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未到退休年齡,但已經交滿30年醫保,必須再繼續交到退休年齡才能享受保障嗎
由於女性退休的年齡比男性要早5-10年,相對工作年限就必定比男性少5-10年,強行規內定男女同樣30年是不合理的,因此容各地區在醫療保險的規定中都是男女有別的。 按照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在達到退休年齡時,醫療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規定年限就可以在退休以後,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了。因此,在你醫保繳費達到30年時,按規定即使不再繼續繳納醫療保險,也可以在退休以後享受醫保待遇。但是,要知道,在退休前的幾年中,正是人生進入了疾病的高發期,在這健康風險較高的期間,中斷自己的醫療保障,將會給自己造成太大的風險。 我們參加醫療保險,不僅僅是為了積累繳費年限,還是為了使自己有一個可靠的伴隨自己終身的醫療保障。
『貳』 到退休年齡,醫保未滿10年 還有2年半怎麼交
首先「醫療保險在退休年齡前連續交十年就可以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如果中斷交納內,到退休年齡累計容繳費年限達不到規定的年限,就不能在退休以後繼續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是:2000年12月1日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參加醫療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時,2003年元月1日以後單位繳費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的,繳納醫療保險實際連續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0年;2003年元月1日以後單位繳費時間計算繳費年限的,繳納醫療保險實際連續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5年;2000年12月1日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參加醫療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醫療保險實際連續繳費年限,男性不得少於30年,女性不得少於25年;繳費年限不足的,應在其辦理退休手續時,以當地上年度退休人員平均醫療費為基數,以自然年度計算,每年按10%的遞增率,一次性補齊不足年限的醫療保險費,並按規定標准繳納大額醫療保險。
各地規定也許不太相同,但是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是一樣的.
『叄』 醫保年限滿了未到退休年齡
在退休時(男60歲,女55歲)累計參保年限達到規定年限(男25年,女20年)時,就可以終身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保障。這項規定是指你在退休後,不用在繳納醫療保險(大病的3元還用繳)可以繼續享受醫療保險。
如你這種情況,如繳滿30年時,還有6年才退休,如不繳納醫療保險這6中的醫療費用是無保障的,直到退休時才能繼續享受醫保
『肆』 工傷醫療期未過但達法定退休年齡怎麼辦
員工在醫療期內達到退休年齡,那麼員工應該在達到醫療期之後在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但是員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伍』 我到退休年齡、醫保沒滿20年怎麼辦
醫療保險是可以補繳的。
退休後可以一次性補繳醫保費,一般來說,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5)醫療期未滿到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陸』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參保未滿年限,可怎樣處理
1、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即使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勞動關系自然終止,企業同職工沒有勞動關系,自然不再為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員工繼續繳納五險。員工可以按照當地的社保政策以個人身份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直至累計繳費達到15年後,自行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2、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與企業終止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現行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和各地的社保規定,企業沒有法定義務為到達退休年齡而因繳費年限不足不能辦理退休或不能享受退休醫保的人員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4、出於人性化考慮,企業在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支付這類人員一定的經濟補助。但這不是法定義務,僅是承擔社會責任。 5、第二個問題屬於重復參保,重復參保的人員,目前只能選擇其中一種養老保險享受待遇。員工在戶籍地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屬於自願行為,同企業無關。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繳費8年,可以折算為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一年。 6、友善提醒最好不要以單位的身份提出申請,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繼續參保繳費,這意味著企業有可能繼續承擔該員工的養老保險、(15年)醫療保險(30年)和大病醫保(終生)的繳費義務。、
『柒』 醫保也是連續交滿15年到退休年齡還沒有交滿15年怎麼辦
回答:
醫保和社抄保不同,襲醫保的話男性要交滿25年,女性要交滿20年,如果到了退休年齡之後還沒有交滿年限,可以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按照當年繳費標准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補足單位及個人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對於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因繳費年限不足暫不能享受醫保待遇的,也可以按規定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自補足之月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
其中:單位退休人員補足所差年限,按照辦理補繳時單位參保繳費模式和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辦理;個人參保退休人員補足所差年限,按照辦理補繳時個人參保規定的當年繳費基數辦理。
資料拓展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律師365:醫保繳費年限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捌』 求專業解答:員工退休前的兩個月,工傷復發,到達退休年齡可否終止勞動合同,醫療期未滿,社保也未繳滿。
有工傷證的話,為這個部位治療是全報銷的(不知道是不是要跟著交費)
沒報回工傷的話,那就沒辦法了,答因為是有時效的。
18年退休的人怎麼可能沒交滿,難道「視同交費年限」沒起作用么?!
員工不想退休沒戲的,除非是幹部可以反聘,不然工人繼續做工是不被勞動法認可的。
『玖』 醫療期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是否有醫療救助金
第四十五條有規定,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所以要等到勞動者醫療期滿為其辦理退休。
『拾』 員工醫療期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否終止勞動合同的
可以
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不屬於需要延長合同期限情形
《勞版動合同法》權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