可見國企員工退休工資為按勞分配。
(3)國有企業退休職工工資構成擴展閱讀:
工資作為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主要支付形式有: 一種是以貨幣形式支付,極個別是以實物形式支付。一般來講, 工資主要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
《勞動法》 第五十條明確規定, 「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 《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五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 不得以實物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其原因有三:
1 、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貨幣是價值尺度。
①它能准確衡量所有商品和勞務價值;
②它能更好反映勞動者個人實際支付勞動量與勞動報酬的關系, 有利於體現按勞分配;
③它便於勞動者之間進行比較, 有利於貫徹同工同酬原則。
2 、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貨幣擔負交換手段、支付手段的職能, 在經濟生活中起媒介作用。 以貨幣作為支付形式有利於充分實現勞動者的消費慾望。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利。
3 、 以貨幣形式作為支付工資的基本形式, 符合國際通行的做法。 可以加強對工資分配的管理, 使勞動者個人收入貨幣化、 規范化。
這將有利於清理各種工資性收入,提高收入分配透明度;加強對用人單位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和財務監督, 抑制工資外收入擴張。 也有利於建立個人收入申報制度, 強化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
㈣ 企業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與繳費金額、總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 等因素有關。
一般,各地(以企業職工為例)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他津貼。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總額 除以 某個數字,這個數字按退休時的年齡決定。
退休年齡 數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設:60歲退休,退休時個人賬戶里有1390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139000 / 139= 1000 元。
(2)基礎養老金。為繳費年數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
假設: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為6000元、繳費25年。
基礎養老金 = 25年 * 1% * 6000元 = 1500 元/月。
注意1:這是假設一直按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繳費的,繳費高的話,1%這個數字會高,比如2%,繳費低的話,會不足1%,比如0.7%左右。
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開始個人繳費的。1992年之前的工齡,只要有合同、檔案等證明,全部算做已經繳費,叫做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1)和(2)舉例的情況下,兩項合計是每月:1000+1500=2500元/月。
(3)其他津貼。高工(有些地方已取消此津貼)、勞模、獨生子女、地方補充、高齡津貼、過渡津貼、繳費年限津貼等。
以上全部,構成退休第一個月的養老金。一般每年可能會上調一定比例,2017年是5.5%左右。
㈤ 國企職工退休工資有多少 國企職工退休工
1、國企里的工資都是按勞分配,按勞動要素分配指在私營企業和外資企版業中,勞動者所獲得的權工資收入
2、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
3、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基礎是社會平均工資,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新人」為例,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㈥ 國有企業改制退休人員工資怎麼算
不同省市待遇是不同,以下是崑山的供參考:
根據昆辦發(2003)12號對改制企業職工內退政策作了補充規定:至企業深化改制時點,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含5年)的職工,內退生活費按在崗工資的70%計算,職工本人在崗工資的70%部分低於360元/月的,按360元/月·人計算,列入改革成本。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10年以內的職工和10年以上其累計工齡30年以上的職工,內退生活費按360元/月·人計算,列入改革成本。近年來我市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實行的是滾動管理,一般2年調整一次。昆明市2002年6月底以前最低工資標準是340元/月;2002年7月1日調整到360元/月;2004年10月1日調整到470元/月。2006年7月1日調整到540元。2008年1月昆明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到680元。昆明市國有企業改制根據「退養期間由企業發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作為生活費」的政策規定,政府有關部門在對改制企業測算改製成本時,均按照當時省確定的昆明市最低工資標准進行測算,差額部份由改制企業負責解決。內退生活費按最低工資標准發放。辦理內退手續必須嚴格按照職工自願、企業批準的原則進行。
改制前企業及其職工未參加社會保險的,應按規定參保,在改制前一次性繳清社會保險費,並按規定計繳利息和滯納金。企業改制時,對經確認的拖欠職工的工資、集資款、醫療費和挪用的職工住房公積金以及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原則上要一次性付清。改制企業必須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時為職工接續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關系,並按時為職工足額交納各種社會保險費。
以上,兩者待遇相同
㈦ 國有企業職工退休領的工資有哪些部分組成,是否跟基本養老金是一回事的
退休金含養老金和各種補貼,沒有國企私企之分。
㈧ 國有企業退休工人的工資怎麼核算
去社保問問政策吧,各地不一樣的,個人統籌基金賬戶的款項不同,所以所領的退休金也不一樣,交得多,領得也多,交得少,領得也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