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因原單位未交社保而造成的退休金損失的訴訟費多少
你可以去找一下律師咨詢一下
⑵ 機關2014年前沒交社保這部分在退休時怎麼算
也同樣,按視同,交費!也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由公家買單,
⑶ 高院最新案例:公司未繳社保導致養老保險待遇損失怎麼賠
鄭小復鳳於2001年3月17日到無錫新偉公制司工作,2012年4月18日年滿50周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仍繼續在公司工作,在職期間未參加社會保險。
2016年6月,公司以口頭方式辭退鄭小鳳,通知其於2016年7月1日前離職。
鄭小鳳認為其與2016年6月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時在公司已連續工作滿15年,公司未繳社保,導致其無法領取退休金,公司應賠償養老保險等社保待遇損失50萬元及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15萬元。
⑷ 單位未交社保,退休如何補償
1、勞動者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勞動法》第七十二條內規定,用人單位和容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用人單位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在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補繳。但由於政策的原因,目前北京地區農業戶口的社會保險無法補繳。在此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養老保險賠償,賠償數額的確定可參照《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京勞險發[1999]99號)和《北京市農民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京勞社養發[2001]125號)的規定。
2、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辭職後能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因此,如果勞動者因為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而主動辭職的,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
⑸ 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退休後可主張社保損失嗎
1、退休後索賠的案例有 但是很難判決 因為金額影響 本人壽命很難測算
2、當然可以和單位協商 一次性賠償最好
3、因為第一條 又可能需要年年去法院告 按照當年的 退休金等標准給測算 會跑死的
⑹ 未繳納社會保險造成勞動者退休待遇損失怎麼處理
由於單位的原因沒有繳納社會保險造成員工的損失由單位負責賠償。
⑺ 吉林省高院關於未交社保如何計算退休後工資損失
如果我們少交一年保險,如果應當繳納社保的基數是當年社平繳費基數的話,基礎養老金至會損失1%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⑻ 個人交社保,未退休死亡了,怎麼計算
按繳費年限給予一定月數的社會平均工資的喪亡補助,退給個人賬戶資金余額 。
⑼ 工作十六年未交社保工齡和退休養老該怎麼算
當然是合法的啦,因為根據我國《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67歲的老人早就過了退休年齡了,工作十六年未繳納社保,應該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工人50周歲)時就主張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