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去世的老人還跟還發不發放養老金
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金。但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內,第十四容條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所以參保者死亡後,其家屬可憑身份證,死亡證證等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參保者個人賬戶余額。同時可以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⑵ 退休老人死亡後還一直領取退休金五年了這該怎麼處置
您好,您可以去社保局咨詢工作人員
⑶ 請問退休老人去世後,工資發到什麼時候
1,退休人員去世的,養老金發放到去世當月
2,養老金個人賬戶內在去世後還有餘專額的,可以由其繼承人取出屬,做為遺產分配
3,相關規定:
(1)《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六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⑷ 老人死亡後繼續領取退休金,會有什麼嚴重後果
1、去申報死亡
2、有相關案例表明冒領退休金觸犯法規
3、冒領的金額不論做什麼用途都是冒領,一定要退還,不會不了了之
4、退了就沒事,不會罰款
⑸ 老人去世了養老金多領了幾年有什麼後果
老人去世後養老金就不可以領取了。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繼承人只能領取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如果繼續領取而沒有上報死亡,就會形成騙取養老金的行為,要負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也就是說,如果老人去世,就應該及時去戶籍地派出所上報死亡,然後由繼承人一次性領取老人賬戶中的養老金資金。此後老人養老金將不會再發放,如果沒有申報,老人養老金是一直會發放的,那麼這個時候就不能再領取了,再領取就屬於詐騙,要負有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老人去世了退休金一直發著擴展閱讀:養老金的下發是固定的模式,但是如果在老人去世後,故意不銷戶,還惡意領取養老金,那麼一旦發現,是一種惡意騙保的行為,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並且有權將多領的養老金退回,但是國家會給予相應的喪葬費,也算是對死者的慰藉,因此,在老人去世後,大家一定要及時的銷戶。一般來說,社保部門在計發退休月數的時候。會將多發的退休工資予以追回,扣減在應發的撫恤金、個人賬戶余額和喪葬費待遇上。
⑹ 家人去世了退休金仍發放家人領取了7000元該怎麼辦現在仍未發現
建議家屬及時將多領的養老金退還社保機構,否則金額過大會涉及到刑版事責任。
另外,退休權人員去世,其家屬應及時提交當事人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以領取喪葬費、撫恤金,繼承當事人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余額(如有),這個最終是要辦理的,宜早不宜遲。據此建議及時向社保機構說明情況並退還相關費用,然後申領喪葬費、撫恤金等。
⑺ 70歲的老人死了為什麼養老金會一直有錢
中牛骨凶你中估計自信心我後天我摸著在真轉
⑻ 關於老人過世退休金還在領的問題
退休職工死亡,如果還繼續領取退休費,涉嫌詐騙,數額較大的,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⑼ 關於退休老人去世以後工資發放和社保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