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員退休時工資如何算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1)新辦法
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廣東省為例: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
(2)老辦法
計發標准=(A×M+B+C)×∏(1+Gn-1)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❷ 公務員提前退休的待遇有哪些規定
我國的公務員退休制度既是國家公務員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人事管理工作中「進」、「管」、「出」三大環節中一個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它包括退休條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退休後的管理等重要內容。建立和實行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對於實現和國家事業的興旺發達、承前啟後,長治久安,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戰略意義。
提前退休是指公務員達到一般退休年齡以前,符合規定的提前退休條件時,可以自願申請退出工作崗位,享受退休待遇。
公務員提前退休最新消息 公務員提前退休養老金調節辦法
公務員提前退休最新消息:
提前退休是指員工在沒有達到國家或企業規定的年齡或服務期限時就退休的行為。提前退休常常是由企業提出來的,以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這是當今許多企業在面臨市場激烈競爭時,使自身重現活力而採取的用於管理員工流出的一種很流行的方法。提前退休叫就叫做內退。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具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公務員基本退休金也應適時調整。其調節辦法是:
(1)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並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准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准。
(2)地區津貼。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實施後,各地將建立新的地區津貼制度。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可享受原單位所在地同職級在職人員的地區津貼。
(3)物價、生活補貼和各項福利待遇。這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生活待遇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公務員提前退休待遇2014 公務員提前退休待遇如何
醫療和傷殘保險待遇: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可繼續享受同職級在職國家公務員的醫療待遇,保證退休公務員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對因公(工)致殘的退休公務員,除發給基本退休金外,另發給因公傷殘保險金。其中對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
公務員提前退休待遇
住房待遇: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住房標准和辦法按同職級在職國家公務員的規定執行,並給予優先照顧。
(一)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本人退休時的標准全額發給。
(二)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根據不同工齡按以下比例計發:
1.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88%的比例計發;
2.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2%的比例計發;
3.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75%的比例計發;
4.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的比例計發;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計發。
提前退休的原因:
通過調查了解到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職工方面的原因。職工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與其在效益不佳的企業被拖欠工資,還不如投靠社會保險這棵大樹旱澇保收。如果自己再有一技之長,退休後有了穩定的養老金收入,再被其他企業所聘用。
2、企業受經濟利益驅動所致。許多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人員負擔沉重,千方百計地鑽提前退休的空子。為職工辦理了提前退休後,既減少了工資開支,又減少了保險福利費用,減員就成為他們增效的重要手段之一。
3、地方政府的助長行為。地方政府出於地方經濟發展和地方穩定的局部利益考慮,遇到過不了的坎時,就會紛紛給勞動保障部門施壓,甚至以「摘帽子」相威脅,迫使批退,再加上現行政策缺乏有效的對地方政府責任的約束,必然助長了提前退休。
4、現行政策不夠完善。盡管國家對此三令五申,勞動保障部也多次對各部門「提前退休工種」進行了清理調整,但迄今為止尚未有一部全國統一的、具有權威性的相關具體政策或規定,而現行的政策都不夠嚴密,操作性都不強,致使勞動保障部門執行起來困難重重。
公務員提前退休工資待遇:
公務員工作工作年限滿30年的退休比例為85%(含級別工資、職務工資、艱苦地區津貼),不含地方性津補貼。如果是獨生子女的話再加上5%,共計發90%。
公務員提前退休工資待遇規定:
工作年限(注意是工作年限,不是工齡)滿35年以後的退休金都是按照退休前工資(職務加級別,工資不等於月薪,不包括統一補貼)的90%比例發給,年限再多到頂也是90%,即35年和40年沒區別,而如果工作年限為30年以上不足35年則按85%發給。此外,獨生子女加5%,省級以上獎勵可(注意是可,不是必須,需要人社局認定審批)加5%,因為退休金只是計算基本工資,實際上以目前的實際情況,一個普通公務員,5%相差不過幾十塊。
除了退休金外,退休人員還按各地的不同標准領取補貼,這補貼跟在職公務員的統一補貼不同,是地方自定標准,無法斷言高低。
退休後不存在繳納保險的問題。至於福利,就不知道你指什麼了。
實際上,如果不講求職務上的晉升的話,幾乎肯定的是退休比在職好的多,起碼你不用幹活。
離崗,或者也稱作內退,都不是正常的人事程序,是沒有相關依據的,都是內部行為,實際就是沒有辦理手續的退休,很多地方也在編辦備案消編,這樣單位就可以空出編制保證能補進工作人員保證工作。
提前退休就是退休,只是在沒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退休的時候給出需要退休的人員一個可以退休的路徑,是人性化的規定,前提是個人主動申請。
我們認為你的問題涉及到一些地方性的政策,目前法律對這一問題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定。據我們了解,某些省對此類問題是這樣規定的:
一.退休時為公務員的,按本人受刑罰前基本退休費的60%發給生活費;退休時為機關工勤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按本人受刑罰前基本退休費中固定部分的85%發給生活費。若按此標准發放的生活費低於本地區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按本地區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發放。退休人員在緩刑期間不能增加退休費。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緩刑期滿後,應重新確定其退休費。
(一)對在職期間違法,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其基本退休費的計發基數按以下辦法確定:職務工資(機關工人為崗位工資、事業技術工人為技術等級工資,下同)以退休時的職務工資為基礎,降低3個檔次,再降低3職職務(技術等級) 然後就近就低靠到新定的職務工資標准重新確定。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技術等級工資)、職崗津貼、省直規范補貼等按降低後的職務重新確定。對退休時職務不足以降低3職職務的,降至最低職務(技術等級)。
(二)對退休後違法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先按每兩年一次增加退休費的標准降低其基本退休費,然後再減發其降低後基本退休費的15%,同時降低其3職職務(技術等級)後享受相應的生活待遇。
三、退休人員在職期間或退休後觸犯刑律,並被判處有期徒刑的,自判處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費和其它退休待遇。刑滿釋放後其基本生活保障可按當地政府規定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標准發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按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離休人員觸犯刑律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後的生活待遇,參照退休人員辦法執行。
❸ 公務員中人退休工資什麼時間補發
企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早在2006年前塵埃落定。
行政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因為部分省市視同繳費指數辦法沒有確定,暫以2014年9月工資標准按老辦法計算,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視同繳費指數計算辦法確定之後,即會重新計算。但是,行政事業單位「中人」按新辦法重新計算之後,並非一定會增加基本養老金,有可能會比現標准低。低於現標準的,按現標准執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15]28號
三、准確把握《決定》的有關政策。
(四)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 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 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 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❹ 正處級公務員退休工資多少年
公務員退休金計算來方源法:
1.公務員退休收入計算公式如下:
公務員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資+崗位津貼)×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補貼。
其中X%的規定是:
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年限滿30-35年的,按85%計發
年限滿20-30年的,按80%計發
年限滿10-20年的,按70%計發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計發
其中,退休前工資主要由四部分構成: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和職務工資、級別工資。
2.前兩者只是退休前工資的小部分,通常公務員退休前工資主要支持部分還是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所以,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是全額計發,而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則需要按工作年限進行一定比例換算後計發,也就是X%.
