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己買滿十五年社保,沒有到退休年齡,己移居香港,退休後能拿到退休金
你買了復15年的社保,只制是現在目前的標准。 假如你現在就滿了退休年齡,那你可以憑你的國內身份證去居住地的街道事務中心辦理退休金享受,那是完全可以的。 移居香港,哪怕美國加拿大拿到綠卡的都可以,就是不能加入外國籍。 如果已經拿到退休金的,再加入外國籍的,這個已經取得的養老金繼續可以領取到底。 假如你現在年齡沒有到達標准,要等到以後再退休,那麼等那個時候就不一定是15年的社保就能夠享受退休金,很可能要繳滿20年才能享受,如果你現在不多買,到時候你沒有一點的餘地,而且是不能補買的,那麼,你這15年很可能就會作廢。 根據多交多得的原則,一般的人都會繼續的繳納,知道退休的年齡到達。 這樣既保險又可以領到更多的退休金。
B. 想了解退休前定居香港社保的規定,退休金怎麼辦。已經定居香港的原社保規定怎樣,還需再買嗎
拿香港身份證前,大陸的的戶口要先銷戶,銷戶後就無法享受社保福利了
C. 香港沒有養老金制度,老人們一直工作到死么
不是你想像的,他的養老金制度是一次性發放。
D. 我在國內買了15年社保,現在移居香港,我想問我達到退休年齡,可否領取退休金。
你買了15年的社保,只是現在目前的標准。
假如你現在就滿了退休年齡,那你可以憑你的專國內身份證去居住屬地的街道事務中心辦理退休金享受,那是完全可以的。
移居香港,哪怕美國加拿大拿到綠卡的都可以,就是不能加入外國籍。
如果已經拿到退休金的,再加入外國籍的,這個已經取得的養老金繼續可以領取到底。
假如你現在年齡沒有到達標准,要等到以後再退休,那麼等那個時候就不一定是15年的社保就能夠享受退休金,很可能要繳滿20年才能享受,如果你現在不多買,到時候你沒有一點的餘地,而且是不能補買的,那麼,你這15年很可能就會作廢。
根據多交多得的原則,一般的人都會繼續的繳納,知道退休的年齡到達。
這樣既保險又可以領到更多的退休金。
E. 移民香港後,一直沒有去變更社保等各種資料,有影響嗎
需要變更信息,要不然你退休時候都辦不了
F. 香港為什麼沒有養老金
香港是沒有退休金制度的,
最近幾年開始推行「強積金」的社保制度,
算是剛剛有些保障,但是金額很有限。
G. 因為公司外派到國外工作五年,社保沒停,但沒有工資,對將來領養老金有影響嗎
因為公司外派到國外工作五年,社保沒停,但沒有工資。這種情況下你還是應該上社保打聽清楚,正常不影響,但是社保沒停,你沒有工資,他給你承擔個人交的部分。
H. 中國大陸退休人員移居到香港後還能有退休金嗎註:戶口已到香港
戶口已到香港的中國大陸退休人員移居到香港後繼續有退休金,但要定期體檢驗證身份等手續。
根據原勞動人事部等四部門《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勞人勞(1982)42號)規定,職工退休之後,獲准去香港配偶處定居的,內地養老金照發。
但是,每年需要到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處辦理「在港澳台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進行生存驗證,不驗證表寄回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8)到香港工作沒有社保會影響退休金擴展閱讀:
移居香港後能否領取內地養老金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移居香港前已在內地辦理退休:
如果是在內地辦理退休手續後再移居香港的,是可以依法領取內地養老金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移居香港後記得去社保局變更個人信息,以及每年都要定期在相關單位開具本人的生存證明。
退休前已經移居香港:
如果是退休前已經移居香港,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和申領了特區護照,並且注銷了內地戶口,那麼在退休後就無法領取內地養老金,但是已經繳納的部分可以全數退還到個人銀行賬戶。
而香港養老制度主要由3部分組成。
1、綜援和高齡津貼(俗稱的長者津貼)
2、強積金計劃(強制性)和職業退休計劃(自願性)
3、個人儲蓄及家庭資助
I. 香港人買社會,退休後可以拿退休金嗎
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26號)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與聘僱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所以,明確的說,可以。
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區之間雙方勞務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問題的函
勞社廳函[2005]334號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區之間雙方勞務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問題的請示》(粵勞社[2005]102號)收悉。經研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符合參保條件的在內地就業的香港人可以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
二、鑒於香港與內地的社會保障體制不同,結合內地目前採用的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原則同意你省提出的採用香港、澳門政府頒發的居民身份證號碼作為上述兩地居民的社會保障碼在廣東參加社會保險的意見,同時建議在首位前加香港、澳門地區的行政區劃代碼作為標識,以區分香港、澳門居民。
三、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通過簽訂協議形式實現雙方人員社會保險費的互免,但該問題涉及全國多個省區市,不宜由個別省份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社會保險協議。條件成熟時,中央政府將統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