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了怎麼轉到社保卡
保險小編幫復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退休的人遷戶口,社保和醫保無法異地調轉,扔在原地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申請養老金參保人員,如社保轉回老家、到達退休年齡時就可在老家申辦養老金。如不轉回、在達到退休年齡時、提供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的沒有在戶籍所在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存摺復印件、填寫養老待遇申領表到參保的社保部門申辦即可。
符合辦理異地就醫的條件,需提供以下資料:
填報《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異地派出所開具的參保人員居住證明(原件)或暫住證復印件、領取養老金工資存摺復印件。
異地安置人員如發生住院,須在異地定點醫院住院,住院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醫保證、社保卡、住院病歷、醫療費用明細表、出院小結、費用發票、診斷證明由本人或委託承辦人到醫保處醫審科辦理審核報銷(當年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年3月份以前辦理報銷手續)。
每年4、5月份將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劃轉到異地安置人員提供的領取養老金工資存摺帳戶(請於5月底到銀行查詢余額)。異地安置人員門診就醫費用不再報銷。
⑵ 社保卡沒激活退休以後轉到異地有影響嗎
首先告訴你沒有任何影響。社保卡不存在所謂的激活,你說的激活是社保卡內的另外一個功能,也就是銀行卡功容能,這個情況來看,你方便的時候也可以激活,激活後可以用作儲蓄,退休以後,社保中心會給你一張用於領取養老金的銀行卡,現在的銀行卡都是楹聯的,全國通用。
⑶ 企業退休人員跨省委外轉移社保醫療卡如何辦理
退休人員醫保跨省轉移流程是怎樣的?異地流動後醫療保險關系如何辦理轉移?這是很多參保人員都非常關心的。那麼,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跨省能轉移嗎?手續如何辦理呢?下面,就由小編來告訴大家吧。
退休人員異地醫療保險轉移
事實上,根據國家的規定,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退休後長期在異地居住,可提供異地的銀行賬號,向領取養老金社保機構申請每月將養老金劃入異地開戶的銀行賬號。 而相關的醫療費用保障也需要到參保地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申請,經審核批准後,在異地發生的醫療費用才可由參保地社保機構報銷。
退休人員醫保跨省轉移流程是怎樣的? 第1張
辦理醫保轉移手續
首先要在原參保地辦理醫保關系注銷手續,然後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醫保關系轉移申請,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 《參保(合)憑證》以及原參保地醫保繳費憑證,填寫《**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市社保基金結算中心辦理醫保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手續時須注意兩點:
第一,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辦理醫保手續。沒有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終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後的三個月內參保繳費。
第二,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時,三種醫保關系可以自由轉換。三種醫保關系是指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醫保關系轉移後,從次月起享受轉入地相應待遇。辦理手續期間發生醫療費用的,如在規定的3個月內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相關醫療費用,如超過3個月沒有辦理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不予支付未繳費期間的醫療費用。
以上就是關於「退休人員醫保跨省轉移流程」的相關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⑷ 退休金存摺換社保卡 省內異地辦理
退休金存摺換社保卡 省內異地辦理?
不能,要回到發卡地辦理
⑸ 我還有幾個月退休可以辦理異地轉移社保嗎
可以的。
⑹ 退休後醫保卡可以異地轉移嗎
不可以異地轉移。
城鄉各類流動就業人員按照現行規定相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得同時參加和重復享受待遇。各地不得以戶籍等原因設置參加障礙。
由於勞動關系終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農村戶籍人員,可憑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憑證,向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申請,按當地規定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規范轉出流程。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前,應到參保地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參保地經辦機構應根據本地規定為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建立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庫並實現動態管理。
參保地經辦機構將異地就醫人員信息上報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部級經辦機構),形成全國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庫,供就醫地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獲取異地就醫參保人員信息。
(6)退休金可以異地轉社保卡嗎擴展閱讀: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