3.相對企業員工工資存在的較大波動性,公務員工資不存在波動性。對此,企業則按其職業生涯中的繳費工資水平來衡量和計算,而不僅僅按其退休時的工資水平計算,而公務員養老待遇主要按其退休時工資水平來核定。
注意事項:
雖然公務員享受的退休保障較高,但是相比其他職工缺少了失業保險,社保等等,另外由於計算方式的不同,公務員退休金與其他職工退休金是不可進行比較的。
❺ 公務員的退休工資,具體執行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您好!退休是根據年齡而定的,達到退休年齡的,在當地社保局,勞動局版申請批准之後的次月發放退權休金。
現在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
❻ 公務員的退休工資能有多少
公務抄員退休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❼ 公務員退休工資怎麼算
公務員退休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回養老金=(參保人員退答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❽ 公務員退休工資是怎麼算的
公務員退休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❾ 公務員什麼時候退休
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主要包括退休條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管理及發揮作用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退休條件
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條件分為年齡條件、工具條件和身體條件三方面。退休年齡條件是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人口狀況,平均壽命,以及生產力供求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的。國家公務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國家就支付退休金。工具條件是由國家公務員的養老保障必須貫徹權利與義務結合的原則決定的,國家公務員只有為國家提供一定的服務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體條件,是指國家公務員因公(工)或因病致殘,確實喪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法定退休,即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由任免機關命令其退休;一種是自願退休,即具備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條件之後,可自願申請退休。
《國家公務員暫行例》規定的退休條件為: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2)喪失工作能力的。
這些基本沿用了過去幹部退休的條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
國家公務員自願退休的條件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確立自願退休的方式,這在我國還是第一次,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的一個新的特點。這樣可以使部分服務年限較長、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公務員根據自己的意願,提前退休。
國家公務員管理部門要依法按照規定的程序,及時為符合退休條件的國家公務員辦理退休手續,一般應在國家公務員具備了退休條件的當月通知本人,辦完手續。對自願退休的,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再辦理退休手續。
關於退職問題。建國以後,我國一直實行幹部退職制度。隨著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將實行養老保險金制度,按照國家公務員的工[1] 作年限等情況確定不同的養老保險金,因此不需要再分為退休、退職兩種制度;再者,從現在的實際情況看,一般也不會出現參加工作幾年就到了退休年齡的情況,突然喪失工作能力的現象也只是極少數。因此,退職作為單獨制度存在已失去了其實際意義。為統一政策,規范制度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取消了「退職」形式,統稱為退休。
❿ 公務員退休金什麼時候漲
我國政府為推動公務員、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並軌,已經公布的改革思路平息了之前的一些爭論。方案明確規定,公務員不特殊對待,和事業單位職工一起參加改革;改革不搞試點,在全國同時推開。下面是公務員退休金計算的相關知識。
【公務員退休金計算案例】
目前我國公務員分兩類:
一類是公務員改革前的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其工資、福利、保險、退休金以及錄用、培訓、獎勵、辭退等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一類是聘任制公務員,則與企業員工一樣,購買社保,但其社保屬於單獨建制,也就是說,聘任制公務員同樣也需繳納社會保險,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但領取的養老金不從企業養老金中拿錢,並不影響企業員工的權益和利益。
公務員退休收入計算公式如下:
公務員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資+崗位津貼)×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補貼。
其中X%的規定是:
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年限滿30-35年的,按85%計發
年限滿20-30年的,按80%計發
年限滿10-20年的,按70%計發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計發
其中,退休前工資主要由四部分構成: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和職務工資、級別工資。
前兩者只是退休前工資的小部分,通常公務員退休前工資主要支持部分還是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所以,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是全額計發,而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則需要按工作年限進行一定比例換算後計發,也就是X%。相對企業員工工資存在的較大波動性,公務員工資不存在波動性。對此,企業則按其職業生涯中的繳費工資水平來衡量和計算,而不僅僅按其退休時的工資水平計算,而公務員養老待遇主要按其退休時工資水平來核定。
公務員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算?
根據相關規定,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工作之月起,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其中,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在進入企業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根據其本人在機關(或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由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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