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集體單位工作15年,已到退休年齡的,現本單位準備停辦了,員工有遣散費嗎
在復集體單位工作制15年,已到退休年齡的,現本單位準備停辦了,單位可以不給該員工遣散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之規定)已到退休年齡的即使還在單位繼續工作,這屬於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
根據《勞動法》勞動關系屬調整的范圍,而勞務關系屬民事關系,所以可以不給該員工遣散費。
❷ 法律如何規定遣散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怠廠糙斷孬登茬券長猾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❸ 已經退休,但沒離職,單位倒閉了,能領遣散費嗎
單位倒閉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沒有支付「遣散費」法律支持。已經退休並享受退休待遇,與用人單位不再存在勞動關系,終止僱傭合同關系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❹ 還有半年退休,工廠遣散工人,卻沒有給准備退休的工人遣散費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還差半年退休的工人不屬於遣散范圍,不給你發遣散費正常。如果既要遣散你們,又不發遣散費,那就是違法。可以到勞動局申述控告。
❺ 如何可以拿到遣散費
肯定是可以的,至少可以N+1。
❻ 遣散費問題
如果勞動者在單位遣散之前就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那麼專勞動合同終止,單位不屬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遣散時勞動者還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還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那麼勞動合同終止,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❼ 企業倒閉後已退休職工是否可領取遣散費如果可以應如何計算
退休職工從退休之日起已經進入退休人員養老金社保了,按月領取養版老金。和原企業沒有勞動合同權關系了,當然不可以領取遣散費了。
退休後再聘任,也只是簽訂勞務協議合同,不可能簽訂勞動合同的。即使單位跟你說是勞動合同,也只是勞務協議。退休人員根本就不是能夠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所以不符合領取遣散費的要求
❽ 如果公司破產,工人退休年齡到了,但是保險不夠,拿不到退休金,工人能不能拿到遣散費
確已到退休年齡,那沒有補償。
❾ 勞動法中60歲退休返聘工遣散費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法中沒有遣散費這個詞,只有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規定。
關於退休後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從上述法條可以得出《勞動合同法》所調整勞動合同,只能是用人單位與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之間建立的勞動合同。但是退休被返聘人員可以簽訂「工作協議」「僱用合同」等類似的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
❿ 你好,單位倒閉,大部分員工已簽領遣散費,我因有一個月得退休,公司不發遣散費,這合理嗎
1、如果你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公司就解除合同,應當支付遣散費;
2、如果公司不支付遣散費,建議你在達到退休年齡之前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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