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社部關於國家公職人員被判刑後養老保險怎麼規定
妥善處理參加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根據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參加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被判刑後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泉勞社[2008]155號)精神,現就參保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含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
四,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被判刑的,在服刑,勞動教養或被拘役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後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從申報續發的次月起發放,之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退休人員被管制,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發放,在管制,緩刑或監外執行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期滿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定罪期間,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七,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之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地域不同,處理辦法也會有相應變動
(1)退休後被判刑社保怎麼擴展閱讀: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發文單位,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文 號:勞社廳函[2001]44號 發布日期,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 2001)5號)收悉,現答復如下。經研究: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❷ 職工判刑後社保怎麼辦
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一般的公民,在被判刑期間(服刑期間)社保處理時封存,內出獄後進入在職期間又可以繳納社會容保險的,原有的社保完全可以接續下去的。道理很簡單的:社保費的繳納,是由在職職工在職期間,由單位與職工本人共同按比例繳納的,被判刑後的服刑人員,是沒有任何單位為其繳納社保養老金的。
所以要看服刑期間和服刑之後是否工作職務被保留了,以此為判斷。
建議到當地社保中心咨詢具體的規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判刑後社保怎麼辦
在職人員被判刑以後,社保等問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區別對待,作出相應的處理。
1、在職被判刑,受到開除處分的,服刑期間不計算工齡,相對地不計算繳費年限。被判刑前已經建立個人帳戶的,個人帳戶予以保留。
被判刑前沒有繳費的工作年限,不能視同繳費年限,並不得以個人補繳的形式追加繳費年限。刑滿釋放後,養老保險關系轉到企業社保繼續參保,享受企業社保相關政策及待遇。被判刑前的個人帳戶與釋放後繼續參保的個人帳戶可以合並計算。
被判刑前沒有在機關社保建立個人帳戶的,刑滿釋放後不能在機關社保參保,可以在企業社保參保,享受企業社保的相關政策及待遇。
2、在職被判刑,沒有受到開除處分的,經相關部門核定計算連續工齡的,刑期內需要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可以參照判刑前的工資標准。刑滿釋放後重新安排工作的,按新單位性質,在新單位繼續參保。
3、被判刑人員刑滿釋放後繼續參保,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沒有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本人自願,可繼續繳費直至達到繳費年限,並按照養老保險辦法辦理退休,從辦理退休下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你知道銀行保險。本人不願意繼續繳費的,按養老保險辦法之規定,發給養老生活補助金,一次付清。
(3)退休後被判刑社保怎麼擴展閱讀:
國家公職人員被判刑後養老保險規定:
一、國家公務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國務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2款: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自2007年6月1日以後執行)
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國務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2款: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該條例第54條: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自2007年6月1日以後執行)
三、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人事部監察部《關於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152號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社保局「內鬼」貪污,咋讓參保者補虧?
❹ 判刑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職工被判死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不能繼承,直接並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被判死刑未處沒收個人財產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1、職工被判刑後養老金的繼承:職工被判死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不能繼承,直接並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被判死刑未處沒收個人財產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按規定予以繼承。上述各類人員遺屬均不得享受相應待遇。
2、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被判刑後的退休待遇:開展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不宜參照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文的規定執行,仍應按人事部門的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3、關於統籌企業退休人員涉及經濟案件或其他刑事案件後,基本養老金或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強制扣繳:在國家法律尚未做出明確規定之前,不宜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直接劃入法院。已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退休人員養老金銀行存摺可由法院依法直接通知本人,將存摺交給法院。
也可將退休人員存摺的帳號依法提供給法院,由法院依法封存、扣繳其養老金。
(4)退休後被判刑社保怎麼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余額繼承
2011年5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始徵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公眾意見。草案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待遇,並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草案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草案明確規定,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現有規定執行。
為了規范管理,草案明確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同時,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繼承。
草案還明確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具體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❺ 退休人員被判刑,退休待遇怎麼處理
企業職工在職時繳納養老保險到規定年限後,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不是工資。
企業職工退休以後被判刑,有沒有養老金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服刑場所服刑的(監獄、看守所等),停發養老金。另一種在社會服刑的(管制、緩刑、監外執行),可以繼續發給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依據:
勞動保障部辦公廳於2001年3月8日在答復黑龍江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的《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中明確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還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❻ 退休人員被判刑法院會通知社保局嗎
社保領取養老金的人被判刑後,服刑期間養老金不可以繼續領取。
❼ 被判刑人員,可以領社保退休金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退回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答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1]44號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輯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二○○一年三月八日
❽ 個人繳納社保退休後被判刑,工資還給開嗎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版(勞社[2001]44號)文件規定:「權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❾ 判刑後社保怎麼辦
在職人員被判刑以後,社保等問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區別對待,作出相應的處理。回
1、在職被判刑,答受到開除處分的,服刑期間不計算工齡,相對地不計算繳費年限。被判刑前已經建立個人帳戶的,個人帳戶予以保留。被判刑前沒有繳費的工作年限,不能視同繳費年限,並不得以個人補繳的形式追加繳費年限。刑滿釋放後,養老保險關系轉到企業社保繼續參保,享受企業社保相關政策及待遇。被判刑前的個人帳戶與釋放後繼續參保的個人帳戶可以合並計算。
被判刑前沒有在機關社保建立個人帳戶的,刑滿釋放後不能在機關社保參保,可以在企業社保參保,享受企業社保的相關政策及待遇。
2、在職被判刑,沒有受到開除處分的,經相關部門核定計算連續工齡的,刑期內需要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可以參照判刑前的工資標准。刑滿釋放後重新安排工作的,按新單位性質,在新單位繼續參保。
3、被判刑人員刑滿釋放後繼續參保,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沒有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本人自願,可繼續繳費直至達到繳費年限,並按照養老保險辦法辦理退休,從辦理退休下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你知道銀行保險。本人不願意繼續繳費的,按養老保險辦法之規定,發給養老生活補助金,一次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