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出台。
因為2017年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增加,2018年會繼續調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但如何調整還沒有消息,一般在2018年兩會期間確定調整水平,之後人社部和財政部才會作出調整規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再按人社部和財政部的規定製定具體辦法,經人社部和財政部批准後實施。湖南省調整方案出台還有些時日,請耐心等待。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㈡ 湖南省企業42年工齡,2017年退休能拿多少退休金
您好
湖南省企業42年工齡退休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以及養老金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㈢ 湖南省2018年退休職工退休工資調整辦法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湖南省政府正在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發放,並從2018年1月份起補發。
㈣ 湖南省企業職工退休金的記算公式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我權且以這個公式為例進行討論。先來看看公式:
T = 20%A + K/120 + 1.4%AQM1 + 70M1/M
T ―― 職工基本養老金
K ―― 個人帳戶累計金額
A ―― 職工退休前1個月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Q ―― 平均繳費指數。
Q = (X1/A1+X2/A2+X3/A3+……Xn/An )/ n
其中:X1、X2、X3、…… Xn 分別為該職工1993年、1994年、1995年……直至退休前1個月的繳費工資。
A 1、A2、A3、…… An為1993年、1994年、1995年……直至該職工退休前1個月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
M1 ―― 建立個人帳戶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和實行個人繳費前視同繳費年限。以「月」為計算單位。
M ―― M1 + 建立個人帳戶之月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的全部繳費年限。以「月」為計算單位。
㈤ 請問專業人士2019湖南省養老退休金是怎麼算的
養老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由於世界市場競爭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業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筆退休金給退休的員工,而以工讀、人力派遣等非常規僱用取代正職員工。
甚至以各種手段,如任意調動工作、減薪或是逼退等,讓屆退勞工自行離職,逃避退休金給付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尤其是部分國家的退休金計演算法偏向長期在同一僱主下工作的勞工,所以當資方倒閉或是轉換資方時,退休金的年資計算引發很大的紛爭,常常勞工都是受損的一方。
有些國家採用制度改革法律防止這些行為,並推動國民年金(national pension plan)等年金式國民保險制度,由政府託管定期提撥的金錢,等勞工退休後由政府將退休金轉交勞工,以加強基本的保障。
㈥ 湖南省企業養老保險新政策
2017年湖南省退休人員是會上調養老金的!
人社部與財政部近日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版老金的通權知》,按照總體水平5.5%左右的標准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湖南省政府將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開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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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湖南省對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有何政策
你想知道有什麼政策??你的問題太籠統,職工退休之後,按照國家規定,按月領取退休金,並且根據國家的安排,參加今後的退休費調整,去世之後發給喪葬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其餘沒有別的政策,
㈧ 湖南省二O二O企業退休金如何增加
整體調整5%,具體到個人得等湖南省出台2020退休金調整辦法,才會知道。耐心點等著吧。
㈨ 湖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是多少
關於湖南企業退休養老金標准可以參考下面官方文件: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湘人社發〔2014〕21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4年1月1日起,給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准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 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65元的,按165元調整增加。
2.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對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3.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4.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原工殘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規定予以傾斜。即認真落實湘人發〔2008〕119號文件規定的解困標准。
6.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辦發〔2003〕44號文件和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三、資金來源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由統籌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統籌基金所需增加的資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籌措,國家和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四、調整辦法
1.此次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根據所屬管轄范圍和分級管理原則,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出具《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附表1),交退休人員所在企業或社區核對無誤後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調整(附表1和附表2)。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亦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3.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各地應抓緊在3月31日以前完成,並於4月30日前將本地區的調整匯總情況和總結報告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適當安排經費,確保這項工作按時順利完成。各級政府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地方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支持力度,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
附件:1.《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附表1)
2.《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審批匯總表》(附表2)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14年3月26日
㈩ 湖南省現行退休制度
首先需要明確告訴你,2006年並未出台什麼新勞動法,也不存在你提到的所謂「新勞動法規定有害工種變成女50歲才可以了」的規定。
退休年齡執行的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9〕10號)重申了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10號文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