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7年哈爾濱退休怎樣計算表
根據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黑龍江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黑勞社發[2004]67號)規定,黑龍江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額 + 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全:職工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
(1)怎樣計算退休工資表擴展閱讀
根據《黑龍江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
第二十九條職工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一)達到退休年齡;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不少於十五年。
職工退休年齡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不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應當一次性支付個人賬戶儲存額,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統賬結合後達到退休年齡的,除按照規定支付個人賬戶儲存額外,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半月的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第三十一條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並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基數的百分之一。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確定的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按照職工本人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統賬結合前繳費年限再乘以百分之一點二計發。
② 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給出條件不足,無法計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注意事項: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 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一、退休工資的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二、辦理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符合以下條件,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1、本政策施行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2、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按年繳費養老保險的;
3、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③ 退休後退休工資是怎樣計算出來的
退休後退休工資的計算方式:
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3)怎樣計算退休工資表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第二十三條 19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第二十四條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除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過渡辦法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第二十五條 2006年1月1日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被保險人,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償金,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十六條 2005年12月31日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照原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執行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辦法。
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人死亡後,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人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隨本市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被保險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最低標準的,按照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發給。
④ 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最准確的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公式
計算公式: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專=(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屬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⑤ 企業工人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怎樣計算退休工資表擴展閱讀:
職工退休年齡是指法律所規定的職工在一定的年齡之後不應當繼續從事工作,而應該辭職的年齡。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⑥ 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退休工資的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6)怎樣計算退休工資表擴展閱讀:
申請退休金所需材料
一、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二、根據不同情形,另需分別攜帶以下材料:
1、計生獎勵材料:符合計劃生育獎勵條件的人員,需攜帶街鎮(鄉)計劃生育辦公室蓋章的《領取年老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申請審核表》或《申請領取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證明》原件;
2、房貼證明:享受房貼人員,需攜帶《關於參保人員享受房貼的證明》,其中對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房貼金額超過5元的,另需攜帶1995年底之前的工資單復印件;
3、解聘材料: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女性,年齡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需攜帶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書復印件;
4、工資憑證:按外商投資企業辦法計發養老待遇的人員需攜帶該人員1994年和1995年的工資發放憑證復印件;
5、原核定材料:符合轉制單位工作年限滿25年的人員,若尚未辦理首次養老金核定手續的,需攜帶已由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的《養老人員養老金申報表(機關事業)》(申3表)。註: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⑦ 怎麼計算社保退休工資表
你好,來建議咨詢社保。自看當地標准。社保退休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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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怎樣計算退休工資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1、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3、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4、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8)怎樣計算退休工資表擴展閱讀:
1、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2、《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3、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4、《決定》要求,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⑨ 怎樣計算退休工人的工資
一、從2006年1月1日起,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條件,按以下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達到退休條件時上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計算到月)每滿1年發給1%。(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統一按國務院國發[2005]38號規定的計發月數執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見附件)。(三)建立個人賬戶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以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乘以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再乘以過渡系數1.4%。二、本辦法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不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三、為保證新老計發辦法平穩過渡,本辦法實行5年過渡期,即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按本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於老辦法(遼勞社發[2002]105號文件)規定辦法計發數額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老辦法計發數額61元以下的部分據實發給,超過61元以上的部分,實行分年度按不同比例計算確定增加額的辦法計發,即: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發給10%;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發給30%;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發給50%;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發給70%;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發給90%。按上述規定計發的月基本養老金,不再設定最低保證數標准。四、2006年1月1日起實行新的計發辦法後,新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養老金構成不再保留原辦法中調劑金和生活物價補貼兩個項目,在2010年底之前,分年度發給定額補貼。定額補貼的計發基數按照2005年底前執行的調劑金與統籌項目內人均生活物價補貼額確定。即:2006年發給調劑金與統籌項目內人均生活物價補貼額之和(下同)的90%,2007年發給70%,2008年發給50%,2009年發給30%,2010年發給10%。2011年1月1日後退休的,不發給定額補貼。五、職工退職時年齡不足40歲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按計發月數表中40歲所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職工退休(職)時,年齡介於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中兩個年齡之間的,按上一個年齡所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六、2005年底前的個人歷年年繳費指數仍按原規定的辦法計算;2006年1月1日後的個人歷年年繳費指數,按本人自然年度繳費工資基數除以對應年份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職工省內跨統籌管理范圍流動時,在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時,要轉移個人歷年年實際繳費指數。七、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含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參保繳費人員)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對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費確有困難的,由各市根據其實際收入水平和繳費能力等情況,自行確定下調繳費基數。一般是:2006年的繳費基數不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2007年不低於70%,2008年不低於80%,2009年不低於90%,2010年為100%。八、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4050」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各年的繳費基數的核定,可根據本人的繳費能力選擇最低不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九、農墾企業2006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先按本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再與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進行對比確定待遇差。發給待遇差的比例及過渡期仍按遼勞社發[2004]3號文件規定執行。十、本辦法執行中遇到的問題,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十一、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以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