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院能凍結退休金嗎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對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債務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2]27號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你局《關於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能否協助法院扣發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抵償債務的請示》(渝勞社文[2001]72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同時,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法[2000]19號)對此也做出了相應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法定授權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機構,承擔著將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職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
二00二年二月四日
② 法院凍結了養老金賬戶沒有留生活費怎麼辦呢
你可向法院提查封凍結異議、按有關法律規定、若較長時間查封、你給你適當的生活費!
③ 法院強制執行,是否則能凍結被執行人養老金賬戶
法院在執行程序中可以凍結、劃扣被執行人的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回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但是答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法研[2002]13號,2002年1月30日)規定:「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④ 法院凍結退休工資卡合法么
法院凍結退休工資卡是合法的,《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
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4)法院凍結退休金賬戶擴展閱讀:
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
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並結束執行程序。
⑤ 經濟糾紛法院能不能凍結個人的養老金退休工資帳戶
可以請求法院凍結其工資。欠錢不還屬於經濟糾紛,協商無果,只能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予以解決。若勝訴後欠款人仍拒不履行償還義務,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欠款人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只有退休工資的話,可以按照《民訴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規定,在起訴的同時對其退休工資申請財產保全,並在判決生效後立即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要求單位或銀行協助執行,在每個月的工資發放日將除留下足夠生活費用後的剩餘工資,打入法院指定賬戶,再由法院交付當事人,直至欠款全部執行到位時止。
⑥ 法院可以凍結養老金嗎
法院可以凍結退休金。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法研[2002]13號,2002年1月30日)指出: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
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6)法院凍結退休金賬戶擴展閱讀
特殊案例:
陳倉區郭先生反映,他曾與一老人發生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負責2萬多治療費,但凍結其養老金賬戶後突又解凍了。
10日,郭先生說,2013年2月,他騎摩托車與三輪電動車相撞,對方是位7旬老人,他受傷住院治療花費數萬元。同年7月,陳倉區人民法院判決對方負責百分之四十,共計2.5萬元。
由於老人是農民,沒有經濟來源。判決生效後陳倉區人民法院就將老人的農村養老金賬戶凍結,截至2014年6月,共扣除了1600元養老金並轉給了他。可是6月之後,陳倉區人民法院稱,對方養老金賬戶已經解凍,剩餘賠償沒辦法執行了。
按照《民事訴訟法》中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郭先生案件中,被告7旬老人農村養老金每月100元,高齡補貼每月50元,數額也不大,老人又無其他經濟來源,所以解除賬戶凍結。
⑦ 欠債不能償還 法院凍結了養老保險賬戶 請問到底有沒有權利凍結
可以凍結,但必須要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費用。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規定如下:
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准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7)法院凍結退休金賬戶擴展閱讀
當年,認識多年的張某向李某借了幾千塊錢,說是做生意要周轉資金。而當時的幾千塊,並不是一個小數目,一開始李某還有些猶豫,不過看到張某生意很是興隆,礙於朋友情誼,李某還是答應了。
原本張某答應很快就會將這筆錢還回來,結果卻一直拖欠不還。李某催了張某好幾次,張某每次都是以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搪塞李某。
李某一開始還以為張某或許是有苦衷,過一段時間就還錢,但沒想到張某借了幾年卻絲毫沒有要還的跡象。
無奈下,李某也顧不上什麼朋友情誼了,一紙訴狀將對方告了。然而,雖然贏了官司,對方卻死活都不履行。得知李某已經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後,張某乾脆人間蒸發,一躲就是30年。
如今,張某和李某也到了退休的年紀了。對於李某來說,幾千塊早已經不值錢了,可他卻一直將此事記在心裡。
前一陣子,他來到法院,要求再次恢復執行。而法院得知「老賴」張某已經退休後,來到社保中心進行了查詢。這一查詢,果然找到了張某的資料。隨後,法院立刻對張某的賬戶進行了凍結。這意味著,退休後的張某,將無法拿到自己的養老保險金。發現這一情況,張某急了,趕緊來法院「投案」,乖乖把錢還給了李某。
金陵晚報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規定,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
而社會保險基金中的養老保險金一項與退休金不是同一概念,前者屬於「五險」范疇,這筆資金在勞動者未退休前不能強制執行。但一旦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這筆資金就轉化為勞動者的退休工資,按月打入勞動者的工資賬戶,這個時候,法院當然可以強制執行,但要給債務人留出必需的生活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人民網—「老賴」欠債30年退休金被凍結才出來還錢
⑧ 法院凍結帳戶,養老保險金交不了怎麼辦
法院凍來結賬戶養老保險金交不了,源很簡單呀,證明你與別人有經濟糾紛,別人對你的賬戶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或者是訴訟財產保全。如果為了能夠盡快解除你的凍結賬戶,你可以與對方協商或者達成調解協議,盡快的把錢還掉,就可以去解除你凍結的賬戶,然後你就可以交養老進來。
⑨ 交養老金的賬戶法院會凍結嗎
法院在執行程序中可以凍結、劃扣被執行人的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版人權員的債務,但是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法研[2002]13號,2002年1月30日)規定:「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