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單位擅自停員工的社保,後被告知要退休時再一起補交,這合法嗎
您好!用人單位為員工繳交社會保險基金是法定義務,不繳交就是違法內行為。繳交社會容保險基金是按月繳交的,不可以等到員工退休時補繳。企業的做法是違法的。如果全國所有的企業都這樣做,都要等到員工退休時才補繳社會保險基金,那麼,現在已經退休的人員的養老金將失去主要的資金來源,國家的社會保險制度將無法正常運行。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絕對不可能允許的。謝謝閱讀!
B. 我是成都的,已辦了退休手續後,才得知過去工作過五年的單位開始補繳社保,但現在補繳不進去了,咋辦
補繳社保不能以個人名義去補繳,要通過單位名義去補交或者找代理公司
C. 單位未繳社保,但已經退休,是否能夠追回社保
剩下的都抄是媽媽自己補繳社保(才夠十五年),請問能否追回補繳的社保款?
據你所述,你母親和你母親同事的情況很相似,對於能否追回,可能性還是蠻大的,畢竟你母親在單位工作幾十年,這是事實!不是說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還是需要與單位進行溝通,期盼希望能夠得到一個滿意的結果。
D. 在公司時買社保了 走後自己繼續買 為什麼社保局要我補繳之前的保費,這些錢能追回來嗎
社保局要求補繳要看你自己的年齡的,如果你距離退休連續保齡不足15年,那內是一定要補交的,假如你現容在起距離退休年齡超過15年,那就不一定要補交的,你自己繳納是託管,所謂「退得回來」一說是不正確的,社保費中個人部分進入個人賬戶,在被保險人退休前身故時或個人主動放棄社保的前提下,個人賬戶部分是可以退回的,但企業應繳部分(一般是個人月工資的20-22%)是不可能退的,這是進入統籌的。
E. 追回公司補繳社保
對的,肯定可以這樣申請單位補交,這是你應該享受的權益和福利之一版。
肯定是違規權了.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系,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單位方式參保,以實際工資作為交納基數。
F. 個人繳納社保退休後被判刑,工資還給開嗎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版(勞社[2001]44號)文件規定:「權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G. 在退休年齡之前單位未給繳納社會保險,現在已經過了退休年齡還能否追回職工養老保險謝謝您
這樣的問題建議先咨詢當地社保處 看看對方對這樣的情況一般怎麼建議
然後再咨詢當地勞動局 看看對方是否會出面幫助解決
好運
H. 退休時自行補繳社保後能向用人單位追償嗎
由於個人自行補繳社會保險費,使得公司已經不存在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問題,由於勞動專保險爭議標的消滅,雙方的屬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范疇。不過,個人替單位繳納了本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自己蒙受了損失,而單位因此獲得了利益,屬於不當得利。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據此,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公司向沈某返還不當得利,即支付個人所墊付的社會保險費。
I. 退休後能否起訴因單位違法繳納社會保險造成的損失
退休之前比較好起訴。因為當時核定退休時存在您個人意志的因素。您確定了退休信息才辦理退休。所以不太好弄。如果待遇方面差的不是太多建議不必要費心
J. 公司未足額繳社保,現在補繳社保,但個人不想支付個人部分,會導致補繳失效嗎公司部分會被公司收回嗎
是的
最好還是自己也交,這是只賺不賠的生意。千萬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