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慶市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工資怎麼漲
2014年全國大部分省市都上調了退休人員養老金,那麼2015年全國各省市還會繼續上調基礎養老金嗎?重慶2015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會上調嗎?退休人員漲工資是真的嗎?2015年的具體情況還不知道,不過我們可以先看看重慶市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作為供參考
重慶市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辦法
一、調整范圍
(一)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二)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三)按照《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渝府發〔2008〕25號)、《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渝府發〔2008〕26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我市用人單位未參保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養老保障有關遺留問題的通知》(渝辦發〔2011〕272號)規定參保,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並在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城鎮超齡人員和被征地農轉非人員(不含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員)。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不執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調整時間
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及標准
(一)普調。
1.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再按照繳費年限分檔增加待遇,即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在16年至2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繳費年限在21年至2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在26年至3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在31年至3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繳費年限在36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傾斜。
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第(一)、(二)項規定的退休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2.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的退休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3.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四、資金列支渠道
企業退休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列支。城鎮超齡人員和被征地農轉非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養老待遇,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五、審批許可權和程序
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本辦法規定確認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經當地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審核,送市社會保險局匯總後,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審批;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批準的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執行。
市人力社保局根據本辦法規定製定實施意見。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重慶警備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3月18日印發
B. 2015年重慶市企業退休職工加薪漲工資最新政策
重慶市還沒有公布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具體實施方案,只能內耐心等待。按容照常規,一般是三月份公布方案和調整到位,但今年肯定是延後了。鑒於重慶醫改引發的風波,養老金調整方案的出台會慎之又慎,所以,重慶的方案公布可能會稍晚。但不論何時調整,都會補足今年各月份的增加的差額。
C. 重慶市2O16年退休職工調資細則
國抄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重慶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D. 重慶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漲工資怎麼個調法,什麼時候補到手
因重慶市政府調待政策尚未出台、現在無法知道提高養老金幅度和調整辦法。好事多磨、耐心等待!
E. 重慶市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工資怎麼調整
重慶市還沒有公布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具體實施方案,只能耐心回等待。按照常規,一般是答三月份公布方案和調整到位,但今年肯定是延後了。4月以來,一些省市陸續公布了養老金調整方案,表示4月底增長的養老金劃入個人賬戶。鑒於重慶醫改引發的風波,養老金調整方案的出台會慎之又慎,所以,重慶的方案公布可能會稍晚。但不論何時調整,都會補足今年各月份的增加的差額。
F. 重慶市墊江縣2015年企業退休養老金漲工資方案怎樣算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布,重慶市市將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提高10%確定。這是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11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據悉,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其中,定額調整與退休時間掛鉤,按照退休時間的不同,劃分為兩個時間段分別調整:即2005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退休且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且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掛鉤調整是指,按照退休時確定的本人繳費年限確定調整金額。先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在按照繳費年限分檔增加待遇,即繳費年限15年及其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在16年至2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在21年至2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在26年至3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在31年至3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繳費年限在36年至4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繳費年限在41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國家規定,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目前,我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在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4月底前將增加的待遇兌現到位。市民如有疑問,可於明天起撥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12333進行咨詢。另外,從明天起,市民也可登錄重慶市人社局官方網站查詢自己的養老金待遇調整情況。
G. 重慶市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工資怎樣規定的
重慶市2010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5326元;
相同或相近行業職工年平均工資
1.農、林回、牧答、漁業 16571元
2.采礦業 26103元
3.製造業 24249元
4.電力、煤氣及水利生產和供應業 40270元
5.建築業 20823元
6.交通、運輸、倉儲業和郵政業 25596元
7.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 43567元
8.批發和零售業 22422元
9.住宿、餐飲業 15260元
10.金融、保險業 57570元
11.房地產業 23889元
12.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20974元
13.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 41384元
14.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 17639元
15.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 19276元
16.教育 27723元
17.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 33037元
18.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27941元
19.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 33103元
H. 2015年重慶企業退休工資漲多少
2015年的還沒有出來撒。
重慶市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
一、調整范圍
(一)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二)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三)按照《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
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渝府發〔2008〕25號)、《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
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渝府發〔2008〕26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我市用人單位未參
保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養老保障有關遺留問題的通知》(渝辦發〔2011〕272號)規定參保,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並在2013年12月
31日及以前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城鎮超齡人員和被征地農轉非人員(不含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員)。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不執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調整時間
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及標准
(一)普調。
1.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
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再按照繳費年限分檔增加待遇,即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
加10元;繳費年限在16年至2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繳費年限在21年至2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在26年至30年之間
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在31年至3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繳費年限在36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傾斜。
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第(一)、(二)項規定的退休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2.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的退休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3.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四、資金列支渠道
企業退休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列支。城鎮超齡人員和被征地農轉非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養老待遇,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五、審批許可權和程序
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本辦法規定確認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經當地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審核,送市社會保險局匯總後,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審批;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批準的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執行。
市人力社保局根據本辦法規定製定實施意見。
I. 重慶企業退休工人2O16漲工資漲多少的細則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已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目前,重慶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調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