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金有異議上訴期是多久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退休金是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限為60日,回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為6個月答;已經1年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
《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⑵ 剛辦理完退休,還能申請行政復議嗎
職工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退休待遇計算有異議的,可以在社會保險機構確定待遇數額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依法予以關閉、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
(三)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不服的;
(四)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行政確認不服的;
(五)認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六)認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違法收費或者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七)認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⑶ 對工齡認定不服能否申請行政復議在線急等!!! 家有退休老人,1972年參加工作,因某些原因19
對工齡的認定屬具體行政行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⑷ 請問關於退休的問題,北京市行政復議已經受理是不是就意味著退休沒有問題了
不一定,受理不意味著准能勝訴,應該看結果吧。希望您能滿意。
⑸ 剛辦理完退休,但對單位繳的社保有異議,還能申請行政復議嗎
不包括工傷保險基金補償,但用人單位沒有參保的應當包括在內。
勞動爭議仲裁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爭議,工傷保險基金應當賠償的金額,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結算,一般都會依法支付,勞動爭議仲裁沒有管轄權。工傷職工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基金賠付金額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但是,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也由用人單位支付,領域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在申請仲裁時應當一並主張。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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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辦理退休了,才知道社保交費有問題,請問還可以上訴嗎
可以上訴,找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行政復議,細致查詢繳費的年頭和視同工齡合並一起的時長,這樣能防止漏算了總共享受養老費應得的金額。
⑺ 退休工資不公平要找什麼部門投訴
退休工資有異議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進行反饋,國家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違反《社會保險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會保險法》
第九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三條國家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⑻ 退休職工對領取的退休金有異議怎麼辦
可以去社保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訴社保局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三版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權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⑼ 退休工資有疑意可以復議嗎
可以要求行政復議。但一般不可能有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