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社保費多交一年要退費,退工齡又不補發退,發修金呢,因為這是有一定的規定的,所以這個需要具體的去到社保局進行詢問。
Ⅱ 退休後社保是怎樣返還的啊
退休後社保養老金一般可這樣計算
基本養老金=社會統籌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專+過度屬性養老金+調節金
社會統籌養老金==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x 20%;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就增加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6%
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金額/120。
個人賬戶金額==個人繳費部分+企業繳費劃入個人賬戶部分
過度性養老金==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並參加社保的人員才有。一般參加工作的年數x(1。2-1。4的系數)。92年參加工作的是同繳費年限。
調節金==各地區不同的一定金額
繳費最低應滿足15年才可領取社保金,否則個人賬戶金額返給個人。
最終養老金==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x (20% + 繳費年限x 0.6% )+ 個人賬戶金額/120 + 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年數 x 1.2 + 調節金
上述演算法是按照本市市月平均工資進行參保計算的,不是按照實發工資進行參保計算的結果。如果按照實發工資參保,當工資高於市平均工資時,得到的保費就要多,反之則少。。。
Ⅲ 社保的費用交了三年,可以退費嗎
社保無法退款的,只有交滿一定年限之後退休之後才可以享受相應的福利待內遇
社保的主要內容:
養老保險:養容老保險是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並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後,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
失業保險: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生育保險: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根據法律規定生育保險,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服務兩項內容。
Ⅳ 退休人員社保怎麼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國家的規定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之前,累計繳費不得少於15年。
在哪裡退休是由社會保險根據你的繳費年限判定。如果參保地和戶口所在地相同,就在戶口所在地退休。如果不同,從後往前查,在哪裡繳費滿10年就在哪裡退休,如果都不滿10年就回戶口所在地退休。
Ⅳ 退休人員打工交社保交的錢什麼情況可以退
按道理講,已經退休的人員,
是不能再繳納社保費了。除非你退休地和參保地不在同一版個地方,才有可能權重復參保。
建議老闆不要交社保,直接把這部分錢發給你。因為,你參保就意味著你是在職人員沒有退休,對於在職人員的社保退還只有3種情況:
一是參保人身故,繼承人可以領取參保人繳納的個人部分,很少的一點錢。
二是參保人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情況不符合辦理退休的年限,又不願意繼續交,這樣,也可以把參保人繳納的個人部分退還,也可以到時候將社保轉到當地的新農保或城居保中,也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當然,金額就要少很多。
三是出國定居放棄中國國籍,銷戶,也可以把參保人繳納的個人部分退還。
Ⅵ 什麼情況下社保退費
可以退保退費的情況:
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參保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退保所需資料:
養老保險手冊;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退保辦理程序:
以上資料齊全,由養老、失業、工傷基金管理中心按有關政策規定列印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審批表;
由主管局長簽字後到中心財務室核報。服務承諾:對企業和個人辦理撫恤金、喪葬費、個人帳戶支付,手續齊全,即時辦理。承辦機構: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退個人賬戶人員范圍。在職死亡;家住農村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人員;重復參保的人員。
Ⅶ 退休後社保個人交可以退嗎
退休後,你要領養老金啊,退了上哪兒領養老金去?
再說了,假如真給你退,能退繳費總數的三分之一就不錯了。因為社保是有國家補貼的。
補貼那部分不可能給你另外還得扣你的手續費。
Ⅷ 社保重繳退費按什麼標准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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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醫保可以退。
一、多繳職工醫保費的退費處理
(一)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以下簡稱個人參保人員)政策性因素的退費,要嚴格以政策文件為依據,客觀公正的處理。
1、根據區縣在市級統籌前貫徹落實以上文件精神及躉繳時的繳費標准,由區縣醫保經辦機構核定退費金額,並提出退費申請,經本區縣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審核後,報市社保局復核,經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財政局批准後,方可退費。
2、對個人參保人員按年度正常繳費後,經審核符合享受醫保優惠政策,但又轉為單位參保職工或死亡的,按其享受醫保優惠政策計算的金額退還。具體退費標准按本項第1目有關規定執行。
3、個人參保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已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參保並繳費,同時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形成重復的繳費,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復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應扣除其重復期間已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
(二)個人參保人員死亡的退費,要遵循繳費與待遇享受期對應關系,實事求是的處理。
1、對一次性按二檔標准繳納的個人參保人員在按規定享受了該筆繳費對應的醫保待遇(含劃個人賬戶)後死亡的,仍按照人社58號文件處理,即按其死亡當月個人賬戶劃入標准,及一次性躉繳的剩餘年限(計算到月),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剩餘年限應劃資金,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費的部分不退。
對個人參保人員按二檔標准按年繳費,並按規定享受了該筆繳費對應的醫保待遇(含劃個人賬戶)後死亡的,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當年剩餘月份應劃資金,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費的部分不退。
