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方退休工資屬於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嗎
你好,當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Ⅱ 退休養老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養老抄保險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簡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Ⅲ 夫妻之間的離退休工資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離退休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回在答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Ⅳ 退休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當然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你們兩個人在一起,不管錢是如何來,的是共同財產。
Ⅳ 養老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保險合同所涉及的個人資產主要包括保險費、保單紅利、退保現金價值、養老金、版保險賠款等項目。然而,權這些保險合同相關個人財產是否歸入婚後共有財產,還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除非保險合同或者夫妻雙方有特別約定,絕大多數情況下,保險費、保單收益、現金價值、養老金都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Ⅵ 再婚後退休金屬於共同財產么
退抄休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襲但可以雙方書面約定屬個人財產或部分屬個人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第十一條(三)款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但按《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Ⅶ 養老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的包括工資、獎金;那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養老保險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呢?首先,養老保險金是國家通過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向退休職工發放的生活費用,是退休職工的主要收入和生活保障,具有工資屬性,應當納入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4月1日頒布的《<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第三項也明確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離婚時養老保險金的分割及分割的原則。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釋(二)》規定的屬於夫妻「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的養老保險金有兩種:
1、已實際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由於這個具體數額已經確定,具有分割的可操作性,因此實踐中不會產生多大爭議。
2、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釋(二)》中,未對應當取得的含義和范圍作出明確界定。我們認為,應當取得是指當事人已具有享受養老保險金的基本條件,但由於某種原因尚未將養老保險金領取到手或發放到自己的個人工資賬戶中。如果離婚前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已參加了養老保險,但離婚時一方或雙方尚未退休,所以將來到底能取得多少養老金就離婚時現有條件尚無法進行預測。因此,法院因養老金的不確定性而不予支持。
Ⅷ 養老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保險合同所涉及的抄個人資產主要包括保險費、保單紅利、退保現金價值、養老金、保險賠款等項目。然而,這些保險合同相關個人財產是否歸入婚後共有財產,還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除非保險合同或者夫妻雙方有特別約定,絕大多數情況下,保險費、保單收益、現金價值、養老金都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Ⅸ 退休金是否屬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婚姻關系續存期間的工資等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退休金是工資的組成部分,因此,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Ⅹ 養老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保險合同所涉及的個人資產主要包括保險費、保單紅利、專退保現金價值、養老金屬、保險賠款等項目。然而,這些保險合同相關個人財產是否歸入婚後共有財產,還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除非保險合同或者夫妻雙方有特別約定,絕大多數情況下,保險費、保單收益、現金價值、養老金都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