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工作時在幾處不同的地方交了社保,退休後如何享受社保金
1、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但是都不超過10年,回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武漢人,先在上海工作8年,再去深圳工作5年,然後去廣州工作7年,三個城市繳納社保時間均不到10年,退休後在武漢領取養老金。
2、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有一個地方超過10年,在該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洛陽人,先後在鄭州工作3年、洛陽工作8年、合肥工作15年、南京工作2年,均正常繳納社保,退休後在合肥領取養老金。
3、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其中有2個以上地方超過10年,在最後一個超過10年的地方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蘇州人,先後在蘇州工作5年、南京工作15年、上海工作10年,均正常繳納社保,退休後在上海領取養老金。
4、在多個地方工作,但社保累計繳納年限不足15年,退休後沒有資格領取養老金,補繳要回原籍
舉例說明:小明是長春人,先後在北京、天津工作,但一直都是打零工,沒有繳納社保,後來到石家莊工作,繳納社保12年,退休後無法領取養老金,如果要補繳只能回原籍長春,補繳3年養老保險繳納總年限達到15年後可領取養老金,領取地為長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況的前提是戶口均沒有遷動。
換城市工作的話可以先不轉出,在退休年齡到達前一定要轉完。
及時轉和最後轉沒什麼差別,但要注意相關材料、證明和社保卡要妥善保管,以免日後轉移時再往返補材料。
(1)繳納社保後退休後退休金哪兒給發擴展閱讀:
如果你想在某一個城市退休,那在這個城市一定要交夠至少10年的社保!此外,養老金是遵循多交多得的原則,即便交夠了15年,達到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最好還是繼續繳納。
養老金只是社會保險的中的一類,社保是強制性的,不給你繳納社保這種行為對企業來講違法的,如果養老保險斷繳就等於說是社保斷繳,那如果有發生醫療、生育、失業、工傷等情況時就不能進行相應的報銷。所以即使你向公司申請,公司也不會同意的。
如果你是靈活就業人員,自行繳納保險人員在繳滿15年可以選擇辦停,但是停了社保同時也會停了醫保。因為按照規定,醫保是需要交夠25年才能在退休後一直享受醫保待遇的!
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繳費15年還是繳費30年,會直接影響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繳費滿15年只是享受養老金的最低年限要求。
另外,如果未來延遲退休實行,繳費年限從15年提高到更高標准,有可能存在退休時不能如期退休的情況。而且退休金是多交多得,如果交的少,那麼就會存在退休金少的情況。
參考資料:
社保轉移-網路
② 請問我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退休後哪裡領退休金一樣嗎
退休金應該在上海領。
根據國辦發(2009)66號文規定:若您在滬首次參保時年齡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那麼在滬參保建立的是基本帳戶。當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目前是男60周歲/女50周歲),若您的基本帳戶仍在滬,且最後一個繳費累計滿十年的地方也在滬,那麼您的養老金申領地就在上海,您可在上海申領養老金。當您到齡且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含其他參保地轉入本市的繳費年限及92年底前連續工齡,下同),那麼您申領並按上海標准被核定後,即可從次月起享受按月養老金(此與您其時戶籍所在無關);當您到齡且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您可在滬申請延續繳費至年滿十五年後再申領養老金。
外地戶籍如需在上海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其一,在上海繳納社保累計滿10年。
其二,在上海和外地總共繳納社保累計滿15年。
其三,到達退休年齡時社保關系在上海。
③ 在異地交納社保,退休後工資在哪領取
原則上,你在哪裡辦理退休,就在哪裡領取退休費,按照規定,在異地繳納養老保險不足10年的,應該轉移到繳納滿年的社保部門辦理退休,各地都不滿10年的,應該轉移到你戶口所在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④ 又有個人交費又有公司交費的社保,退休金以後如何發放
社保無論是農村社保還是企業社保,每個人可以在多個地方進行重復參保,但在退休時只能領取一份社保金,而另外多交的那一份可以全額退還。
⑤ 事業單位繳納養老金後,退休後社保上怎樣發工資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廣東省為例: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方案中明確,「視同繳費指數」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崗位)和工作年限等確定,由省統一制定視同繳費指數表,而視同繳費指數具體計算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另行印發。
⑥ 農村戶口在城市繳納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取養老金
1、如果你退休時在本地交社保,那麼你要將在外省市交的社保轉回來,然後在本地辦理退休;
2、如果你退休時不在本地交社保,假設在A城市交社保,並且在A城市也繳費滿10年,那麼你要將本地和其他城市交的都轉到A城市,然後在A城市辦理退休;
3、如果你退休時不在本地交社保,假設在A城市交社保,但是在A城市繳費不滿10年,那麼你要社保轉到你上一個交滿10年的城市辦理退休;
4、如果你退休時不在本地交社保,但是在任何一個外省市繳費都不滿10年,你同樣要將外省市交的社保轉回本地,然後在本地辦理退休。
拓展資料: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社保轉移手續的辦理: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2、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
⑦ 異地社保繳費,退休後在哪領取退休金的問題。
原則上,你在哪裡辦理退休,就在哪裡領取退休費,按照規定,在異地繳納養老保險不足10年的,應該轉移到繳納滿10年的社保部門辦理退休,各地都不滿10年的,應該轉移到你戶口所在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⑧ 本地戶口在異地繳納社保,退休後在哪裡拿退休金
如果戶籍地與參保地不一致的話,那就按照你繳費滿十年的地方來確定你的領取地回。如果你有多個繳費滿十年的答地方,就按你最後一個滿十年的地方來確定你的領取的地方。如果你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十年,那就把你的養老保險關系和相關資金轉回到你的戶籍地,由你的戶籍地來給你支付養老金。
⑨ 在蘇州交社保有11年了,在其他地方交了4年,退休後哪邊發放養老金
這個涉及到退休時社保關系所在地等問題,內容較多,建議比對如下文件自行回判斷:
《城鎮企業職答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