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七零後的女工要延遲退休年齡嗎
到今天為止,沒有推遲退休年齡的政策出台。
不過推遲退休年齡看來是不可避免專的,但這問題牽涉面屬太廣,並被大多數人反對,如果一下子就強行實施延遲退休年齡,會影響社會穩定;個人認為,有關方面對此會非常謹慎的,具體的配套政策也還在研究之中,什麼時候實施,要視國際國內形勢而定。就目前而言,現行的退休政策還在繼續執行。
退休年齡現行規定:企業女工人50周歲、女幹部和以個體身份參保的女性55周歲,男性都是60周歲退休。
B. 延遲退休年齡女性先行
對於延遲退休年齡的討論,業內較多的主要有兩種方案。一種是先統一男女退休年齡到60歲,把女性多檔退休年齡統一到一檔,再同時延長男女退休年齡;另一種方案是男女各自延長,女性延長步伐比男性快,最終統一男女性退休年齡。
就此,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同樣主張女先男後,「『女先男後』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我國男女退休年齡相差太大,男性60歲退休,女職工50歲退休,女幹部55歲,兩者相差10歲、5歲……」
不可否認,延遲退休很難一蹴而就,「小步慢走、漸進到位」是延遲退休政策的基本原則。
C. 延遲退休女職工55退休年齡多少
人社部的方案2015-2017研究三年(1000多天)了還沒公開,暫時未知修改退休年齡的具體政策,
或許2018年公開徵求意見,2019年修改、正式發布。發布之後至少5年(2024年)才開始實施。
反對一步到位、反對一刀切。
建議1:
2024年起,原來50歲退休的每4年提高一歲,原來55歲退休的每8年提高一歲。
2024年 原50歲 原55歲
2028年 51歲
2032年 52歲 56歲
2036年 53歲
2040年 54歲 57歲
2044年 55歲
2048年 56歲 58歲
2052年 57歲
2056年 58歲 59歲
2060年 59歲
2064年 60歲 60歲
到2064年統一60歲退休,再根據國家財力和社保基金積累決定是否調整退休年齡。
短期內社保空賬的對策:2017-11-18國務院出台政策,央企等國企劃轉10%的股權給社保基金,增強社保基金實力。
(參照:2016年,102家央企利潤總額1.2萬億元,10%就有1200億元。)
建議採取更多措施,比如,公務員人數和行政支出每年遞減2%,財政稅收每年劃撥社保基金遞增2%等,進一步提高社保實力,而不是一味提高退休年齡。
建議2:建立靈活(彈性)退休制度。參考《公務員法》第88條,把它推廣到全民。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建議對全民都給予允許彈性退休的政策。對於下崗或因企業破產失業的職工,更應該允許提前退休。
建議3:把五花八門的養老保險種類(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城鄉居民、軍人養老保險等)統一為「公民養老保險」,所有公民,待遇用相同的方法計算,並有保底和封頂,
比如,最低待遇不可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60%(福建在2010年已有此政策),最高不可以高於5000元(國家主席退休也不可高於這個上限)。
D. 延遲退休女職工退休年齡
延遲退休要看具體規定,每個單位都有所不同你這樣問回答不了。
E. 女性延遲退休年齡為多少
目前,中國法定的退休年齡是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並在這類崗位工作達到規定年限的職工,女性年滿45周歲退休。
F. 延遲退休年齡7O女工哪年開始
70年出生的女工人不屬於延遲退休對象,女管理崗位人員退休時間尚不確定。
2016年2月2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新聞發布會上講,「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已經出來了,還要按照相關程序報經批准後才能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今年肯定會拿出方案」,五年後漸進式實施。
照此推算,延遲退休當在2022年實施。1970年出生的女工人在2020年達到現行法定退休年齡,不屬於延遲退休對象;女管理、基數崗位職工屬於延遲退休對象,延遲退休方案尚未正式出台,退休時間還不能確定。
G. 女職工延遲退休年齡,到底在哪年開始實行
1、延遲退休目前還沒有確定,如果有定論,一定會正式發布消息。現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H. 72年女職工會延遲退休到多少歲
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周歲,女性55周歲。
2009-02-1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8)女工延遲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2012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提出,我國應逐步延齡退休,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