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目前:上海市退休人員的最低社保工資是多少
企業城保退休,全部繳費年限只有15年的人,目前最低月養老金大概在1200元上下。
⑵ 上海企業退休工資一般多少
上海企業退休工資,一般你工齡40年左右,月收入在市平均水平的,退休工資在六七千左右
⑶ 2018年在上海交社保38歲交到60歲退休大約每月退休金多少錢
按照現在的退休制度38歲交到60歲可以每月退休金有2500元。
⑷ 工齡36年退休金多少上海
僅有工齡不能計算。
⑸ 今年上海退休養老金加多少
你到挺急的。2017年末人社部新聞發言人透露,全國各地已經基本實現省級統籌,將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考慮到2018年經濟增長率將會在6%-7%,社會平均工資將上調,養老金也會相應有所上調!
2016年漲幅為6.5%、2017年漲幅為5.5%。而2018年養老金的上漲,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2018年養老金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未來可能是4.5%。具體到個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節過後,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調整方案就會知道了。
⑹ 18年交上海社保到60歲退休大約能拿多少退休金
與繳費金額、總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 等因素有關。要細算。 一般,各地(以企業職工為例)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他津貼。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總額 除以 某個數字,這個數字按退休時的年齡決定。 退休年齡 數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設:60歲退休,退休時個人賬戶里有695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69500 / 139= 500 元。 (2)基礎養老金。為繳費年數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 假設:當地月工資為4000元,繳費25年。 基礎養老金 = 25 * 1% * 4000 = 1000 元。 注意1:這是假設一直按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繳費的,繳費高的話,1%這個數字會高,比如2%,繳費低的話,會不足1%,比如0.7%左右。 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開始個人繳費的。1992年之前的工齡,只要有合同、檔案等證明,全部算做已經繳費,叫做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1)和(2)舉例的情況下,兩項合計是1500元。 (3)其他津貼。高工、勞模、獨生子女、地方補充、高齡津貼、過渡津貼等。 以上全部,構成退休第一個月的養老金。一般每年可能會上調一定比例,比如2%、5%、10%等。
養老金的金額取決於你的繳費基數、繳費年限以及從繳費以來你們省歷年來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這些數據不可預測,也確實沒辦法計算你退休金的金額。 但是,國家在2011年發布,我國企業職工養老金替代率只有42.90%,這就意味著,如果你的繳費基數一直是你們省標准基數的話(即不按最低基數交),那麼到退休的時候會拿到價值當年繳費基數42.9%的養老金。比如,你退休那年標准繳費基數為4000,那麼你就能領1716元的養老金。 當然,上面只是大概一算,不精確,也不排除以後替代率上升的可能,國際標准為50%以上。
⑺ 上海社保養老金最低多少錢一個月
上海交了16年社保.退休可以拿多少呢?
⑻ 目前上海退休人員,退休金怎麼算的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07]27號)、《關於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滬府發〔2015〕73號)的規定,上海市城鎮職工退休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份;
3、過渡性養老金=「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120。
上海市人民政府
《關於調整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
滬府發[2007]2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以下簡稱《決定》)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調整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作如下通知:一、1993年1月1日起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參保人員,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決定》規定的計發月數(見附表)。二、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城鎮養老保險「虛賬實記」若幹事項的通知》(滬府發〔2006〕19號)規定的「虛賬實記」記賬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參保人員,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款規定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決定》規定的計發月數(見附表)。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
上海市人民政府
《關於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滬府發〔2015〕73號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現結合實際,就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如下:
一、按照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相加後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加發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照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確定。
二、計算參保人員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時,應當包括其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參保人員2010年底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從2011年1月1日起,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實際計算。其中,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參保人員2011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1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1計算;2012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0.85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0.85計算;2013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0.75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0.75計算。
三、從2011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由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此前已經按照規定劃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儲存額不作變動。
四、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以及本意見計發的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凡低於原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水平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其中,按照原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統一按照2009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566元/月)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統一按照本人2010年底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確定。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中基礎養老金的計算辦法》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計算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時,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Z1+Z2+……+Zm-1+Zm+1×n)÷N
Z1、Z2……Zm-1、Zm為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工資指數。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參保人員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除以對應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四位小數)。
參保人員2010年底以前實際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的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