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性退休年齡新規定
近年來,無論男女其法定退休年齡都沒有調整(各類養老保險中男性均為60周歲,不再贅述),還是按照以往規定執行:
1、職工養老保險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2、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女性55周歲;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男女均為60周歲。
㈡ 工人退休年齡新規定男女各多大年齡
你好,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㈢ 女性社保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根據目前規定,女性法定正常退休年齡與當事人的參保種類、身份有關,版具體如下:
1、職工養權老保險參保者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2、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參保者,女性為55周歲。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者,女性為60周歲。
至於說延遲退休,因為政策尚未公布,因此沒有辦法知道具體細則。
㈣ 新退休年齡規定一覽表
2018年退休年齡新規定
按照退休年齡改革方案:從2018年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一歲,男性退休年齡每6年延遲1歲,直到2045年同時達到65歲。延遲時間表格如下:
㈤ 新社保規定多大歲數退休年齡女的
社保規定女抄職工襲50周歲退休,女幹部55周歲退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㈥ 現在國家規定女性工作者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一般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退休。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2014年退休年齡最新規定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幹部2014年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2014年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2014年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2014年退休年齡最新規定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2014年退休年齡最新規定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2014年退休年齡最新規定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㈦ 請問2014年社保規定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的退休年齡
退休年齡現行規定:企業女工人50周歲、女幹部和以個體身份參保的女性55周歲,男性都是60周歲退休
㈧ 誰知道關於女性退休年齡的法律規定
關於退休年齡,我國實行男女退休年齡不同的政策:男職工歲,女職員55歲,女工人50歲。這一規定從1958年起定型,一直沿用至今。建國初期,我國男性工人職員退休年齡為60歲,女性工人和職員退休年齡都是50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2月23日政務院第73次政務會議通過)]。1956年起,「女職員」與「女工人」的退休年齡開始有差別。1955年底,國家機關女性工作人員退休年齡提高到55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國務院1955年12月29日)],1958年,全體「女職員」的退休年齡從50歲提高到55歲[《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1958年2月9日公布)]。「女工人」退休年齡還是50歲。從此,我國男女退休年齡一直為男60歲,女55/50歲,至今沒有改變。1993年10月1日起實行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1993年8月14日 國務院令125號)在退休年齡上依然維持1955年機關工作人員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規定
國務院國發〔1978〕104 文件規定(至今仍使用該文件):凡是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全民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幹部和工人(含1971年11月30日以前的國家計劃內長期臨時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4、因公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5、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修養的職工和患一期矽肺合並活動性肺結核符合上述第(3)項規定年齡的職工,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
6、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區工作,都需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此條的執行,不需要管年齡多大,只需要符合下列條件即可),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一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二是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九年的(從事高溫工作是指經常在攝氏三十八度和熱輻射強度三卡以上場所工作);
三是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現在從事這類工作或者曾經從事過這類工作的實際年限。但是,在連續計算工作年限時,凡在井下、高溫工作的時間,每年按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時間,每年按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另外,經常在攝氏零度以下低溫場所工作和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的人員,可以參照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的人員,可以參照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
㈨ 勞動法20i6年新規定女性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國家法定抄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