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已退休三年現辦理職工醫保怎麼辦理
「三、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經批准辦理養老保險退休的人員,在2013年6月30日前專申報屬辦理醫療退休待遇的,按原政策規定執行。自2013年7月1日起,申報醫療退休待遇的各類參保人員累計實際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均以醫療退休待遇申報時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7.5%的比例一次性補足後,享受醫療退休待遇」。
⑵ 我媳婦到50領退休金,醫保已交三年。退休後醫保還用交嗎
勞動者退休時,如果要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必須繳費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回
基本答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足最低繳費年限的,補足的方式有兩種,一是以上年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比例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二是按年繼續繳納。因為需要補足的年限並不為用人單位服務,用人單位無義務為其繳納,且按國務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也不再為已退休的職工繳費,所以補足的費用通常都由勞動者個人承擔。
⑶ 我下個月就要到法定退休年齡了,可我的養老保險裡面的醫保還少交了3年,怎麼辦,能正常退休嗎還有少交
下月生日,這月去申請退休
養老保險可以在辦退休時候申請一次性補交,或者延長繳費年限,交完剩餘3年再按月領養老金
⑷ 我到退休年齡職工醫保還差三年怎麼辦
一邊領養老金一邊交醫保,很多是這樣的。
⑸ 我已到退休年齡,醫保只有十二年,還需補繳多少年才能終身享受醫保
農保和城鎮居民醫保都是終身繳費的。
城鎮職工醫保則是要達到同時滿足以下幾個要求才可以享受終身
1、男最低繳費25年,女最低繳費20年,部分地區是男30年,女25年。
2、退休前處於連續繳費狀態。
3、實際繳費年限最低10年。
意思就是說,繳費必須一直交到退休,中間中斷幾年沒問題,但退休前必須是連續幾年都要繳費的。而且男的要交夠25年,女的要交夠20年。繳費不夠10年的,一次性補繳都不行。
退休前若未達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補齊實際繳費年限的醫療費用。社保最好要早繳,退休後才能享受終身的醫療保障。
二、員工退休前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可以享受醫保待遇。
1、累積繳納醫療保險費用男性滿25年,女性滿20年。
2、或者實際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滿10年(120個月)。
3、到達退休年齡。
(5)已到退休年齡醫保己交三年怎麼辦擴展閱讀:
作用
一、是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
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二、是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醫療保險通過徵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是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於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四、是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系,有利於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五、是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⑹ 己到退休年齡,社保剛交三年,可以一次性補交嗎
現在一次性補繳職工社保。政策不允許。你可以帶上你的社保卡,到社會保障中心咨詢一下。
⑺ 到退休年齡,單位醫保只交三年,差的部份誰交
自己承擔。也可以繼續工作,只到交足15年後再辦理退休手續。
⑻ 已到退休年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只交了九年,該怎麼辦(補交行嘛)
目前各地逐步收緊了養老保險補交政策。所以你應該抓緊時間向你們當地社保機回構具體咨詢答當地的補交政策。
醫療保險方面,各地都是允許在退休的時候予以補交的。
先確定養老保險補繳的事業,然後再決定醫療保險。因為後者是在退休審批時才涉及到
⑼ 已連續買了12年的醫保社保,今年到退休的年齡了,請問如何辦理退休可以一次性補繳3年的社保費嗎
應該是可以的。
但具體你要到你所在地社保局咨詢。
有的社保局是讓繼續上3年辦,繳納3年社保再退休。
⑽ 馬上要辦退休我醫療保險只交了三年怎麼辦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內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容(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