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遼寧鞍山2016年退休工資調整最新消息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內調整水容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遼寧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⑵ 遼寧省鞍山市2016年社會上辦理退休人員最低工資標准應該是多少
退休工資從來沒有最低規定,不是上班工人有最低工資的規定,這兩件事不要混為一談,退休工資是根據你的交金年數,個人賬戶里有多少錢,辦理退休手續時候的年齡,辦理退休的地點的社平工資都會影響到計算結果,所以說,沒有最低,只有更低。
⑶ 遼寧鞍山事業單位退19年5日的退,退休金大約多少
這個退休金問題和繳費年限,和繳費檔次有關的,所以最好去咨詢一下當地社保局,會有人給你算這比帳的
⑷ 遼寧省鞍山市2019年社會上辦理退休人員最低工資標准應該是多少
養老金是根據繳納養老保險費情況計算出來的,沒有最高額也沒有最低額的限制。
⑸ 遼寧省鞍山市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現在計算以後的退休工資不好辦!因為,將來的養老待遇,當時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個人帳戶儲蓄額有直接的聯系,很難估計以後的社會工資.
⑹ 鞍山2015年5月份退休的社平工資為什麼還不發
事業單位、公務員將來隨著退休職工調整退休金而調整,已經是肯定的了。至於今年調整不調整,如何調整、調整多少至今沒有明確,說從幾月開始領有點為時過早,還是耐心等待消息吧,會有結果的。
⑺ 2015年退休,前面上了15年的五險,都是以最低基數上的,那退休時每月能有多少退休金
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版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權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⑻ 遼寧鞍山社保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
(一)按新辦法計算
1、新辦法本人指數化月均繳費工資:上年全省在崗月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550×0.9=1395元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An)÷N,公式中,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現在通常是以社平工資作為基數,個人按照20%繳納, 這樣就是8%記入個人帳戶,工資指數是1. 2、基礎養老金:(上年全省在崗月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550+1395)/2×31.83%=468.70元
3、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計發月數=13956.87/195=71.57元
4、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均繳費工資×帳戶前繳費年限×1.3%)=1395 ×20.08×1.3%=364.15元
5、過渡性調節老金:(110+工齡補貼)×70%=(110+32)×70%=99.4元
6、新辦法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XX市地方補貼33元=468.70+71.57+364.15+99.4+33=1036.82元
⑼ 今年退休15年最低工資是多少
每個地抄區的最低退休工資是不一樣的襲,你得咨詢當地的社保局。
計算方式: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按以上公式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低於1的,按1計算。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