2、個人參保人員在當年內完清次年1月1日起的一次性躉繳醫療保險費用後,於次年1月31日前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請全額退次年1月1日以後對應的參保費用。按年繳費的個人參保人員在當年1月31日前死亡,其繳納的年度醫療保險參保費,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請全額退費。
(三)個人參保與單位參保重復繳費,以及退休後多繳費的退費,要確保繳費年限接續,不重不漏的處理。
1、個人參保人員按年繳納醫保費後,年中轉為隨我市單位參保形成重復的繳費,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復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應扣除其重復期間已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
2、個人參保人員辦理完退休手續後仍繼續繳費,經審核其滿足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對退休後超過醫療保險規定繳費年限多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含大額醫保費),可申請退還。對其個人賬戶按退休且滿足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後的劃入標准和多繳費月數等進行清算,多計入額應在退費時抵扣。
3、參保職工因參保單位辦理退休手續滯後,其應退休時已滿足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應退休之月後多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扣除按規定計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額的余額退還單位,個人賬戶計入額按退休標准規定進行清算(對多計入額應抵扣),期間形成的醫療待遇差額由參保單位參照醫療保險有關規定負責支付。對於人力社保部門審核審批造成的滯後,期間形成的醫療待遇差額按規定由醫保基金支付。
(四)其他退費
在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前,對區縣已出台政策明確應退還參保單位或個人多繳的醫保費,按照鎖項目、鎖標准、鎖人頭的原則處理。由區縣醫保經辦機構提出退費申請,經區縣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審核後,報市社會保險局復核、經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財政局批准後,方可退費。
二、多繳居民醫保費的處理:
(一)對參保人員全額繳納居民醫保費用後,經審核符合享受財政補助,應退還其多繳納的財政補助額。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參保人員全額繳納居民醫保費的,按280元/人的標准退還。
(二)對參保人員(含大學生)已按規定繳納居民醫保費後,獲得享受有關部門批准享受參保資助資格的,應退其應享受的資助額。
(三)參保人員完清次年繳費後,且在次年1月1日前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請退還個人繳納的醫保費。
三、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發生以下情況的重復繳費不予退還:
(一)參保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參保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費形成的重復繳費,其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其個人賬戶合並。
(二)對參保人員在同一時期參加了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其重復的繳費不予退還。
(三)對全市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社平工資)公布前,由單位為其辦理完醫療保險停保或關系轉移的人員,在社平工資公布後其職工醫保繳費和個人賬戶不再清算和退費。
(四)個人參保人員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自願選擇按一、二檔繳費後,不得以退保或轉檔的名義要求退還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五)對個體參保人員按一檔標准按年繳費,並在保險生效期間死亡的,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費的部分不予退還。
(六)市級統籌前,參保人員在市內不同統籌地區間發生的重復繳費不予退還,其個人賬戶按規定合並。
四、對符合退費條件的參保單位或個人,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由單位或本人向現參保地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退費申請,填寫《參保單位(個人)醫療保險退費申請表》(附件1),說明申請退費原因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二)由受理地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申請的退費情況進行審核,並送多繳費發生地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退費事項和金額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的,由受理地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報當地人力社保局和財政局審批(本通知第一條(一)款1目、2目,以及第一條(四)款情形除外),對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單位或個人有關原因。
(三)經當地人力社保局和財政局審批同意的退費應於當月內及時通過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指定銀行賬戶支付給申請單位或個人。其中,當年多繳費的退費,由征繳戶退出,沖減當年收入;往年多繳費的退費由財政專戶退出,列其他支出。
Ⅸ 什麼情況下社保繳費可以退費
可以退保退費的情況:
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專
參保人因故屬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退保所需資料:
養老保險手冊;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退保辦理程序:
以上資料齊全,由養老、失業、工傷基金管理中心按有關政策規定列印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審批表;
由主管局長簽字後到中心財務室核報。服務承諾:對企業和個人辦理撫恤金、喪葬費、個人帳戶支付,手續齊全,即時辦理。承辦機構: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退個人賬戶人員范圍。在職死亡;家住農村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人員;重復參保的人員。
Ⅹ 社保人員失誤已到退休年齡讓多激一年費,因多繳費不能辦理退休,需先退費,可是社保局一直推,怎麼辦
社保人員失誤?這里的社保人員是單位的社保經辦人員還是社保部門的經辦人版員?如果是社權保部門的經辦人員工作失誤,那麼可以找社保中心的領導反映問題,尋求解決辦法。或者找社保部門的上級主管單位——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已經過了退休年齡,多繳費社保一年,一般出現這種情況是對於出生時間的認定原因,社保部門審核你的人事檔案後,以檔案中最早記載出生時間的那份材料為准來認定出生時間,造成與身份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