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學老師的退休工資怎樣計算
事業單位的退休費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在此基礎上,中小學教師有10%的比例提高作為獎勵。另外,還有一項優惠政策:教齡滿30年的教師,都是100%計發。(有些地方女教師只要教齡滿25年即可100%計發,這個你要去咨詢當地的教育局)
因此,你媽媽的退休工資=(退休前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X對應的比例。
⑵ 教師退休金後工資有多少
事業單位的退休費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內例計發:工作年容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在此基礎上,中小學教師有10%的比例提高作為獎勵。另外,還有一項優惠政策:教齡滿30年的教師,都是100%計發。(有些地方女教師只要教齡滿25年即可100%計發,這個你要去咨詢當地的教育局)
因此,你媽媽的退休工資=(退休前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X對應的比例。
⑶ 中小學教師退休後工資發放標準是什麼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3)老師退休工資計發比例擴展閱讀: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2、「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 節金。
⑷ 教師退休後工資怎麼算
事業單位的退抄休費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在此基礎上,中小學教師有10%的比例提高作為獎勵。另外,還有一項優惠政策:教齡滿30年的教師,都是100%計發。(有些地方女教師只要教齡滿25年即可100%計發,這個你要去咨詢當地的教育局)
因此,你媽媽的退休工資=(退休前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X對應的比例。
⑸ 教師退休工資計算公式出來了,算算自己工資多少
事業單位的退休費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
教師退休工資=(退休前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 對應的比例。
教師屬於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經改革,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涉及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諸多因素,沒有具體數據,是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的。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5)老師退休工資計發比例擴展閱讀: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⑹ 2016以後退休教師工資計發標准
退休教師工資計算方法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回15年的人員答,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發。
⑺ 教師退休費計發比例
計發比例按照文件公式進行計算。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發。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⑻ 教師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事業單位的退休抄費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在此基礎上,中小學教師有10%的比例提高作為獎勵。另外,還有一項優惠政策:教齡滿30年的教師,都是100%計發。(有些地方女教師只要教齡滿25年即可100%計發,這個你要去咨詢當地的教育局)
因此,你媽媽的退休工資=(退休前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x對應的比例。
⑼ 怎樣計算退休工資發放比例
一、退休養老金待遇
對於退休養老金待遇,國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統一安排對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調整。退休職工工資是職工的一個習慣提法,是在過去計劃體制下,國家還沒有建立新的保險制度,企業職工從參加工作開始,一直到退休和最後死亡,都是由企業負責包到底,包括他的養老待遇也是由企業發放,這樣形成了「退休工資」這樣一個叫法。 即使是同一個省,不一樣的人群漲得退休工資也不同,小編在這里整理出上海的詳細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標准以供大家參考。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三)按本人2014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為基數,每月增加4%(增加額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四)2014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4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4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9年出生),以及年滿70周歲(1944年出生)、75周歲(1939年出生)、80周歲(1934年出生)的人員,可按照2013年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70周歲、75周歲、80周歲人員已享受的標准(本通知實施前的標准)先進檔,再增加。
( 五)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准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二、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