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者社保復交滿十五年還沒到制退休的,勞動者可以不繳納社保,也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等到了退休的年齡,勞動者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納滿15年,可以不用繼續繳納,但是斷繳的話,你在斷繳之後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無法享受醫療保險。
『貳』 法定退休年齡已到,但未享受退休待遇,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補償金
既然已經到法定退休年齡了,應該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如果公司不辦理,律師港灣建議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投訴。但是解除合同的原因是法定原因,即必須要解除,這個不是你個人意思的體現。因此,補償金的條款不適用你的情況。
『叄』 我已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社保未交滿15年,差2年,單位要求離職,我能從單位領到補償金嗎
是否交多長時間取決於你在這個單位上班多長的時間,比如說你只上滿13年,你不可能讓別人給你交滿15年,你到了單位要求的退休年齡,你就得退休,單位為什麼要給你補償呢?你可以到社保中心去咨詢一下,如果你在單位退休了,但是你的繳費不夠,你是可以繼續去交滿直到15年。
『肆』 交社保未滿15年,到退休年齡可以領退休金嗎
不可以,領取退休金指的是社保中的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必須在退休前累計繳納15年,且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才能領取。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職工退休必須同時達到兩個條件:即法定退休年齡和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退休年齡政策最早見於195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目前執行的基本法規是《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該文件對不同類別人員的退休年齡有不同的規定:
一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二是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達到一定年限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三是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齡45周歲。
此前,我國社保費征繳實行的是雙重模式,有的省份是社保經辦機構徵收模式,有的省份是稅務部門徵收模式。征繳主體、征繳模式的不統一,既影響征繳效率,又增加征繳成本;既不方便單位和個人繳費,又給了部分企業欠繳、逃繳的機會。今後由稅務部門統一征繳社保費後,這些弊端應該可以避免了。
最近幾年,相關社保白皮書連續披露,多數企業社保繳納不合規,主要原因是這些企業為了節約成本,欠繳、少繳員工社保,而企業員工表面上是多拿了一些現金收入,但實際上其社保權益尤其是養老權益受到了損害,因為養老金多繳多得、少繳少得。這類企業之所以得逞,就是鑽了社保征繳體制不合理不完善的漏洞。
過去社保經辦機構全面負責社保的登記、征繳、發放等工作,看似合理,實則存在漏洞,因為社保經辦機構不掌握職工實際工資數據,於是很多企業就按照低於實際工資的繳費基數來繳納社保費。而稅務部門由於徵收個稅,掌握職工實際工資信息,那麼統一征繳社保就能防止企業有意降低社保繳費基數。
稅務部門統一征繳社保之後,顯然理順了社保征繳體制機制,避免了部門協調和博弈問題,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問題,還有利於保障職工社保權益,並為社保基金增加收入,可緩解部分地方社保支付壓力。所以說,社保征繳由此回歸到一種合理模式。當然,這也意味著稅務部門從此要承擔更多的義務和責任。
對於早就採取稅務部門征繳社保的地方來說,應該已經適應了新的職責和任務。但對於剛剛或者即將征繳社保的地方稅務部門來說,也面臨一定考驗,比如硬體建設水平、人員執行能力等方面能否跟上新變化,還有待觀察。這就需要各地稅務部門明確職責,加強軟硬體建設,以適應新改革新變化。
過去社保征繳之所以是雙重模式,也是因為1999年出台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了「雙重征繳」體制模式,而現行的社會保險法中只是籠統地提到「社保費實行統一征繳,實施步驟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因此,除了機構改革外,還應該及時理順法律法規,讓法規與現實保持統一。
今後,稅務部門統一負責社保征繳,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社保發放,財政、審計等部門負責監督,如此一來,我國社保就會形成責任明確、分工清晰的管理格局。其中,社保征繳是基礎工作之一,需要稅務部門利用自己掌握的工資信息、企業發票、稅收稽查、稅收保全等優勢,提高社保征繳強制力。
至於稅務部門統一征繳社保後,部分企業不能再欠繳、少繳,由此企業負擔較重這個問題,應該通過企業減負來解決。據悉,2015年以來,我國先後4次降低社保費率,總體社保費率從41%降到37.25%,減少企業成本約3150億元。很多企業已明顯感到負擔在減輕。下一步,還應該通過改革社保繳費基數標准等方面,繼續為企業減負,以便讓我國社保費率和企業負擔,從全球視角看處於合理水平。
法制日報:規范社保征繳還需統一法規——人民網
『伍』 個人繳納的社保的不滿十五年就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能領到養老金嗎
根據現行有效的政策,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解決辦法如下:
1、如果是在2011年6月30號之前開始繳納的社保,到了退休年齡還未交滿15年,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然後退休,領取退休金。
2、如果是在2011年6月30日之後開始繳納的社保,到了退休年齡,沒有交滿15年,需要繼續工作五年,之後仍沒有交滿15年,可以一次性補繳。
『陸』 社保交夠15年 不夠退休年齡 不交了 到退休年齡 可以領取退休金嗎
可以領到退休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第十六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版險的個人,達到法權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必須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柒』 退休年齡到了,社保未繳滿15年,可以拿退休金嗎
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社保沒有繳滿十五年,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7)不到法定年齡退休退休金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捌』 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職工怎麼辦
《社會保險法》第16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據此,領取基本養老金需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這里的「法定退休年齡」,勞社部發〔1999〕8號《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解釋為: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二是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
如果繳費年限不滿15年,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可以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商業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網路—養老保險
『玖』 退休年齡到了但是金不滿十五年能拿到失業金嗎
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不能領取失業金,繳費不足15年的,需要繼續繳費到15年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失業金,是發給具有勞動能力,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的失業人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